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的幾個簡單案例分析,合同法案例分析詳細點哦

2021-03-03 20:27:44 字數 554 閱讀 1737

1樓:匿名使用者

(1)汽車買賣合同有效。因為雙方主體資格有效,訂立合同的程式、標的物均合法。內

(2)卡車受損容應由工廠承擔責任,因為根據《合同法》142條的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本題卡車尚未交付,受損的風險應由工廠承擔。

(3)甲有權要求退車,因為根據《合同法》111條的規定,受害人有權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減少價款等違約責任。

(4)甲不能既請求工廠支付違約金,同時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因為根據《合同法》116條的規定,不能同時選擇兩種罰則。

(5)甲可以同時請求工廠支付6000元的違約金和支付每天50元的遲延履行違約金。因為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這兩種違約金分別適用於不同的情形,對應於兩種不同的違約行為。

合同法案例分析(詳細點哦!) 15

2樓:匿名使用者

1、射倖合同

2、如果在獎券上有標註競獎期限,無權獲得

未標註及在報紙上也未說明,則有權。

3、追加的效力待定的行為。

合同法和經濟合同法有什麼區別?經濟合同法現在還有效嗎

目前已經沒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這個概念,此法律已經被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所代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公布 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 則 第四百二十八條 本法自1999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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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變的人生 a組問題回答 1 乙欲解除與甲的租賃合同,乙可以隨時通知甲解除,但是要給甲充足的準備時間,因為 合同法 規定 租賃合同六個月以上要簽訂書面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2 別墅維護及費用負擔應由乙承擔,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