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問題

2022-09-03 09:26:24 字數 583 閱讀 2731

1樓:

你的違約金為未服務年限所應分攤的培訓費。比如培訓費44000元,約定服務期20年,實際培訓後服務了5年,那麼你應當支付的違約金為:44000÷20×(20-5)=33000元。

違約金實際上就是部分或者全部培訓費(按照已服務年限折算)。不能又是培訓費又是違約金。

當然44000元必須是單位可以出具培訓費發票的,如果單位不能出具培訓費發票,那麼44000元的培訓費在法律上就不成立,你無需賠償。另外,這個培訓必須是專業技術培訓,一般的入職上崗培訓是不算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中有約定的話,應該還是要陪的,你不放心的話,建議你可以去律伴平台,問一下律師的意見看看。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關於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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