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想去看極光
這樣的公司真的很沒有格局,成不了大事,其實說到底就是不毀虧想給員工轉正漲工資唄,遇到這種情況,員工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判好,公司是不能沒有理由就辭退員工的,我們要掘餘鉛用法律**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2樓:非乖女
如果試用期剛結束就被辭退,那首先要看一下當時入職有沒有跟公司籤合同,合同條約是什麼、你有沒有違背合同條約、公司辭退你廳舉的理由正不正當等等。如果公司辭退你,理由正當,你也確實犯規了,就正常離職即可。
如扮凳碧果當時公司沒有跟你籤合同,或者公司辭退你的理粗滾由不正當,且違背了合同條約,你可以收集證據,去勞動仲裁。
再者,如果你不太清楚流程,你可以撥打12345市長**求助免費的法律援助。
3樓:橙子淺說娛樂
您謹大好 ,這種事情發生的很多,很多公司為了節約成本選擇用試用工,敗晌罩當試用期結束的時候也是離開 公司的時候,然後再找新的員工。對於這種鑽法律察鬧空子的公司,應該受到強烈譴責,並且把這種公司的行為公佈出來,讓更多的求職者看清該公司的真實面目。
4樓:有知居
如果公司真覺得員工的工作能力不卜首行,無法勝任工作,那按道理應該早點對員工做辭退處理,不可能等到員工即將轉正的時鏈弊帆候予以辭退,棚雹這違反常理。
5樓:無等年
要看公司入職情況下是否存在簽署試用期考核協議書或是公司規章制度是不是有明確該崗位試用期合乎錄用標準。若不能證實試用期不符錄用標準辭退則需要支付賠償費。企業是怎樣與你明確辭退的,是口頭通知或是傳出辭退協議書。
如果是口頭協議,你仍然可以繼續上班,直至企業傳出蓋章的辭退通知單才行。接到企業的辭退協議後,帶勞動合同書,工資收入證明材料等去監察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付款違反規定消除的賠償金乙個月薪水!
如你所說,你操作過程中絕對是勤勤懇懇;可是卻企業的角度出發,企業要求的是職工會給企業創造財富,會給企業掙錢,而不僅僅是勤勤懇懇。因此,你需要自我反思,找到自己的不足,進而提公升自身,實現自己的使用價值。不除外有些公司會有意運用試用期壓榨職工的相對剩餘價值,還在試用期滿後以不符錄用標準辭退職工。
如果是這樣的事情,你需要取得企業的辭退書,隨後根據辭退書以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規定付款經濟賠償金和代通知金。
自己從業企業法律顧問及勞動爭議仲裁很多年,就自己經驗來看極個別企業能夠證明你沒合乎錄用條件的(這一算企業的證明責任,不用你表現自己合乎錄用條件的),所以最後企業往往要向你虧本。如果是希望得到賠付就簡單了,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以「不能勝任工作」藉口,用人公司也需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告員工個人或是附加付款員工乙個月薪水後,陸毀漏才能夠解除勞動關係。假如用人公司早爛的確按照勞動合同法,其實就是提早乙個月通告您,那麼就一點問題並沒有,相反如果是試用期快結束時通告您,您可以去做勞動爭議仲裁,開展理賠。
如果您是期待留到企業,那就要好好想一想了。為何要辭退您,無法勝任,表層是您的難題,實際是公司的問題或是您個人難題,或是直屬領導問題。如果是企業發展問題,那就不要考慮了,例如受疫情影響,企業只有裁人,必須把全部試用期工作人員裁去;全部是企業發展問題,這基本上難解了。
如果是直屬領導問題,你不妨去找領導幹部聊一聊,說說心裡話,表表態發言,自己為自己再爭得一次,機遇還是有的,看您自己怎樣爭取了。如果是您個人難題,儘管勤勤懇懇,但銷售業績一般,無法達到公司標準餘源,這您就需要考慮考慮了,這份工作是否適合您,是否要堅持到底,如果還想做下去,那也是要評定部門負責人聊一聊了,膽大的表達你期待,為自己爭取乙個月2個月的,態度誠懇得話,增加試用期應該還是有希望的。
公司在試用期結束後兩天把你辭退了該如何處理
6樓:
摘要。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首先在招聘時或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他們的錄用條件;
其次,在試用期間,要有嚴格持續的考核,證明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因此,勞動者完全可以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隨意辭退勞動者的行為說不,即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對簿公堂,敗訴的風險也在用人單位。
要是允許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隨意辭退員工,也就是在無理由的情況下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勢必會給勞動者的利益造成損害,顯然不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結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中的規定,即使是在試用期內,單位辭退員工也是要符合規定的情形才可以。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在試用期結束後兩天把你辭退了該如何處理。
試用期被辭退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金氏巨集虛,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絕孫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殲燃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首先在招聘時或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明確他們的做棚散錄用條件;其次,在試用期間,要有嚴格持續的考核,證明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因此,勞動者完全可以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隨意辭退勞動和虛者的行為說不,即便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對簿公堂,敗訴的風險也在用人單位。
要是允許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隨意辭退員工,也就是在無理由的情況下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勢必會給勞動者的利益造成損害,顯然不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結合《勞動合同法》等法律中的規定,即使是在試用期內,單位辭退員工也是要符合規定的情形才可以。《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純氏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為什麼要在試用期結束後辭退員工
7樓:
摘要。您好,試用期結束後,只要符合處分條件的,企業是可以辭退員工的。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公司為什麼要在試用期結束後辭退員工。
您好,試用期結束後,只要符合處分條件的,企業是可以辭退員工的。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一般是能力不達標或範圍使用試用期廉價勞動力以及人際關係不適應等原因都有可能。
什麼原因讓試用期的她被公司辭退了呢?
8樓:網友
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被無故辭退,試用期被無故辭退
黑心工廠都這樣。有的沒過試用期沒有錢退的。更加黑心。沒過試用期,單位原因解雇,也要支付補償金 可以要求補償半個月工資 只有個人過錯或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解雇,單位才可以不付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試用期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試用期過後被辭退公司該怎麼補償我?
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不符合崗位的要求,用人單位提出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或賠償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依據 勞動合同法 46條規定的情況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違法解除雙方勞動合同的,應該支...
試用期是否可以延長?如果試用期滿被公司辭退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看解雇理由,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沒補償金 單位原因解雇可以要求補償半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3年,試用期最多6個月,只要不超過6個月就可以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