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帳號已登出
據財政部**6月4日訊息,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首慎海域或芹碼使用金、無居民衫哪海島使用金四項**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
2樓:暱稱該叫什麼好呢
1990年5月19日***令第55號釋出,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為了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加強土地管理,促進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八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衫槐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出讓合同。 第九條 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由市、縣人民**負責,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地塊、用途、年限困塌慧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會同汪答城市規劃和建設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規定的批准許可權報經批准。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包括哪些
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包寬漏括如下:
1、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土地取得的土地價款;
2、改變原有土地用途補繳的土地價款;
3、劃撥土地取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世肢補償費等補償性收入;
4、國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價款。
國有土地使用權,指依法使用國家所有土地的權利。國慎返爛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為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以下簡稱土地出讓收入)是指**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
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具體包括:
一)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總成交價款;
二)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三)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四)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五)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六)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國土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
七)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
八)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市、區(市)縣**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徵地管理費) ;
九)其他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4樓:王國江
什麼叫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國有土地使乎好用權出讓收入(簡稱土地出讓收入)是**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包括受讓人支付的徵地和拆遷補償費用、土地前期開發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等。
由四部分收入組成:
一是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土地取得的土地價款;
二是改變原有土地用途補繳的土地價款;
三是劃撥土地取得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補償性收入;
四是國有土地出租等其他配置方式取得的土地價款。土地價款的具體範圍包括:
1、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確定的總正頃搭成交價款;
2、轉讓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或依法利用原劃撥土地進行經營性建設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3、變現處置抵押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4、轉讓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
5、改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用途、容積率等土地使用條件應當補繳的土地價款,以及其他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變更有關的收入等。
6、按照土地出讓合同規定依法向受讓人收取的定金、保證金和預付款,在土地出讓合同生效後可以抵作土地價款。
國土資源管理舉拿部門依法出租國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劃撥土地上的房屋應當上繳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依法向市、縣人民**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費用(不含徵地管理費),一併納入土地出讓收入管理。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
5樓:老黃說法律
購房者買房時候,興許不會涉及到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問題。那是因為開發商這邊都會交好了的。但是我們還是很有必要知道這些知識點,如果使用年限到了,可能就會涉及到我們自身問題了。
那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什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區別是什麼?
弊橘尺。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什麼。
國有土地出讓收入是市縣人民**依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以土地的所有者身份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區別是什麼。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是指純土地出讓的收入。
國有土地出讓收入是市縣人民**依據《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取得的收入。
主要是以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方式出讓土地取得的收入(佔土地出讓收入的80%以上),也包括向改變土地使用條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劃撥土地時依法收取的拆遷安置等成本性的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伍鬥 租高 2、土地出讓收入是指出讓土地所產生的全部利潤部分。
土地出讓金是指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按規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
或者土地使用期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的價款;
或者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以上內容就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什麼,以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區別是什麼。這也就是我們買房的時候,一定要關注產權年限的問題。當然,還是大產權的好,殊不知以後到期會不會續費,一切都要依照當地政策執行。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收入徵收期限
6樓:盛超說法律
根據《城鎮國有 土地使用權出讓 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交換和贈與。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城鎮國有衝春土地使用權出數段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薯判譽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者通過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什麼是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
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協議方式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除依照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當採用招標 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外,方可採取協議方式。現在兩次土地大限後已經基本沒有可協議出讓的土地了,除非政策性很強的...
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出讓土地是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出 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要注意有使用年限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後的基礎設施 公共建築也是劃撥土地。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 轉...
什麼是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如何處罰?
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低於 規定的最低限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目前,我國一級土地市場上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主要有三種,即劃撥 協議和 招拍掛 出讓。按照 關於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 國發 號 各級人民 均不得低於協議出讓最檔雹低價出讓土地 的規定,協議出讓價是所有土地出讓活動的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