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農村土地需要什麼手續,農村土地的承包需要什麼條件

2022-01-05 18:59:38 字數 5266 閱讀 1617

1樓:泡泡糖

一、農戶自主流轉其承包經營權的,按以下程式辦理:

1、流轉雙方洽談磋商,認定流轉方式、流轉時間、流轉**以及流轉收益支付方式等。

2、流轉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書面合同,由流轉雙方本人簽章。

3、流轉合同簽訂後,承包農戶應將簽字後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分別報送土地發包方和所在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存檔。

4、土地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收到承包農戶遞交的書面流轉合同後,應當予以必要的審核,如有不妥應給予指正。如發現違背國家法律法規的,應依法予以制止。

二、農戶委託村集體流轉其承包經營權的,按以下程式辦理:

1、農戶遞交由戶主簽字的委託流轉申請書。

2、鄉(鎮、街道)、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機構分別進行審核,討論是否接受委託,並將討論結果在半個月內通知委託農戶。

3、如決定接受委託的,村集體應當與委託農戶簽訂委託合同,並在接受委託後半個月內,將流轉農戶、地塊等基本情況,以適當形式向村內外發布公告,並上報縣、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構,對外發布。

4、有意受讓流轉土地的,可在縣、鄉(鎮、街道)、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構公告的有效期內,提交受讓流轉土地的規劃書面申請。

5、縣、鄉(鎮、街道)、村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機構在公告期結束後,及時召集已提交受讓流轉土地的申請人進行磋商。可以協商確定流轉**,也可以通過招標的辦法確定流轉**,在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擬訂流轉合同草案,經委託人(承包戶)與業主簽字認可後正式生效。

三、拋荒耕地的流轉,按以下程式辦理:

1、調查摸底。各村或村民小組認真填報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製作並發放的《拋荒土地調查登記表》,對拋荒耕地逐一進行調查核實,確定土地拋荒的年限,並由參加調查核實的人員及農戶簽字確認後報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

2、公示。拋荒土地摸底情況要在村務公開欄、所在村民小組進行公示,對土地拋荒時間達到二年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對公示有異議者,要求繼續承包已拋荒耕地的,應在15天內提出復耕計畫報村集體和村民小組備案,復耕期限為半年,到期未復耕的視為放棄復耕,由原發包單位依法收回。

3、農戶確認同意。拋荒土地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發包單位發出書面通知,經農戶確認同意後收回。通知書一式二份,乙份農戶簽字後作為回執交回原發包單位存檔,乙份由農戶留存。

對於收回拋荒土地承包經營權通知書難以送達的,可以依法採取留置、委託送達、公告送達、郵寄送達等方法送達。承包農戶也可以將拋荒土地委託發包方流轉,對連片拋荒地還可以由所涉及的承包戶共同合作開發經營拋荒土地。在開展拋荒地調查中,農戶在限期復耕、委託村集體流轉和村集體收回承包權三種方案中,選擇其中一種方案進行簽字認可。

4、終止承包關係。經合法程式收回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由原發證單位辦理登出手續。土地承包合同終止手續由發包方申請,經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審核後報縣農業局確認。

5、流轉。收回的拋荒地和農戶委託村集體流轉的拋荒地,由原發包方統一組織流轉,收回的拋荒地,經流轉所得收入歸村集體所有,委託村集體流轉拋荒地因流轉所得的收益,歸承包農戶。村集體無法流轉的拋荒地,應及時上報縣、鄉(鎮、街道)兩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由鄉(鎮、街道)牽頭,組織土地、農業、林業等部門技術人員,對拋荒地的地質、地理位置等進行評估、論證、策劃,引入專案,開發利用。

請新增詳細解釋

2樓:土流集團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八條 土地承包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按照規定統一組織承包時,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二)民主協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應當按照本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式合法。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應當按照以下程式進行: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

(二)承包工作小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擬訂並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討論通過承包方案;

(四)公開組織實施承包方案;

(五)簽訂承包合同。

第二十一條 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發包方、承包方的名稱,發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發包方和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的承包需要什麼條件

3樓:馬邊綠茶

農村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轉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承包是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從集體經濟組織中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行為,而土地流轉是從承包戶手中通過合法程式獲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或使用權的行為。如題,你所說的「農村土地的承包需要什麼條件」,就該提問,從目前來說要符合兩個條件,一是你要獲得承包地,必須是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就是戶口在該村民小組;二是有未被分配的機動地,並經村民小組同意發包出來給你,你才能獲得土地的承包權。

如果你所問的問題可能在概念上搞混淆了,你所指的是通過流轉方式獲得的經營權,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你要獲得這種經營權,那只能通過與承包戶協商確定流轉方式**讓、轉包、租賃、入股等)後簽訂流轉合同,其中以轉讓的方式取得經營權的,必須先取得發包方同意才合法,其它形式的流轉,只向發包方備案流轉合同即可。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5樓:匿名使用者

就看你是做什麼用途了,一般直接籤土地流轉協議就可以了。

土地承包需要什麼條件

6樓:wjia佳醬

1、轉讓方必須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農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為生活**的時候,才允許其轉讓。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隨意轉讓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使耕者有其田。

2、須經發包方同意。規定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經發包方同意,而不像轉包、出租和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只需要向發包方備案即可。這是因為一方面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使得原承包關係終止,發包方與受讓方要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因此發包方必須審查轉讓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是否有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審查受讓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土地承包主體資格,是否具有承包經營能力,直接關係到承包合同的履行。

3、受讓方應當是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戶。即一是受讓方必須是農戶,二是受讓方受讓承包經營權後必須從事農業生產,不得從事非農建設。

擴充套件資料;

農村土地流轉注意事項

(1)農民利益問題。一是不能違背農民的意願強迫流轉,流轉的條件、方式、**等應由農戶自主決定;二是土地流轉後農戶的既得利益要不低於或高於土地流轉前,否則流轉將很難實行。

(2)流轉主體問題。一是採取轉包及互換方式的,不得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戶進行流轉;二是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 可以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戶、單位和個**轉,

但由於這種流轉方式使得流轉方在承包期內失去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堅持「穩妥、慎重、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優先」的原則。

(3)流轉年限問題。除「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外,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簽訂的時間不宜過長, 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再進行續簽。

(4)流轉土地的用途問題。必須嚴格遵守《農村土地承包法》 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不得以調整產業結構、發展農村經濟等理由擅自改變原有耕地的農業用途。

7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第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二)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

(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四)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五)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

第三十七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8樓:郭健雄律師

回答您好

第一,農民土地流轉需要自願,而且土地的權屬沒有爭議,而且交易雙方是要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二,想要流轉土地的農民必須是土地的產權權利人,也就是對土地能做主的人,還有就是產權權利人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

第三,在流轉土地的交易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和環境規劃,農業產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規劃和城鄉一體化建設規劃等政策的規定,違反這些的都不能進行土地流轉。

第四,上面這些都符合以後可以流轉土地,但租給別人的期限不能超過第二輪承包期的期限。

更多3條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說的這種承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其他承包方式。其中第三條規定「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這就是說要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的方式進行承包。

但首要的是那個地方必須有荒山,如果有才能進行承包。如果已經承包給了別人,還得等別人的承包期滿了以後現進行競爭。

當然村里的主要領導那是不能馬虎的,主要是要做一做村書記、村長的工作。

其他部門並不是很重要。

農村土地承包需要交納什麼稅,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需要納稅嗎

此觀點完全引入 共同所有 的概念,又指出農村集體土地由其所涉集體的內部成員共同享有權利 占有 使用 收益 處分四項權能 共同受 不得劃分份額,不得轉讓繼承 的限制。而內部成員直接享有權利則體現在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需要納稅嗎?承包經營權流轉是不需要交稅的。對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後仍用於...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嗎?

農村普遍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 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以來,農民有了相對穩定的土地使用權,為解決承包地塊分散 種田效益不高 農業勞動力不足等問題,農民通過轉包 出租 互換 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土地流轉。土地流轉解決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對於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發展農業經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此...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有何區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與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區別有以下三點 1.在 物權法 上的區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一種用益物權,是依據土地承包合同而創設的,且不採納登記生效主義,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僅僅是證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憑證,並非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依據。因此,土地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