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手續辦好之後工資是當天結清嗎?還是發工資的日期才結

2022-01-03 00:08:00 字數 5809 閱讀 3165

1樓:

一般都是下個月發工資的時候

除非是你被公司辭退了的情況

那你可以要求他們當天就結算工資的

不然的話,都是在下個月的時候發工資的

2樓:手機使用者

一般大公司會三到七天會結清的,有些也是按正常的發工資日期

3樓:` 曉 瑾 丶

要是工資發現金的就當天結、工資打卡上的就發工資的日期結!不過現在工資基本都是打卡上的!

4樓:楚昂熙

辭職的是下個月結清,要是是公司解雇或者公司原因,就會立即結清或者乙個星期內處理好

5樓:來自白鹿寺熱忱的豌豆

你可以根據你自己本人情況要求結清。你家離很遠,是可以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的公司是發工資的日期才發的,打到卡上

7樓:happy魂淡

下次發工資的時候,一起給

8樓:常洋洋

我們公司是乙個月後結清

9樓:心魔

是到下個月發工資的日期清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本公司工資制度執行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你們單位的規章制度了你問你的領導

12樓:星空

不好說 要看你是私企還大的公司 小的私企經營戶都是辭完職就 結錢的 大的單位公司是到月底或發工資的時候給結清

13樓:兔啦啦吧

正規的話,是到發工資的日期才發。如果不是那就可以當天結清了

14樓:早安

那就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了,有些小企業會趕快把工資結清,省的煩心,大單位一般會到發工資的當天以打卡形式發放

辭職之後,工資是不是立即結算?!

15樓:匿名使用者

完全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結算,因為《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中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也就是說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在辦理離職手續的同時,立即結算工資。

公司規定不能與法律向牴觸。不然無效,員工按照法律規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資,公司如果由於各種自身原因無法立即支付,必須要支付一定的滯納金,這個公司如果不同意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其支付。

勞動者與公司的地位是平等的,公司要求25號結工資完全是按照他們自己的利益要求在辦事,徹底無視了勞動者的正當合理要求,按道理說,勞動者在公司工作已經事先付出了勞動,而不是公司預先支付工資,所以事實上勞動者已經處於吃虧了的地位,如果再按照公司的規定日期拿工資,那從離職到這段時間的資金周轉必定會出現問題,生活費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而相對於公司,只需要從財務裡面劃出一部分現金作為立即結算工資的保證金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所以對公司而言這是非常容易解決的問題。如果公司不作為就是公司故意不解決這個問題來拖欠工資達到自己獲利(爭取資金周轉時間)的目的。資本家剝削員工都是從這種小事情開始的。

而勞動監察部門卻一直還在為企業單方面講話,殊不知它們應該保障的是勞動者的利益。

16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

如果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17樓:君威

根據國家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但具體什麼時候結清,是需要看所在地區的相關政策及所在公司的規定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看公司情況了,

經營狀況良好幾天就可以解決,

沒錢的話會一直拖著。

19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可以要求單位在員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是一次性結清工資。否則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2、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0樓:

辭職後應該立即與勞動者結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1樓:別活在期待中

現在一般都是這樣的:辭職時,工資是立即給你結清,但發放要等到下個月和其他員工一起由由財會發放。

不過,你向領導爭取一下,看能不能通融下,就說你自己有急事~一般情況下還是能立即拿到的。

希望能幫到樓主。

22樓:柳芽de春天

不合理,辭職到期就要及時的算給你

辭職批准後是不是當天可以結算完全部工資

2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批准後不是當天結算完全部工資,而是在所有離職手續辦完後,解除勞動的時候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4樓:up向上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5樓:微風

辭職批准後,勞動者應當按照約定離職日期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6樓:勤學人的店鋪

按勞動法離職當天結算完全部工資。

27樓:aa也不錯

基本都是下個月發工資時結算

正常辭職,離職時是不是要當天結清工資呀?

28樓:夏末秋至

1、單位應當在離職的當天結清所有的報酬和費用,如果單位拒絕結清,則屬於違法行為,建議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法律依據:

(1)《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法關於員工辭職的補償: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與勞動者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9樓:傾城何處不飛花

是的。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

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有些公司發薪的日期是有規定的,比如是月底發工資,而你是在月中辭職的,這樣他就不會給你當時結算工資,如果離職手續辦妥了,卻還沒到發薪日,就稍加耐心。

如果已經過了發薪日,你就拿著離職手續等證據,到勞動仲裁去解決,不過之前最後再到原單位問一下

剛辭職手續辦好第二天,同事就把我移出群。如果是你,你會怎麼想

既然已經把彼此關係定位為 同事 那麼辭職以後這個關係的基礎就沒了。彼此斷了聯絡也就很正常了。用不著在意的。我如果離開現在的公司,原來的同事乙個都不會再想見了 要看是什麼群了 如果是公司群把你移除很正常的啊 畢竟有時候公司有在群裡發什麼東西總不能讓你這個不是公司員工的人在看吧 考上公務員可以辭職麼 根...

辭職之後,前單位不給開工資應怎麼辦。

1 你在2月6日之前屬於試用期,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離職,只需提前3天申請即可。2 只要你能證明你確實在那家單位上班,且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只要證據確鑿,可去勞動仲裁申請,他們需支付11年12月6日開始的雙倍工資。3 另外,不管你是以何種方式離開單位,只要沒有給公司造成損失,他們是不能不支付你工資...

辭職之後,公司不結算最後月工資,我該怎麼辦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一 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 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 優點 方式簡單。缺點 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