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用工三金賠償的,「勞動法」中三金是如何交納的?

2022-02-17 16:44:22 字數 5320 閱讀 8381

1樓:啞巴咳嗽

可以要求,法律是支援的,現在就是要求**盡快處理。應當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注意提供勞動合同影印件和工資收入證明材料。

2樓:

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否則就是違法的。勞動合同可以約定工資中包含社保個人繳費部分,但是不能包含單位繳費部分。也就是說勞動合同中怎麼約定是次要的,關鍵看單位實際有沒有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實際沒有繳納單位就違法了。

這屬於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你親戚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的視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親戚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賠償金,2008.1.1前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乙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

1.1後的該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2008.1.

1後是滿7年不滿7.5年,就是15個月賠償金,2008.1.

1是3個月賠償金,總共18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索賠三金法律程式是什麼?

3樓:總務行政管理集粹堂

法院起訴。或者等勞動仲裁生效後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法」中三金是如何交納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養老保險金:用人單位按繳費工資的20%繳納,勞動者個人按8%繳納;

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按繳費工資的2%繳納,勞動者個人啊1%繳納;

醫療保險金:用人單位按繳費工資的5——7%繳納,勞動者個人按2%繳納;

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按分行業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規定的比例繳納;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 1%的規定比例繳納。

5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所說的三金是指國家法律規定必須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由最初的三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發展到現在的五金,即原先的三金再加上生育保險\工傷保險.五金當中一般生育和工傷保險全部由用人單位繳納,個不需繳付,但前三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但各地對應繳納的比率是不一樣的,所以你應該到當地的社保機構具體問一下.

如果問清楚三金中個人應繳納的比率數後,只要把自己的工資乘上比率數,就是你每月應繳納的三金額.如該數額低於200元,就說明單位多收了你的錢,你可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上的"三金"是指適用於勞動法律關係(主要是勞動合同關係)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勞動法》規定了"三金"是必須買的,是**強制購買的,但是並沒有明確交納標準。

7樓:匿名使用者

這裡的"三金"是指: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

國家強制企業為員工交納三金,企業要交大部分,個人交少部分,共同構成個人的社會保險。單位不交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舉報。

勞動法中的代通金是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代替通知金。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以便勞動者能夠有所思想準備,也可以在當前工作之餘尋找新的工作。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那麼就應當以乙個月工資來代替而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等於是接下去的乙個月你不用來上班了,這乙個月工資照常支付給你。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其中,如果用人單位是以給錢的形式的,就是支付「代通知金」。

新勞動法中的對企業給員工辦理「三金」的規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一,新勞動法中只有「社保」的相關規定(就是五險一金),並沒有「三金」的說法:

1,按我國《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必須給勞動者繳納社保。

2,否則,勞動者可以自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

二,社會保險:

1,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2,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3,社會保險計畫由**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4,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按照保險型別確定資金**,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並負有使社會保險**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

第七十五條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第七十六條 國家發展社會福利事業,興建公共福利設施,為勞動者休息、休養和療養提供條件。

用人單位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的福利待遇。

11樓:匿名使用者

養老保險金:用人單位按繳費工資的20%繳納,勞動者個人按8%繳納;

失業保險金:用人單位按繳費工資的2%繳納,勞動者個人啊1%繳納;

醫療保險金:用人單位按繳費工資的5——7%繳納,勞動者個人按2%繳納;

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按分行業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規定的比例繳納;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不超過本單位工資總額 1%的規定比例繳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五險一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新的勞動合同法對這一項沒有做具體規定,各地區根據自己情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及交納比例.企業不能及時足額交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補償.

以北京為例:員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交納基數,養老保險企業交納20%,個人交納8%;醫療保險企業交納10%,個人交納2%+3元;失業保險企業交納1.5%,個人交納0.

5%;工傷保險企業交納0.4%;生育保險企業交納0.8%,住房公積金企業可以選擇交納8%,10%,12%,個人按同等比例交納.

關於新勞動法的問題(高手來)

13樓:inter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 22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服務期協議的前提是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但是並非所有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都可以約定服務期協議。如用人單位對於新員工的上崗培訓,就不得約定服務期。因此,勞動合同法將服務期的範圍僅限於用人單位出資為勞動者提供專業技術培訓。

也就是說,你出錢請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來給你的員進行專門的工作培訓,比如說沒有任何基礎的情況下,由專業人員教授其從事焊接的專業知識,等等。並負擔培訓期間的住宿、伙食費用。

然後約定服務期以及相應的違約金,在該服務期內員工不能隨便走人,除非支付違約金(一般等於或者略高於培訓費用)給公司,這樣就可以合法地限制員工隨意流動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了。

14樓:東環路行走

給員工提供一定的專業技術培訓,並約定服務期以及違約金,這樣的話,如果在服務期內無故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其賠償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15樓:匿名使用者

1、試用期期間員工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離職。

建議:公司及時了解員工的離職情況,如當月初離職盡可能社會保險辦理減員,

另要求離職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對於不通知也不辦手續的員工,可以工資暫不發,辦了離職手續以後再發。

2、正式期員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也可以離職只。

建議:同上一樣辦理。

3、管理上得好好控制,制度上有些情況也可以按曠工處理的明確規定。對於想走就起的人就這樣處理也不違法。

16樓:

廣東胡律師:

直接以《勞動法》去與企業交涉,企業違法那就上勞動局監察大隊舉報投訴。

17樓:匿名使用者

農民工管理也是一門技術,我通過自己對農民工的了解對你支兩招!管不管用別罵我就成。

首先要讓他們了解勞動合同的管制制度,和公司的管理制度還有公司對員工的福利待遇和獎罰制度!這就需要定期培訓,《比如一周制定有一兩天的業餘時間集體培訓》讓他們知道這不是他們所理解的包工隊。其次還要有實際例子讓他們知道公司對管理的嚴格性!

褒獎和貶罰要在培訓的時候點名提出。

18樓:北京律師諮詢

這個 是比較不好管理,我看是比較麻煩的,簽了合同有的也不會按照去做,我個人意見是只要是生產的工人有了技術了,可以年底分紅,可以到下一年發放。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1.你和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若規定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後工資應當按合同規定給付,未給付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補發工資,經濟補償,以及賠償金 2.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補償 3.從新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若勞...

勞動法辭退賠償,新勞動法辭退員工補償

樓主,樓上的說的不盡對,請耐心聽下我的回答 首先,公司以你不能勝任該職位的理由不充分,不能勝任的話則公司有義務再培訓,如再培訓後仍不能勝任或調動崗位也還是不能勝任工作,那麼公司才有合理的理由對你進行辭退處理,這是勞動法第四十條中有規定的!好了,先不談這個,就算公司以這理由辭退你,那麼也該依法提前乙個...

關於勞動法

不用反駁。1年後的情況屬於推測。即使一年後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也免不了老闆要支付前一年的雙倍工資。因此你大膽辭職去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老闆支付雙倍的工資。勞動局不會相信老闆的詭辯的。另外,如果老闆沒有繳納社保也一起申訴 還有1年工齡,補償那個2個月的工資一起請求仲裁。祝你順利!樓上講得很細,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