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含義

2021-03-04 06:02:29 字數 522 閱讀 3658

1樓:密鑰匙法律諮詢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相對於訴訟而言,是一種非訴訟處理方式仲裁通常為行業性的民間活動,是一種私行為,即私人裁判行為,而非國家裁判行為,它與和解、調解、訴訟並列為解決民(商)事爭議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國家監督,國家通過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程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決的執行和遇有當事人不自願執行的情況時可按照審判地法律所規定的範圍進行干預,因具有司法訴訟程式的一些特點,也被形象的稱之為準司法。

中國現有兩種仲裁。一是國內企業之間有關經濟合同爭議的仲裁;一是涉外經濟**和海事合同爭議的仲裁。勞動仲裁屬於行政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雙重特徵,不具有民間性的特徵,也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勞動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而是比照仲裁的一些規則的行政程式,因而不被認為是仲裁。

2樓:百度使用者

爭執雙方同意的第三者對爭執事項做出決定,如園際仲裁、海事仲裁、勞動仲裁等。

仲裁與勞動仲裁區別,仲裁和勞動仲裁有什麼區別

一 仲裁範圍上,勞動仲裁解決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 民事爭議仲裁解決的是作為平等主體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不包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糾紛以及非平等主體間的行政爭議糾紛。仲裁法第三條規定 下列糾紛不能仲裁 1 婚姻 收養 監護 扶養 繼承糾紛 2 依法應...

請問勞動仲裁的程式?謝謝,勞動仲裁程式

勞動爭議仲裁 程式 期限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 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撤銷仲裁裁決和不予執行仲裁裁決的區別

您好!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和撤銷仲裁裁決都是人民法院對仲裁行使司法監督權的體現,都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下對仲裁裁決的否定。但兩者也有不同之處,其具體體現在 一 提出請求的當事人不同 有權提出撤銷仲裁裁決申請的當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論其是仲裁裁決確定的權利人還是義務人 而有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