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夫妻一方過世另一方可以賣掉房子嗎

2021-09-18 05:21:11 字數 1722 閱讀 3036

1樓:支援正能量呀

可以,但是在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要帶上法醫開具的死亡證明。

同時房地局會有乙個免責條款,大致的意思是:因為房產屬於夫妻共有,一方去世了,但他的那一部分財產除了配偶外,如果還有其他的法定繼承人,那麼法律將保護他們對你的屬於他們繼承範圍之內那部分財產的所要權。

但這不影響賣房,哪個條款的意思就是當你拿到錢後如果那一方有繼承權的人要打官司所要財產,那麼你就必須退還他們應得的。這些人包括他的父母和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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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產終止

1、因夫妻約定而終止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終止共同財產制而實行分別財產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財產制。

2、因離婚而終止

離婚致使婚姻關係消滅,也可導致夫妻共同財產制終止。離婚時,夫妻就共同財產進行協議或依法分割,從而使其成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終止

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當夫妻一方死亡時,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及繼承死者遺產的權利。

夫妻共同財產因上述原因終止時,夫妻共同財產關係消滅,從而夫妻共同財產的清算及財產分割開始。

二、處理原則

1、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2、加強以調解為基礎的原則

3、有利於生產經營和社會效益原則

4、公平原則

5、競價原則

2樓:加百列

涉及到房產繼承,要分以下情形:

1、過世一方生前立有遺囑的,其房產由其配偶繼承,則另一方可以將房產過戶後到自己名下再行**。

2、過世一方生前未立遺囑的,過世一方的房產份額需要按繼承法的規定進行繼承,如果過世一方還有子女或父母等繼承人,繼承人有權利繼承相應的份額,健在的配偶在此種情況下不可直接**房產。

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房子,一方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其一半的產權就作為遺產,由合法的繼承人進行繼承。合法的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

4樓:匿名使用者

看房產證上是夫妻兩人名字還是一人名字。

如是一人名字,那人還在世,可以直接賣房子。

如是兩人名字,或是一人名字,但那人已過世,就必需先辦理繼承公證及繼承過戶手續後,才能賣房子。

5樓:於慕桖然

可以的,但是在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要帶上法醫開具的死亡證明。同時房地局會有乙個免責條款,大致的意思是:因為房產屬於夫妻共有,一方去世了,但他的那一部分財產除了配偶外,如果還有其他的法定繼承人,那麼法律將保護他們對你的屬於他們繼承範圍之內那部分財產的所要權。

但這不影響賣房,哪個條款的意思就是當你拿到錢後如果那一方有繼承權的人要打官司所要財產,那麼你就必須退還他們應得的。這些人包括他的父母和子女。

6樓:吳錦熤

不可以,因為可能涉及到繼承的問題。

7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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