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亂扣工資,我應該怎麼辦,被公司無故剋扣工資該怎麼辦?

2022-01-11 16:58:49 字數 5143 閱讀 8272

1樓:玉樂邇

國家**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各種大小企業、公司、各種單位、私人老闆、等等)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隊長」「部門經理」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用人單位(各種大小企業、公司、各種單位、私人老闆、等等)應該可以通過正規銀行的銀行卡來發放勞動者工資到勞動者本人姓名的銀行卡裡。」

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法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2333 勞動監察部門 投訴,要求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足額的工資;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要求判決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足額的工資。

3、有拖欠工資的欠條(或者:調解書、還款協議,等等)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各種大小企業、公司、各種單位、私人老闆、等等)支付欠條(調解書、還款協議,等等)裡的錢款數額

按照現在國家**的法律規定:拖欠工資的,如果勞動者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拖欠工資賠償金」,**有關部門(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勞動監察大隊、法院)應該依法判處公司(或者老闆)按照拖欠工資的數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額的賠償金,賠付給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這是付給被拖欠工資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總共應該付給勞動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假如說已經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那麼,用人單位應該必須提供其單位已經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的事實的憑據,這些憑據裡必須有經過勞動者本人簽字(用人單位發放現金工資的**上應該有勞動者本人的簽字,或者在付給現金工資之時簽字收到現金工資的簽收字條上必須有勞動者本人簽字,這些都是憑據,都可以加上手印)。如果用人單位通過銀行卡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的,應該有銀行列印的用人單位已經支付工資到勞動者本人銀行卡的流水帳單(這是憑據)。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提供這些已經付給勞動者工資的憑據,這就證明用人單位事實上沒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本人。

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該向當地**有關部門(12345投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2333、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告發,要求**有關部門幫助解決這個拖欠工資的事,同時打**12348法律援助****,這是**提供免費律師幫助勞動者各種問題的**號碼,可以通過這個**要求**提供的免費律師幫助你們在法律方面得到援助,也可以和免費律師商量辦法,以便順利維護你們勞動者的各項合法權益與五險一金和工資收入及賠償金

國家**現在有法律明確規定「拖欠工資的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拖欠剋扣乙個人的工資超過五千元的屬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超過三萬元或者超過十個人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刑關進牢獄。」、「企業應簽訂勞動協議合同,並且給每一位勞動者(工人、農民工、員工、民工、職工,等等)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企業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企業可委託銀行發放勞動者工資。

」企業必須按照約定給勞動者繳足社保費並且足額發給工資,否則,**執法部門會依法嚴格處罰違法的企業。私人老闆同樣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發給各項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用具和辦理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並且按時付給工資,如果違反有關工資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及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同樣會嚴格依法懲處違法的私人老闆。

1、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必須給勞動者(農民工、職工、員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繳足「五險一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企業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3、據《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第一步應該爭取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企業法人代表、實際投資人、董事長、總裁、企業老闆、財務部門、財務經理。能協商解決最好,協商不合理就向當地的**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告發,12345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2333、勞動監察大隊、12348法律援助****、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局裡的勞動仲裁科、財稅局、工商管理局、建設局、法院、監察部,都可以,會得到**有關部門的幫助的

2樓:夕萊

公司亂扣工資,這個是有規定的,他不能隨便員工的工資,在沒有違紀的條件下,所以你可以去狼人局起訴,他都是屬於突發的這些條規。

3樓:二階堂紅丸

公司亂扣那個工資的話,我覺得這個應該是要去啊。看一下到底需要什麼樣的人,到底需要什麼樣,如果亂扣工資的話,要去勞動局。

4樓:樂憐煙

公司亂扣錢,首先我們就應該去找到相關的領導,去找乙個說法,為什麼扣錢,有什麼明文規定,或者是你去嗯,組織你們公司的員工一起討說法。

5樓:

可以找公司老闆,不要這樣亂扣工資,告訴他這種行為違法,實在不行的話,可以直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6樓:心理情感諮詢度

你最好的辦法就是離開這個公司,因為你如果沒有辦法去把你的工資要回來的情況下你就需要離開這個公司找乙份新的工作去。

7樓:法律快車

剋扣的屬於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得無故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2、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8樓:養安彤

如果碰到這種情況應該找主管領導,因為下面的人可以隨意扣的話,直接找領導,這樣反映情況應該能得到解決。

9樓:冷溫文

亂扣工資,您該找到公司的工會或者是人事部門去詢問一下,為什麼搞清楚?實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式,有合同法保護,你

10樓:善良的我叫夏天

如果有證據的話,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是可以拿到亂扣的工資的

11樓:劉誠發律師

回答您好,還請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問題

提問你好

公司扣工資咋處理

回答你好

以什麼理由扣的

提問以質量為由工資7000扣兩千,本人已辭職,

回答用人單位私自扣工資的做法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返還的,根據現行規定,除了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外,用人單位不得對員工進行扣款的。相關依據如下;

提問問題我走的時也沒有寫辭職單

回答提前告知公司就行

提前告知公司就行

提問9月份發工資少啦500塊錢,我一汽直就走啦,到十月份發工資少我兩千

回答員工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可以提前辦理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從立法上賦予的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無法定事實勞動合同單方解除權,體現了法律對勞動者利益的充分保護。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由此可能造成相對人利益的損害。因而,對相對人的保護是十分重要的,因而法律規定提前30天書面通知,這樣便於用人單位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其工作,保持勞動過程的連續性,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減輕或者避免給用人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提前30天是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因此,30天未滿,勞動者不能擅自離職,但用人單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現在有沒有離職你問公司

提問已經在哪不幹乙個月啦,咋能要回工資

回答去找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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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無故剋扣工資該怎麼辦?

12樓:懶貓沙畫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怎麼辦?

13樓:熊熊昆

這個問題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那麼你是不利的,因為你簽署了那個剋扣工資的協議國家也有明文規定按理說他們這樣做是沒錯的,但是他們與你們建立勞動關係沒有籤傭工協議合同這個是他們的不對了,他們這樣做是有目的的也就是他們只為他們有利的一方考慮,完全不管你們個人利益得失;這個也是現在很多黑心商家的卑鄙手段。如果他們給你們簽了用工協議後就應該給你們上保險及一些相關福率,你們這些剛入社會的怎麼能跟那些在社會上墨爬滾打很長時間的老油條們比呢,他們就是算著吃定你們了才這樣做的,還有你們如果要找說法一定是走法律途徑,那些部門一般老百姓都不知道怎麼走,又怎麼跟他們較量呢再說他們還有一定的保護傘。

你們問題也可以算他們沒有按時給你簽署勞動用工協議;這個也違反了企業用工相關法規,但是你打算怎麼辦呢;投訴?還是走法律途徑尋求法律援助呢?這個要等他們受理時到什麼時候了就算受理了來回的折騰你也消耗不起這些人力財力吧?

現在很多黑心企業就是在鑽這些空子及利用法律的一些漏洞才敢這麼亂來的。道理就這麼乙個你自己看著辦就好,問題雖然沒有給你解決處理只是處在乙個我們小老百姓的無奈給你點建議,廢話就不多說了;希望你們再溝通一下看是否有別的折中解決辦法咯;希望順利就好!

14樓:手機使用者

簽署了那個剋扣工資的協議國家也有明文規定按理說他們這樣做是沒錯的,但是他們與你們建立勞動關係沒有籤傭工協議合同這個是他們的不對了,他們這樣做是有目的的也就是他們只為他們有利的一方考慮,完全不管你們個人利益得失;這個也是現在很多黑心商家的卑鄙手段。如果他們給你們簽了用工協議後就應該給你們上保險及一些相關福率,你們這些剛入社會的怎麼能跟那些在社會上墨爬滾打很長時間的老油條們比呢,他們就是算著吃定你們了才這樣做的,還有你們如果要找說法一定是走法律途徑,那些部門一般老百姓都不知道怎麼走,又怎麼跟他們較量呢再說他們還有一定的保護傘。

你們問題也可以算他們沒有按時給你簽署勞動用工協議;這個也違反了企業用工相關法規,但是你打算怎麼辦呢;投訴?還是走法律途徑尋求法律援助呢?這個要等他們受理時到什麼時候了就算受理了來回的折騰你也消耗不起這些人力財力吧?

現在很多黑心企業就是在鑽這些空子及利用法律的一些漏洞才敢這麼亂來的。道理就這麼乙個你自己看著辦就好,問題雖然沒有給你解決處理只是處在乙個我們小老百姓的無奈給你點建議,廢話就不多說了;希望你們再溝通一下看是否有別的折中解決辦法咯;希望順利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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