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下土地使用權計入什麼科目,求助 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對土地使用權如何入帳

2022-03-15 23:38:04 字數 3450 閱讀 2513

1樓:夫培勝許碧

具體要看情況而定:

如果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出租賺錢租金的,應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計量模式下,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如果非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關用處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然後每月攤銷計入成本費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商品房等的,應做為存貨,計入開發房屋的成本裡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是為自己建造辦公樓等的,應計入無形資產。

2樓:海玉蘭井申

資產的土地使用權,攤銷時應計入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成本、製造費用)科目。

土地使用權應該如何核算:

1、外購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單獨核算,按要求計提攤銷。

2、企業在外購的土地上購建廠房、辦公樓等自用固定資產時,在資本化期間內,相應的土地使用權的累計攤銷計入購建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即記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後停止資本化。在固定資產建造期間土地使用權一直是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

3、企業將自用的廠房、辦公樓等出租,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時,其占用的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也應轉入投資性房地產,因為出租的土地使用權也是作為投資性房地產核算的,但此時土地使用權與相應的廠房等資產是分開核算的。

4、企業持有的準備增值後**的土地使用權,在企業董事會等做出相關決議時,要將土地使用權由無形資產轉入投資性房地產。

5、外購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支付的價款應當在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建築物作為固定資產核算,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

6、企業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取得土地用於建造對外**的房屋建築物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新準則下土地使用權計入什麼科目

3樓:楓弈寒

具體要看情況而定:

如果企業購買土地使用權是為了出租賺錢租金的,應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計量模式下,攤銷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如果非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造物的等其他相關用處的,土地使用權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然後每月攤銷計入成本費用中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用於開發商品房等的,應做為存貨,計入開發房屋的成本裡去。

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購買的土地使用權是為自己建造辦公樓等的,應計入無形資產。

求助: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對土地使用權如何入帳?

4樓:其光輝

應當在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之間進行分配

;難以合理分配的,應當全部作為固定資產。企業(房地產開發)取得土地用於建造對外**的房屋建築物,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賬面價值應當計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築物成本。」

2、《固定資產準則》:「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但是,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

3、《首次執行準則》:首次執行日之前已計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資產的土地使用權,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應當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首次執行日應當進行重分類,將歸屬於土地使用權的部分

從原資產賬面價值中分離,作為土地使用權的認定成本,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處理。

在新會計準則中提到了土地使用權的開始攤銷時間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會計準則——第十七條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系統合理攤銷。

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採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金額一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

故無形資產攤銷一般從取得當月開始攤銷。

劃撥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會計處理問題

6樓:金果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準則的規定,企業通過劃撥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應確認為「無形資產」。

直接歸屬於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支出(如繳納配套費、土地儲備金等)應計入取得無形資產的成本。

土地使用權用於自行開發建造廠房等地上建築物時,土地使用權的賬面價值不與地上建築物合併計算其成本,單獨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核算。

借:無形資產/國有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購入)

或實收資本(投資者投入)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第三條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一)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於**、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二)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第四條 無形資產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該無形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五條 企業在判斷無形資產產生的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時,應當對無形資產在預計使用壽命內可能存在的各種經濟因素作出合理估計,並且應當有明確證據支援。

第六條 企業無形專案的支出,除下列情形外,均應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符合本準則規定的確認條件、構成無形資產成本的部分;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中取得的、不能單獨確認為無形資產、構成購買日確認的商譽的部分。

第七條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專案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

研究是指為獲取並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畫調查。

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於某項計畫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

7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新企業會計準則第六號——無形資產中的規定,**向企業無償劃撥土地的,應當在實際取得資產並辦妥相關受讓手續後,按照公允價值確認和計量。如有相關憑證,且憑證上註明的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不大,應當以該憑證中註明的價值作為公允價值入賬;如沒有註明價值或註明價值與公允價值差異較大、但有活躍市場的,應當根據有確鑿證據表明的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作為公允價值入賬。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

借:無形資產/國有土地使用權

貸:銀行存款(購入)

或實收資本(投資者投入)

至於攤銷的問題,首先應該確定攤銷年限要看該土地為企業未來帶來經濟利益的期限,也就是這塊土地的使用權時間,這在土地使用證上會有所標示。按照前頭說的入賬價值分年限進行攤銷就是了。

建議你參考一下註冊會計師考試教材《會計》第六章的內容回答的有點糙,大腳都是會計領域的,有不足之處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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