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月不發工資,我可以隨時辭職並拿到工資嗎

2022-01-11 16:58:53 字數 5430 閱讀 8161

1樓:巖姐說

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作為員工是不能隨時辭職並拿到工資的;

首先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間接說明公司財務出現問題,所以即便辭職也可能需要等很長時間才能拿到工資;

其次,一般情況下辭職需要提前申請,經過批准後方能離職。

2樓:侍心斛巨集達

可以,《勞動法》第38條規定: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3樓:書生之見是我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我辭職可以直接走嗎

4樓:掘金知產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5樓:佛系創作家

可以 同時可以要求補償

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我是否可以辭職,是否可以要賠償

6樓:周木木的小公舉

一、可以辭職,也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選擇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如果勞動者以上述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單位停產不發工資,員工可以離職並要單位支付補償。

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於2023年5月申請仲裁。勞動者訴稱:勞動者於2023年10月到用人單位所屬的某酒店工作,月工資為1700.00元。

2023年6月該酒店停業裝修,除個別留守人員外,沒有另行安排其他人員的工作,也沒有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同時未發放工資。勞動者認為,酒店裝修停業屬於非因員工原因停產停業,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在用人單位拖延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要求裁決:

1、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2、被勞動者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5100.00元;

3、被勞動者支付勞動者2023年6月至2023年5月工資及生活費13316.00元。

勞動者為支援其仲裁請求,提供了以下證據:

證據一、《工資流水明細》《招商銀行》。擬證明用人單位支付了勞動者2023年10月至2023年5月的工資,2023年6月起未支付工資。

證據二、《社保繳費證明》<2023年10月至2023年5月》。擬證明雙方勞動關係至2023年5月。

證據三、《收據》。擬證明勞動者於2023年7月向用人單位繳納了702.00元社保個人部分費用。

用人單位辯稱:

1、雙方存在勞動關係;

2、2023年6月,被勞動者因**工程被迫停業,鑑於停業時間較長,用人單位允許勞動者另行就業,並代繳社保;

3、勞動者自2023年6月起未提供正常勞動,要求被勞動者支付其2023年6月至2023年5月工資的請求不合理;

4、勞動者要求經濟補償的標準過高。

用人單位為支援其抗辯理由提供以下證據:證據

一、《停業通知書》。擬證明酒店因市政工程被迫停業,停業起始時間為2023年6月9日。

經審理查明:勞動者於2023年10月到用人單位所屬某酒店工作,月工資為1700.00元。

2023年6月9日起,該酒店因市政工程停業,勞動者未繼續在被勞動者處上班,用人單位也未給勞動者發放工資,僅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至2023年5月。

同時查明:用人單位於2023年7月收取了勞動者702.00元社保個人部分費用。雙方沒有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

根據上述事實,仲裁委認為:勞動者於2023年10月到用人單位所屬某酒店上班,該酒店於2023年6月起停業,雙方沒有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之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乙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規定辦理。酒店停業的第乙個月,理應支付勞動者全額工資,停業的第二個月起,應向勞動者支付待崗生活費,該酒店停業後未支付勞動者任何待遇。

對勞動者要求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由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工資、生活費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本委予以支援。經調解,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協議。仲裁委依法裁決如下:

一、解除雙方的勞動關係。

二、被勞動者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5100.00元、工資及生活費13316.00元。

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3個月工資,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由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立即走人,並且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公司拖欠三個月工資,我可以直接離職嗎

8樓:重燃石

作為打工人,我們都希望能和公司「和平分手」。但如果遇到蠻不講理的公司變相壓榨我們,我們該怎麼辦呢?這是我第一次勞動仲裁,希望我的經歷能給大家提供些許幫助。

9樓:向天再借一把刀

你可以直接離職,最壞的打算錢不要了。要錢就勞動仲裁。

10樓: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常見現象,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

11樓:司空朗

這個應該可以的,對於不發工資的企業幹活沒啥意義。

12樓:海風兒

你不可以直接離職,你得把錢要回來再離職

13樓: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這違反勞動法了

15樓:褒火

這問題問得好,我也想知道

公司拖欠拖欠我三個月的工資我可以辭職嗎

16樓:梧桐

肯定可以呀。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隨時通知解除合同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公司不發工資我需要找哪個部門,公司不發工資,我們員工應該找什麼部門投訴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 投訴,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如果投訴沒有效果,可以蒐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您好,用工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到勞動者離職之日止,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報酬。如果用工單位惡意拖欠或以各種理由剋扣工資的,勞...

公司月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公司三個月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這個的確不好辦啊,一開始到公司就要注意保留自己在公司工作過的證據啊,現在不籤合同都是違法的,不過很多人也都這樣做著,哎,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好保障,自己要想辦法,加強權益保護意識啊 竹子 不太好辦,如果仲裁,時間會較長。還是走人 投訴 仲裁吧。公司三個月未發工資,該怎麼辦? 奶茶 1.勞動法規定用人單...

我想辭職,老闆不批,自離不發工資

回答其實這種做法 自離工資不發正常 合同肯定都寫了 提問我想問的是,離職公司不批,然後公司停業乙個月,沒有工資 回答停業乙個月 您沒有工作 沒有工資?提問對 回答離職不批是不對的 提問不批離職,然後公司停業,那麼這樣的情況公司是不是應該正常把停業期間的工資發放給我 回答公司停業 沒有上班 當然是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