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2023-08-18 11:54:28 字數 3780 閱讀 1898

1樓:學無止境

1,你單位強制你加班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撥打12333舉報你的單位,勞動部門會派遣勞動監察糾正你單位的強制加班行為,比如責令改正,警告,嚴重的還可以罰款等。要是你單位還是執迷不悟勞動部門會吊銷其營業執照。無須申請勞動仲裁。

2,要是你單位不支付你的加班費,或者因為金融風暴而降薪,你可以依照公尺的勞動合同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3,離職,辭職的利益相差不大,如果你單位無故辭退你,那麼要按照你在你單位年限對你進行補償每一年補償你乙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假如你在你單位做了五年那你就可以拿到五個月的補償工資。但是補償最多不超過12個月。

2樓:心為寧碎

違法啊,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降薪不合法,不過也沒有辦法啊。

辭職是個人提出的,是沒有任何補償的。

被辭退是公司解雇的,是被動的,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是要給勞動者補償的。

辭職和被辭退的結果都是辦理離職。

3樓:制己制理

強制加班如果不付加班費,當然是違法的。這個問題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仲裁。

因金融風暴導致降薪,應該事先徵得勞動局的批准,應該是合法的,因為畢竟是經營困難,並不是故意有錢而降薪。

如果自動辭職,是得不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如果被辭退,能到到補償。

4樓:韓飛律師

只要有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完全可以勝訴,並且勞動仲裁是免費的,可以不請律師自己處理!我是勞動仲裁員,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企業勞動法諮詢可以hi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補繳社會保險等。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盡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提出書面離職後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你工資。

4、收集一些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工裝(有公司字樣)、工作證(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保繳費記錄、同事證言等都可以。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5樓:朱月平律師

按照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要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解除理由不合法。

你有兩種選擇:

1,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局是支援你的。

2,如果公司強行辭退你的話,你不要在同意書上簽字,公司辭退你是違法的。你可以跟公司要補償金。你能拿到的補償金是:6乘以2,也就是12個月的工資。仲裁委員會肯定會支援你的。

因為你在公司上班了6年,如果合法辭退你的話 公司要給你六個月的工資作補償。公司違法辭退你的話,你能拿雙倍的工資補償。

希望我的 能對你有所幫助吧。

6樓:安迪_zx幒筤緟

1、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用人單位必須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未經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單方面調整崗位,原則上是無效的;

2、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的。用人單位以勞動者不服從安排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就屬於違法解除;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本人工資,即2n;

3、如果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是有權調整崗位的。當然,用人單位主張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證據的。勞動者拒絕調整崗位的,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屬於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單位也是應該支付經濟補償,即n。

7樓:福氣老高

依照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而,你有辭職書遞交單位30天後可以離職,不要單位審批。

勞動合同法 第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收取押金是不對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你可以依據上述規定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相信問題能很快得到解決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種情況,最快的辦法,就是去找勞動監察大隊,你把事情的結果書面遞交,我想監察大隊的工作人員一定能為你排憂解難。

9樓:匿名使用者

單位不簽合同違法在先,你隨時都可以主動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你的情況不但可以追究單位不簽合同的雙倍工資,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但是,勞動爭議維權的時間成本很高,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耗時幾個月很正常,還有更長的,我建議你去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法律援助,找免費的律師**,你就不用總是自己跑了,但還是要做好持久戰的準備。

10樓:張律師的知識店鋪

1、本案中(甲與乙未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只由乙方出具了乙份“關於工資的說明”,在說明裡簡單地列了甲到公司的日期、月薪、擔任的職務,公司落款蓋章。甲每月以個人的名義在公司工資單上簽領工資800元)說明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而且形成了甲方的工資標準為5000元/月的事實,所以應按5000元/月補償。

2、從2023年12月至2023年6月共18個月,按勞動法中“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不足一年按一年(舊法))”可知,甲的公司給予相當於二個月工資額度的經濟補償金的要求合理,按合同解除前12個月的平均應付工資標準即5000元/月補償共10000元。

3、未繳納社會保險的應當補繳,所以甲要求支付本應由公司承擔的部分社會保險費合理。

4、乙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給予甲方1個月的經濟補償,但是前面已經給了2個月的經濟補償,故駁回甲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再給予5000元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5、乙方沒有支付其餘4200元/月的工資給甲方的合理證據,故應當補給餘額並在扣除社保費用後支付給甲方。乙方可以算是拖欠工資,可以依法給與罰款。

6、如果按新法,乙方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甲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甲方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以上,補償時應當訂立書面協議,並寫明相應的條款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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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關於孕期勞動法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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