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病假期間,被要求強制工作,違法嘛?

2025-07-09 18:20:16 字數 3911 閱讀 5549

1樓:創作者

在休病假的期間,被要求強制工作,是違法的。

勞動者在病假期間,有病假條以及醫院的診斷證明的,勞動者是可以不來上班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上班,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勞動者在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病假期間工資的,其工資支付標準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若勞動者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請長病假的職工在醫療期滿後,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解除勞動關係,辦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用人單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世型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祥州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謹返蔽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白昆朋

法律分析:職工年休假期間強制要求上班是違法的。但是公司以工作需要為名要求員工暫停休假恢復上班是企業管理內部事宜,法律沒有禁止,只有公司取消休假以後,既不給補休,也不給加班工資,才算違法。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四條 年休假天數根據此告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拿擾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消扒旦,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在休病假的期間,被要求強制工作,是否違法

3樓:易旭

在休病假的期間,被要求強制工作,是違法的。

勞動者在病假期間,有病假條以及醫院的診斷證明的,勞動者是可以不來上班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上班,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勞動者在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是應當支付其病假期間工資的,其工資支付標準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樓:童陳

違法。職工患病,享有休假權利,用人單位強行安排工作違法,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職工因傷病需要休假的,應憑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並由企業稽核批准。

傷病職工需要轉入長休的,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鑑定,經企業行政批准。

法律分析勞動者有相應的病假單屬於休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求強制工作是違法的,員工可以拒絕。但是病假期間由於員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資並非按實計發,而是按照「日工資×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數」的公式來發放。 日工資並非完全是員工每天的工資,它是「月工資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的結果。

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有三個原則可供計算: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集體合(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期間被安排工作是否合理

5樓:李駿

法律分析:不合理,病假嚴重的安排工作是對勞動者身體健康有危害的行為,勞動者有權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二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病假期間被安排工作是否合法

6樓:律漸

單位的做法顯然是不妥當的,可以提起公升櫻睜勞動仲裁維權。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頌喊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吵歲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休病假期間是不是在崗職工

7樓:廖傑良

法律分析:在崗時間是指職工在工作崗位工作的時間,包括實際在工作崗位工作時間,以及按照法律規定視為出勤的時間。病假期間沒有工作,不是在崗時間。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孫春埋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則螞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森燃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病假期間安排工作違法嗎

8樓:餘洋

法律分析:單位的做法顯然是不妥當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衝迅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叢判孝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滲稿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職工在請病假工資怎樣計算,職工請病假期間工資怎麼計算呢?

在勞動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基數計算,但約定的基數不能低於對應的職位的工資標準。在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有工會的或者職工代表的,可以在集體勞動合同中約定病假的工資計算基數,如沒有工會的,則之間按照當前的工資的70 計算工資,單位是不能隨便扣職工工資的。員工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1 病假...

產假期間單位發工資嗎,休產假期間單位給不給發工資?

產假的不同階段發工資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分類如下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

癌症病人長期病假期間工資如何計發

勞動者在公司連續工作年限,享受不同期限的醫療期和百分之多少的病假工資。根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