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婚前及婚後財產和債務的劃分

2022-08-03 17:46:58 字數 847 閱讀 7130

1樓:水月風情

按照現行婚姻法的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法邦網專家

婚前買房寫女方名字,婚後女方又借錢還貸,由此可以看出,房子應為女方個人財產,雖然首付是男方付的,這只能做為女方的個人債務.婚前女方出兩萬裝修,由於此兩萬元男方寫有借條,那麼就應當認定為男方的個人債務,裝修也應當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因此三萬五和兩萬均不屬共同債務,賣房後的所得也應屬個人財產,不應平分,增值部分是個人財產的自然孳息,不屬共同經營所得,也應屬個人財產.

當然在分割財產時,因男方的個人財產裝修應當消耗的差不多了,可以考慮適當的補償.

離婚後關於婚前財產的問題(急)

如果是你舅舅婚後購買的房屋,這屬於你舅舅的個人財產。如果有糾紛,你舅舅可以出示房產證,房產證上應該記載著購房的日期,還可以讓你舅舅的親戚提供證人證言,證明房屋是你舅舅離婚後購買的。根據我國 婚姻法 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 轉移 變賣 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

結婚前的財產沒有做婚前公證,結婚後算是夫妻共有財產嗎

有明確規定,如是一方的婚前財產,即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

婚前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稀硝酸 婚前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財產,只要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法律另有規定及夫妻雙方有約定的財產。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 獎金 生產 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