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服裝廠上班,現在辭職老闆不發工資,我勞動仲裁後,老闆

2021-04-11 00:24:12 字數 5733 閱讀 2418

1樓:蓋普希金

不發工資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不管你想表達老闆想怎麼說,總之不發工資,剋扣工資都不行,發基本工資也不行。

由於公司剋扣工資,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等等。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_金金龍魚

啥意思啊 描述的不全面啊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老闆欠薪,後來我們申請勞動仲裁,後來老闆和我們商量只要撤銷仲裁就給工資, 5

3樓:水6元

你們申請勞動爭議

仲裁後,

雙方自願自行和解,你們才撤銷仲裁申請,現在你們應該持雙方達成的和解協議書趕緊向用人單位追要拖欠的工資就是。如果你們追要不到拖欠的工資,你們上次咋個申請仲裁的,再次重新申請仲裁的方法與你們上次申請仲裁方法一樣。

4樓:匿名使用者

憑藉你們手中的工作證就可以重新申請仲裁!

5樓:劉傳志

只要有工作證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單位負有舉證義務。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保證書是指仲裁出具的調解書還是單位出具的保證書?

如果是調解書生效後可以直接申請執行。如果是單位出的保證書,理論上可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如果上次是撤訴結案,可以重新申請仲裁。

勞動仲裁時調解員說的話讓我很費解

7樓:指令長

【1】勞動合同法裡沒見到25%經濟補償還有這種額外條件啊,仲裁員是依據什麼說必須是公司大範圍拖欠才給支付補償的?是否合理?

不合理,仲裁員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

【2】公司拖欠工資是事實,無正當理由的強迫停職和不計工資也是事實,這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老闆發電子郵件命令強行交接工作和『停職』屬於不提供勞動條件。最關鍵的是你要掌握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你若有證據當時就可以辭職並要求賠賞。但被不被支援要看在什麼地方。

【3】從未辦過任何離職手續;公司想辦法說是你首先解除了勞動關係,目的是想逃避違法解雇的經濟賠償,但公司當初電子郵件裡的確只是說停職和不計工資,沒說解雇你之類的話。仲裁到底會怎樣認定?

你要告訴仲裁停職屬於不提供勞動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是要賠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公司律師透露,公司正在變更法人。這是為了嚇唬你讓你少拿錢,盡快結案。若公司變更法人,應由變更後的法人承擔。

【5】一旦鬧到法院你不服他不服的拖你個一年半載是沒問題的。勝訴後執行應該沒多大問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了。

建議和解,雖少拿錢但不浪費精力。

8樓:任若蘭

我是過來人!我來給你講清楚!

第一:不管輸贏這都是乙個漫長的過程,如果仲裁不合,一方起訴最少需要一年時間!加上執行期要2年左右

第二:仲裁員的說法有片面性!中國的司法還有仲裁都是勸老百姓少要一點,吃點虧!早了結!

第三:公司律師透露,公司正在變更法人。就算他變更到天上去,他也要給你賠償!不會影響你的執行(前提是公司有可執行標的)

第四:仲裁員也罷律師也罷,乃至後面的法官就是希望你少要點,案子好處理一點!他們好結案,!

但是這往往都是以犧牲勞動者的利益為代價!仲裁員和律師的說法毫無法律根據!你是屬於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

第五點:打官司要算成本!如果你的單位真的會無可執行行能力,不如早點了斷!!你不要把太多精力放在這上面,事業為重!其實**等也就是幾天時間而已!到時候可以請假!

9樓:貨車伕妻的日常

我今天去勞動仲裁以位址查不到公司名字為由不受理,還有個奇葩跟我說:別人怎麼會無緣無故拖你工資,肯定你也有問題,別人扣你那麼點工資有什麼用嘛,你就說一點好話少要一點呀!我真的三觀炸裂,好想問問這個世界怎麼了

10樓:

許多案件的處理是需要很長時間,所以打官司也是有成本的,寧波點小事兒,需要耗費很多的時間和成本,就不值得去打這場官司了,要考慮經濟成本

11樓:

我現在也是剛仲裁**審理結束3天,在蘇州仲裁員跟你是同樣的說法,我現在已經懷孕4個多月,仲裁員也是跟我說我耗不起,法院起訴至少兩年,而且當事人必須親自出庭。最後同意調解,但是公司遲遲不做回應,接下來也將面臨漫長的等待

12樓:人部湯布

仲裁委員會和法院的大爺大媽的問題我就不說了。但有一條記住自己的事情是靠自己爭取的即使走到法院,耗時時間長,執行過程有許多跌宕,只要法律申請書訴求事實清楚,追討計算附帶月利息。就當你將錢存銀行了。

不怕,一定要堅持下去。

13樓:x255668y祥

能解決的盡量少走仲裁,耗時,裁判員也是律師站著茅坑不拉屎,開始找他仲裁時,說這個沒那麼繁瑣你的案子簡單,給你百分之一百希望,後來就叫我一直等訊息等了兩個月,給我的答覆說公司面臨倒閉能陪多少是多少,叫我自己考慮,有可能到公司倒閉了一毛都沒有了,他媽的我之前找你仲裁交錢給你,還問了會不會倒閉,你說註冊資本上億想倒閉申請破產都沒那麼快的國家還要清算資產債務什麼的,搞得我現在賠償越來越少了,比沒仲裁之前少了一半

14樓:

只能說中國的法律不全面,缺少強制性,所以給那些黑心老闆有機可乘,說實話,憑強弱來說,勞動者是弱勢,公司人多勢眾,既然有勞動法,就應該勞動仲裁最後決定,非要再經法院,慢慢長路,勞動者拖不起的

15樓:愛過流星

這種官司我剛剛打過,不過我想給你的是,看你在什麼地方打官司,因為每個地方的勞動仲裁部門往往會和法院達成協議,他們把仲裁相關的權力分開了,這就是形成了當地的地方法律檔案,是合法的,有的地方仲裁庭是沒有權利對經濟賠償金作出裁決的,不能只根據國家的勞動法來衡量。如果你真想要這筆錢,只能在到法院去起訴,不過這又是乙個**週期,會耽誤你很久的時間的。我想你還是算了吧!

拿回自己的錢就行了

16樓:布魯斯所

仲裁員不是最終的決定

領導說什麼話,其實是在暗示你主動辭職?

17樓:噼啪打了劈啪

其實我們不論做什麼工作,要盡職盡責,好好的表現自己,努力一點有上進心,但是有的人會被領導暗示你主動辭職,很多公司的一些領導希望你離職的時候都不會直接說出來,而是會做一些暗示的舉動或者說一些暗示的話語。突然讓你回家休假,問你想做什麼樣的工作,老挑刺,處處針對你,架空你,無事可做,給你降薪等這一系列暗示。

如果領導對你不滿的話,可以從很多小細節中覺察出。比如說眼神,領導已經避免和你對視了,就算看到了你,眼神也很冷淡,彷彿不想和你有過多交流;比如說說話的語氣,會不會顯得很生硬,不如從前的親和。當然,領導冷落你一定是有原因的,只要找到原因,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就能減輕領導對你的不滿。

在職場上,不少員工都希望老闆不給自己安排額外的工作,因為他們覺得在公司裡只要完成分內工作就足夠了,如果再被安排其他的工作,難免會覺得勞心費神。可是如果有一天當領導真的對你說出類似的話,不讓你去做重要的工作,而是把重要任務交代給其他的員工那麼對於你來說,領導肯定會認為你的能力無法達到他的心理預期標準,你會顯得毫無用處,而且久而久之,領導更是不願重視你了。

公司有重要工作的時候,安排給了新員工,還冠冕堂皇的告訴老員工,我不是不信任你,其實這就是不信任老員工的表現,作為老員工,在公司裡工作這麼多年,如果還得不到老闆的重視,收入還沒有新員工高,那麼其實也就沒有繼續呆下去的必要了。

18樓:愛吃冰的貓咪

我們都知道,很多企業為了利益,在想要開除某些員工的時候,一般不會主動提出離職的要求,而是逼迫你主動離職,那麼,領導說什麼話,是在暗示你辭職呢?

一、這個工作很重要,我會找其他人做,你做好分內的事情就行了。

作為一名員工,我們都不願意加班,希望完成自己分內的工作就好了。但是,很多領導為了培養自己的員工,會委以重任,讓他在工作中得到鍛鍊。但是如果有一天領導不再安排你去做重要的工作了,而是把重要任務交代給其他員工,那麼對於你來說,領導肯定是覺得你能力不行,無法委以重任。

久而久之,員工的心裡就會感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心灰意冷,自己主動離職,而這時候,領導就可以找乙個比你能力更強的人來接替你的位置。

二、公司進了乙個新人,能力相當出眾,以後讓他來分擔你的工作。

領導說,公司進了乙個新人,能力相當出眾,以後讓他來分擔你的工作,如果不是公司業務的擴張需要增加人員,那十有**就是想找個人頂替你的位置了。很多人會說,那為什麼不主動跟這個員工說離職了,除了利益的考慮,再就是新人入職接替崗位需要乙個週期。這時候企業就會想讓新人完全學會新工作的內容之後,再逼迫老員工辭職。

三、你真是令我太失望了。

在職場上,如果乙個領導重視自己的員工,會悉心栽培,即使犯了錯誤做錯了事情,領導也會教導他如何去解決問題,相反有些領導大加指責,甚至是當眾辱罵員工,讓員工很難堪。如果乙個領導當著眾人的面,表示對你的失望,甚至當眾責罵你,都是對你不再重視的表現。

我在服裝廠幹了半月,是老闆請我去的,到現在過年放假快20天還不發工資,我們要錢他說沒錢就是不給

去勞動仲裁呀 要是再不給就去法院哦 但是最好還是好好談一下 報警啊!建議報警處理!我在服裝廠上班去的時候老闆說壓乙個月工資,年底結清我就做了,做了20幾天了聽裡面員工講都壓了三個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我在蘇州一家服裝廠上班,走了老闆要八月底給我工資,我現在想要,找派出所有用嗎

如果是正常離職要等到發工資那天,如果是廠裡主動讓你走的是現結工資,找派出所他們會讓你找勞動局,我也是在蘇州上班,10年了!謝謝採納! 情感心理小專家 在蘇州一家服裝廠上班,走了老闆要 八月底給工資,現在想要,找派出 所沒有用的,你們不屬於有糾紛,既 無合同糾紛,又不是民事糾紛,派出所 不會受理的 胥...

我是服裝廠的,老闆拖欠月工資不給,現在廠子已經黃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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