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的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2022-08-26 10:51:56 字數 2483 閱讀 4802

1樓:匿名使用者

1.你和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若規定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後工資應當按合同規定給付,未給付的,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補發工資,經濟補償,以及賠償金

2.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補償

3.從新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的重大變更,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並未對合同變更內容達成協議的,可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補償

4.若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之行為屬於欺詐,可收集證據起訴

5.若用人單位以上行為均未補償勞動者的,勞動者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者可在收到仲裁書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建議:儲存好一切與本案相關材料證明,如工資條,合同書,考勤證,工作證,職工花名冊等證據,然後去申請仲裁,若委員會不予回應或包庇或對仲裁不服可在收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對人民法院判決書不服可向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或向檢察院申訴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在沒有與員工籤勞動合同且沒有給員工買社保的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員工可提出辭職,並且可要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

3樓:任若蘭

收集證據!準備仲裁,只要牽涉的拖欠社保,仲裁部門一般都會妥善解決!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補償

4樓:匿名使用者

不買社保,則公司存在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可以依此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要求處理,如果監查大隊不處理或無法處理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通過合法的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急關於孕期勞動法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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