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效力待定民事行為是指行為成立時,其是有效還是無效尚不能確定,還待其後一定事實的發生來確定其效力的民事行為。效力待定民事行為具有如下特徵: (一)效力待定民事行為於其行為成立時是否有效還處於不能確定狀態。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為既可能成為有效民事行為,也可能成為無效民事行為。 二、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型別 (一)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雙方行為(即合同行為)。該種行為如事後得到其法定**人追認,則有效;反之,其法定**人拒絕追認,則該行為無效。
此類行為成後,法定**人表態前,行為的效力待定。 (二)無權**行為。無權**人以被**人名義實施的民事行為,被**人事後追認的,則對被**人發生效力;反之,被**人事後不追認的,該行為自始對被**人不發生效力。
該行為成後,被**人表態前,行為的效力待定。 (三)無權處分行為 無權處分行為是指無處分權人與相對人所為的處分他人的物品或權利的行為。按照我國《合同法》第51條規定,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取得處分權,該行為有效;如權利人不予追認,無處分權的人又未取得處分權,則該行為無效。
無權處分行為成立後,權利人表態前,該行為的效力待定。 (四)債權同意欠缺的債務轉移行為 債務人轉讓其債務,如受讓人無力履行債務,則債權人的利益難以實現。因此我國《合同法》第84條規定:
債務人轉讓債務,應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未取得債權人同意而轉讓其債務的,轉讓行為在債權人表態前,該行為的效力待定。 舉例:
12歲的a將自己的自行車賣給了b,此行為需要a的監護人進行追認才能生效。
2樓:被人註冊了嗎
效力欠缺分無效和效力待定兩種情形,無效是指行為自始無效,如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合同行為,效力待定指經對方追認才有效的行為,如未成年人訂立的與自己年齡智力不相符的合同。
欠缺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效力的具體判斷
3樓:
摘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一切民事行為均無效。具體如下:
一)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三)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欠缺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效力的具體判斷。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一切民事行為巨集團均無效。具體如下:(一)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襪檔定**人**實施民蔽好橘事法律行為。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三)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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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述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與情形。
4樓:考試資料網
解析]無效民事行為,是指欠缺法律行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確定和當然不發枝早虛生行為人意思之預期效力的民事行為。
無效民事行為的情形:
1)行為人不具有行為能力實施的民事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因沒有意思能力,不發生法律行為之效果意思的效力。法人實施行為能力範圍以外的行為,特別是違反禁止性規定的行為,也不發生效力。
2)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為。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為,是行為人雙方共同合謀進行的,以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為目的的民事行為。它須具備下列條件:
須表示與內心猛燃不一致。即外部表示與內心意思不一致,所表示的並不是行為人的真實意思,行為人內心中存在牟取不正當利益或損害他人的意思,但是卻故意製造某種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虛假現象。②須有惡意通謀。
即表意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不但表意人單方面瞭解自己的表示是虛偽的,而且相對人也瞭解這一情況。串通指他們之間有勾結,有意思聯絡。
而惡意則指對於該串通是完全瞭解的,表意人自己瞭解其表示與意思的不一致,不一致是惡意造成的,而不是出於認識上的錯誤。③須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惡意睜逗串通的意思表示,必須具有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目的。
串通人之所以惡意串通,必然有其損人利己的非法目的。
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行為,是指以合法行為作表面行為,掩蓋非法的隱蔽行為的行為。偽裝行為,它由表面行為與掩藏行為互為表裡構成。其表面行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無效,而隱藏行為則因為內容違法而無效。
5)違反法律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的根本屬性之一在於意思表示內容的合法性。因此,意思表示如果違法,當然屬於無效民事行為。
所謂違法行為,不僅指違反民法規範,也包括違反其他部門法,同時包括違反國家政策。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也屬於無效民事行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的概念和特徵
5樓:上班不摸魚
所謂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又稱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渣穗悶,是指民事行為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如彎其不符合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其效力能否發生,尚未確定,需等待有權人表示承認後才能生效。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具有以下特徵:
1、效力待定合同的產生是因為該意思表示不完全具備合同的生效要件。但它也並非是因為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實和不違反法律及社會公共利益這兩要件,而是不符合當事人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一要件。
2.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其是否發生效力尚未確定,須待其他的行為而確定。所謂其他的行為,可以是第三人的同意,也可以是有權人的追認,還可以是補正某種權源的行為。
這使得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不同於無效的民事行為。無效的民事行為,自始就確定當然地無效,不因任何其他行為而再生效力,也不因任何其他行為而確認其不生效力。
3.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既存在轉換族培成無效民事行為的可能性,也存在轉換成有效民事行為的可能性。因此,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不同於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從行為成立之時就發生法律效力,只不過有撤銷權的一方當事人有權予以撤銷,從而使其效力歸於消滅。
4.效力未定的民事行為,在經權利人承認後即發生法律效力,成為有效民事行為。 這使它與無效民事行為相區別,後者是絕對的無效。
它與可撤銷民事行為也不相同,後者在權利人撤銷前是有效的,而它在權利人承認前並不發生效力,而是處於效力待定狀態。
無效民事行為的效力
6樓:柳濤
法律分析:無效民事行為指欠缺法律行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確定和當然不發生行為人意思之預期效力的民事行為。其具體含義是:
1)自始無效。無效民事行為之無效,自行為開始起發生,該行為之意思,從開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認可;
2)當然無效。即無效民事行為,無需任何人主張,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即無效。該行為無效不以伏爛弊主張、確認和宣告為要件;
3)意思無效。無效民事行為之無效,是指當事人意思不發生效力,而不是說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該無效行為滿足侵權行為、不當得利或其他損害賠償的法律要件時,仍得發生侵權、不當得利等法律規範所規定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歷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其含義是:1、自始缺族無效。無效民事行為之無效,自行為開始起發生,該行為之意思,從開始起就不被法律所認可;
2、當然無效。即無效民事行為,無需任何人主張,也不待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告,即無效。該行為無效不以主張、確認和宣告為要件;
3、意思無效。無效民事行為之無效,是指當事人意思不發生效力,而不是說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民事行為的效力如何區分把握,民事行為效力有哪些分類
1 無效的民事行為 2 可撤銷可變更的民事行為 3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4 附條件或期限的民事行為。擴充套件資料 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 1 當事人。即進行民事法律行為的民事主體。在單方民事行為中,存在一方當事人即可 在雙方民事行為中,需要有雙方當事人 在共同行為中,需要有兩方以上當事人 在決議行為...
行政機關的民事行為與行政合同如何區分
在合同的簽訂 履行 解除 終止過程中,行政機關是否居於主導地位,行政職權是否在合同履行中直主導作用,行政主體是否享有合同的發起權 合同履行的監督權和指揮權 單方面變更合同權 單方面解除合同權等。在其權利義務的約定上,是否體現行政管理關係,是否具有不對等性。行政機關享有行政優益權,合同內容體現出不平等...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那些常見的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
民法通則 規定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 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 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 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