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耕地佔補平衡制度
1樓:王鵬飛
法律分析:耕地佔補平衡是建設佔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就應補充劃入多少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 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徵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收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塗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閉慎鎮居民的,原屬譁態滾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集體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亂餘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耕地佔補平衡政策
2樓:何琪
法律分析:耕地佔補平衡指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信型「佔多少,墾肆坦螞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耕地。維持耕地佔補平衡是佔用耕地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裂埋》 第三十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
非農業建設經批准佔用耕地的,按照「佔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佔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佔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於開墾新的耕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佔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
是什麼樣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
3樓:陳友聯
耕地佔補平衡碼飢顫是建設佔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就應補充劃入多少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的行為。
一、農村土地徵收後臨時建築的補償標準是多少。
按照臨時佔用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需要農業人口的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佔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佔用耕地的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二、搞養殖可以佔用耕地嗎。
搞養殖可以佔用耕地。只要不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破壞耕種植條件,不佔用基本農田,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決定將耕地用於養殖業。養殖用地屬於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於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
養殖業屬於農業用途,允許利用農用地,也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並且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也無需落實耕地佔補平衡。
三、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具體有哪些罪名。
本罪的構成應當遵循「主客觀相統一原則遲敗」,從客體要件、客觀要件、主體要件和主觀要求四個方面加以把握。(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耕地管理制度。(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4)主觀要件,本肢判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佔用耕地改作他用的行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而且對於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會造成大量耕地被毀壞的結果也是明知的。
國土資源部出臺《關於補足耕地數量與提公升耕地質量相結合落實佔補平衡的指導意見》提出補改結合、提質改造必須堅持**主導、因地制宜、維護農民權益和審慎穩妥推進的原則。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土地違法行為罰款作了哪些修改?
第五十二條 違反 土地管理困姿法 第五十七條規定,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的,汪冊絕由縣級以上人民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拆除 限期內,按佔用面積收取土地復墾費。倍以上倍以下的罰款 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行政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見,實施條例 對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的違法行為...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新舊對比
法律分析 現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備敗按照被徵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倍。這些規定現在逐漸暴露出一些不適應新形勢 新情況的問題。為此,草案明確了公平補償的基本原則,刪除了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和倍補償上限的內容,規定徵...
請基層土地管理方面的工作人員
這裡面的問題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首先你應該查詢這宗地的權屬狀況,即該宗地的權屬性質 國有還是集體所有 以及使用權狀況 如果國有,是哪個實體擁有使用權 具體查詢部門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局 一定拋開土地所 其次你要查該宗地具體手續,從土地批文查起,至少從地市級人民 查起 接著查補償方案及補償實現情況 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