承包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無效,出了工傷事故,承包人沒有資

2021-08-28 22:03:12 字數 1200 閱讀 8696

1樓:ofweek人才網

承包人要負責任,,至於責任大小要看傷勢情況

發包方與承包方是否存在連帶關係?承包工程一方不給工人支付工資,是否與發包方有連帶責任

2樓:法律實務研究

沒有連帶責任。

但如果承包方沒有相應資質的,發包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3樓:盛琬剛律師

首先,你有無和其中一方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有簽訂,和你簽訂合同的一方有責任支付工資。

承包方有無承包資質,承包方有無用工資質。如果沒有,那麼發包方需要和承包方承擔連帶責任。你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去維護自身權益。

4樓:趙耀榮律師

你好,法律規定在發生工傷事故時,發包方與承包方有連帶責任,

如果被認定為勞務派遣,針對工資發包方與承包方也有連帶責任。

上海嘉之會律師事務所

工人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承包人沒有資質與公司勞動合同無效,發生工傷事故,承包人承擔責任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由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工人與具有法定主體資格的公司訂立了勞動合同內,合同是否有效與承容包人有無資質沒有關係,合同合法有效。承包只是公司內部經營形式,工人是與公司建立的勞動關係,應由公司承擔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公司採用什麼經營形式,不影響工人與公司勞動關係成立。發生工傷事故,應由公司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至於承包人承擔什麼責任,由雙方的承包合同約定,是承包人與公司之間的事情。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6樓:蒼洱白子

工人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那麼發生工傷,要找公司賠償,至於承包人問題,是公司自己去協商解決。

7樓:lfl小蘋果

與誰籤的勞動合同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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