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2-01-01 21:51:02 字數 5654 閱讀 2647

1樓:北京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5、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或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6、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7、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3樓:北京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5、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或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6、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7、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的。

4樓:ofweek人才網

只有勞動者符合勞動合同法第14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樓:小雪

有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連續訂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如果員工在公司做滿一年公司還未跟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希望能幫到你!

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6樓:北京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5、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或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6、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7、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的。

7樓:建造師小砼

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連續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後,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協商,以後也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什麼情況下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樓:北京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5、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或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6、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7、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的。

9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對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已作出明確規定: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1樓:北京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的,續訂勞動合同的。

5、全國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或者「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

6、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7、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上述規定對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作了明確界定。

根據這一規定,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時,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有三: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即勞動者已經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不間斷達到十年或十年以上,只要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時,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勞動者如果不是在同一單位,而是在兩個或者三個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以上,則不符合這一條件,勞動者也無權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期,在計算連續工作時間時,應把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依法享有的醫療期時間計算在內。

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這一條件是專門針對國有企業改制和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單位所作的規定,即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只要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在十年以內的,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裡在計算連續工作滿十年時,如果勞動者享有法定的醫療期,同樣應當把醫療期的時間計算在內。

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即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經連續訂立了兩次勞動合同,即使是連續訂立的是兩個一年期的短期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要與勞動者續訂勞動合同,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具體有: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第

一、二兩項規定的是用人單位在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現在許多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較為嚴重,基本上是一年一簽,這對勞動關係的穩定極為不利。

《勞動合同法》的這一規定,將有力地遏制短期化的現象,保護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和長期利益。

用人單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 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 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

勞動關係B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C

勞動合同法 bai第二du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zhi內的企業dao 個體版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 以下稱用人單權位 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 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

哪部法律法規最先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從法律層面是社會保險法。哪項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各自的繳費比例?勞動合同法bai 第十七條 du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zhi款 dao 七 社會保險 第三十專八條屬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