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外人員會不會被隨意開除,求解答,謝謝

2025-05-04 07:55:11 字數 3730 閱讀 5732

1樓:賈寶驊

不會,編外人員雖然不是正式員工,慎肢但是畢竟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隨意開除,即使解聘,也需要賠償員工一筆補償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經濟補償,解除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長期以來,在龐大的**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有乙個處於模糊地帶的群體:編外人員。他們遍佈**機關、法院、檢察院、**、學校等單位,以科教文衛領域的事業單位中人數為最多。

在就業日益困難的現實中,編外人員擠進了那些福利優厚、社會地位高的單位,收入穩定,令人羨慕;但在單位內部,與那些生存在體制內、享受體制帶來的完整福利待遇的人而言,他們又相對較難獲得權力資源,政治、經濟上的待遇都不及正式員工,一些人甚至有被視為「二等公民」的感覺。

而實際上,不合理的機制恰恰給單位的管理帶來更多的麻煩。「一視同仁」、「認事不認人」是管理制度的內在要求,可是因為管理物件存在不同的地位、不孫豎同的身份,所以管理制度很難得到切實的則孝大貫徹實施。比如單位根據自身的經營情況,在需要減員增效的時候,可以隨時對「編外人員」解聘,可是一部分屬於編制內的正式員工還捧著「鐵飯碗」,與單位「同生同死」,要將他們精簡可就沒有那麼簡單。

制度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的區別施用,既影響員工們的工作積極性,也容易造成他們相互間的情緒對立。

2樓:網友

會。一般外編人員沒有合法的權益保障,如果人肆凳毀家不要你隨時都可以開除粗漏。

就像現在的我一樣,永遠不知裂備道明天能不能接著上班。

編外人員會隨時被解僱麼

3樓:鍾旺材

法律分析:會,一般外編人員沒有合法的權益保障,如果人家不要你隨時都可以開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知蔽。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汪彎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困猛悶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編外人員被辭退嗎

4樓:濟南汪麗張

編外人員是可以被辭退的。以下情形之一的,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發現你不符合錄用條件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2、如果你的合同是遊慎正式的用工慶磨悔勞動,如果你有下譽正列情況用工方也可以隨時辭退你。

編外人員很容易被開除嗎

5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其一:編外人員聘用部門是安置工作的責任主體單位。

也就是說「誰聘用,誰負責」簡遲的處理原則,對編外人員和人事勞動管理做清理,原單位負責招聘,那麼原單位也要承擔責任,如果合併到新單位,可能會被清退 處理。

其襪此二:對不再留用的編外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終止。

編外人員是簽有勞務派遣的合同工,如果被清退也不會強制解除合同更不會暴力開除,有關部門會相應按照要求妥善處置,按照勞動合同或者是勞務派遣合同,補償編外人員經濟損失,對清退未再就業人員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由當地機構提供相關就業指導。

其三:嚴格控制數量。

各部門嚴格控制編攔好李外人員數量,對於編外人員較多的單位,會作為有限處理物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條 公務員的管理,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依照法定的許可權、條件、標準和程式進行。

第六條 公務員的管理,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並重的原則。

第七條 公務員的任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堅持事業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工作實績。

第八條 國家對公務員實行分類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學化水平。

6樓:

摘要。不會,編外人員雖然不是正式員工,但是畢竟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隨意開除,即使解聘,也需要賠償員工一筆補償金。

編外人員會不會被隨意開除,求解答,謝謝。

不會,編外人員雖然不是正式員工塵銀,但是畢竟簽訂了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隨意開除,即使解聘局兄裂,也需要賠償員工桐閉一筆補償金。

機關事業單位,說裁員,三人裡面選乙個裁掉,怎麼辦?

裁員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式,否則視為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你可豎喚向單位索要裁員的相關餘旅凱依據,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鎮弊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主張賠償。

說是,縣財政付不起編外人員的工資了,必須裁掉一人。

然後就找我談話,問我想不想去企業上。

沒有公積金,工資也低。

我還怎麼回覆領導?

親,對於這種情況,虧團和您有權拒絕的,畢竟要考慮您自身的利益,並且如果單位要裁掉你,也必須符合法定程式和條件或睜,否則是不合銷盯法的。

領導的意思就是想讓我走人。

親,領導讓您走人的意思如果符合法定程式和條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沒氏只是口頭通知,悶困或者是枯罩散希望您離開單位,您是可以拒絕的。

編外人員被開除有影響嗎 -法律知識

7樓:陳嘉良

法律分析:正常離職是不影響的,但得看具體原因,如果是因為觸犯法律法規被解聘的,是會有影響的。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拿純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碰襪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消吵咐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編外人員和勞務派遣的區別

區別主要有三個。首先,兩類人員籤合同的物件不同。勞務派遣是和第三方派遣公司籤合同,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 工作崗位等情況。而且,第五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

環保部門垂直管理的編外人員去向如何

1,是否可以調整參照規範檔案執行,各地標準不太一樣,不過一般會增加一些 2,同工同酬不大現實,首先是同工問題,在編環衛屬於事業單位,而非編屬於企業,企業和公務員 事業單位本身就不是同一性質的機構,況且編外的資金 較少,編內是國家和地方財政支援,有預算的,說白了,編外的都在勞務公司,勞務公司本身沒有足...

寧波慈溪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工資待遇怎麼樣

具體待遇引自 寧波天一論壇 http bbs.cnnb.com.cn forum.php?mod viewthread tid 1671536 毛市長您好,我是慈溪市某機關的一名 臨時工 也就是所謂的編外人員,我們與機關在編人員做著相同的工作,甚至比在編人員還要繁忙 就我局而言,有很多在編人員基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