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16天,無故被解雇,可以獲得補償嗎

2022-10-27 05:26:24 字數 5883 閱讀 4965

1樓:紅粉骷髏

儘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沒簽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3分搶地主

如果沒有犯錯,都可以拿基本工資,如果無故開除,籤有勞動合同可以去勞動局調節,如果沒有簽合同,又無薪開除,這樣老闆就是耍賴了,你要麼想辦法討工資,要麼想辦法報(復他一下。

3樓:莊主無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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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一般公司簽定的長期勞動合同,最低的試用期是乙個月,如果乙個月內覺得你不符合崗位要求可以以試用期辭退不用補償的

提問這種情況我可以起訴公司嗎,如果起訴的話需要什麼證據回答如果轉正後無故辭退,需要補償員工

您只入職了16天,該公司可以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辭退,不用給賠償你的。

提問我是直接正式上班的,來的時候沒有要求要有試用期回答但必須要結算十六天的工資給你。

提問公司同意結算的,但我想要起訴他賠償我的損失回答要以你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如果你還沒簽勞動合同就沒有證據,因為勞動法規定公司可以在30內跟你籤勞動合同也不違反勞動法的。

超過三十天不簽勞動合同才能要求公司賠償

提問他就是沒有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我也不能夠要求賠償嗎回答是的

除非超過三十天不簽才能要求他賠償乙個月的工資更多10條

工作20幾天無故被辭退應該怎麼賠償.?

4樓:韓全啟律師

1、沒有簽訂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

2、違規辭退的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賠償!打**到勞動局,說明你的具體入職流程,所提交的相關手續,並註明「無薪辭退」。然後配合勞動局的相關調查就ok了

6樓:七台河李陽平

沒有正式的勞動合同關係,結清工資走人。

如果建立有勞動合同關係可以請求另增加乙個月的工資。

做一到兩個月被老闆開除有賠償嗎?工資接了16天了,能在找他要補償費嗎?

7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應當補償,根據開除原因確定。

一、勞動者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賠償部分損失。

二、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用人單位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解除合同,但應當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滿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三、違法解除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樓:

肯定有工資呀,再說是老闆開除的呀,哪怕做一天都有工資

工作3年半被公司無故解雇可以得到多少賠償金?

9樓:韓飛律師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10樓:匿名使用者

1 繳納從用工起的社保 這個是強制性規定

2 解除合同的補償金是一年按乙個月計算 不滿6個月按半個月計算 也就是3個半月的工資

3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與你們解除勞動合同的 補償金是雙倍的

11樓:深圳law律師

1、首先,4個月的經濟賠償金。

2、要求公司補交保險。

工作滿5年和10年的,給無故解雇,能得到什麼樣的補償?

12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進行計算。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3樓:菜鳥

你好,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http:

因此,即使沒有訂立勞動合同,你一樣有權利得到你的補償金,在勞動仲裁中你要向仲裁委員會出具在該公司工作的相應證據,比如工資卡,工作檔案或每日的出勤卡等等。

2、對於你應該獲得的補償,根據勞動部頒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http://www.dzjob.

a,若你沒有提前被乙個月告知被辭退,公司應該賠付你乙個月的薪水。這個薪水以你在公司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計算。

b,對於工作超過一年的,補償金計算以每一年折合乙個月的工資計算,因此你的5年就是5個月的工資,10年就是10個月的工資,餘下超過6個月的工作時間以一年計算,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工作時間是5年零7個月,那麼就要按六年計算補償你6個月的工資。

當然以上是勞動法給予員工的基本保護,若公司已經有相關的政策超過這個補償數字,當然按公司的來,但是如果公司的補償政策低於法律法規的要求,則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記住,中國的勞動法與其他國家主要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是保護勞動者的法律,而不是保護勞資雙方的法律。

提醒你注意,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因此一定不要超過這個時間,否則就不會受理了。

謝謝,祝你順利。

14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那麼工作5年的,可以要求支付10個月的賠償金,工作10年的可以要求支付20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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