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承包經營權是否能繼承?

2025-07-09 18:20:16 字數 1326 閱讀 3792

1樓:姜超

承包經營權不可以繼承。但是因承包而取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繼承開始後,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兆鋒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且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族擾晌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李姿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三十二條。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

2樓:陳國勝

法律分析: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採取了兩種不同的規定:

對於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農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繼承。家庭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家庭的某個或部分成員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對於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內,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理由在於,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個人的名義而非農戶進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自然可以繼承。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物權,根據《民法典》規定,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土地承包經營權系用益物權,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腔雹利用資源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所謂用益物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並非擁有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只能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頌圓備民委員會行使所有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野毀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3樓:吉偉

法律分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法律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配物瞎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螞悶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培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農村土地承包權是否可以繼承

因家庭承包還是其他形式的承包不同而繼承權不同。我國 農村土地承包法 將農村土地的型別分為耕地 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將農村土地承包分為 家庭承包 和 其他方式的承包 兩類。家庭承包 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其他方式的承包 是指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 荒溝 荒丘 荒灘等農村土地,...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異議訴訟屬於民事訴訟還是行政訴訟?

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異議,既不屬於民事訴訟,也不屬於行政訴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的。只能通過向村委會反映,由村委會出面協調解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的規定,結合民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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