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 勞動合同日期不對,合同生效不,我是4月23號簽訂合同的,公司合同生效日期是

2021-03-25 17:33:21 字數 4321 閱讀 1887

1樓:心有空處為你

這是筆誤,可以到公司修正,二份都要哦

2樓:商丘律師吧

應該為2023年4月22日。要求公司補正即可。屬於效力瑕疵。

3樓:承天載地

如果實際形成勞動關係,合同有效的!

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和生效日期可以不一致嗎

4樓:安小姐的夏天

合同生效與否與何時簽訂合同無關,而是取決於合同內容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是否是真實意思的體現。

合同的生效時間,有以下四種情形: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這是合同生效時間的一般規定,即如果沒有法律的特別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合同成立的時間就是合同生效的時間。合同法第44條明確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2、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的,以約定為準。

3、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如根據需要批准的合同、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時生效。

4、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在所附條件成就時生效。

5樓:卓行天下

可以的,雙方真實意思表達是清楚的,沒有違法約定即可。

勞動合同生效日期是簽訂日期嗎,在生效前能解約嗎? 25

6樓:塵封殤逝

應按照bai實際入職日期計算你的工作時間du

。社保是zhi法定義務,公司應該補dao繳。內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容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因為沒簽合同,需要從工作的次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

與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

具體如何操作,建議諮詢一下當地律師。

勞動合同雙方簽字日期不一致,怎樣確定合同生效時間

7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勞動合同上會註明生效日期的。

如果沒有註明,以最後簽訂一方簽字的時間為合同生效時間。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以日期在後時間為準

勞動合同生效日期是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但2023年5月15日才簽訂,我可以向公司追討補償嗎

9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應當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的乙個月以內以書面方式簽訂,如果未簽訂內的,勞動者可以

容主張雙倍工資 ;

2、2023年4月1日建立的勞動關係,在2023年5月15日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有證據證明,可以主張半個月的雙倍工資;

3、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夏一陣風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乙個月之內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但這個前提是你不想在公司繼續呆下去了,如果現在已經簽訂了,那麼是不能要求單位支付賠償了。

11樓:妙禪行者

可以。不過可以追償的時間很短。

勞動合同簽訂日期與實際入職日期不同,哪個生效?

12樓:中顧法律網

應按照實際入職日期計算你的工作時間。社保是法定義務,公司應該補繳。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因為沒簽合同,需要從工作的次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

與單位協商不成,可以去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解決。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

具體如何操作,建議諮詢一下當地律師。

13樓:諮詢電商

只要有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簽不簽合同都要給你交社保的,這個是法定的跟單位協商了,讓單位補交

協商不成,可以考慮去當地勞動局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如果申請勞動仲裁,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11個月的雙倍工資,因為沒簽合同,需要從工作的次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最長11個月

14樓:張波

你好:是按照實際入職日期計算你的工作時間。但要提供相關證據證明。

15樓:玄博律所

是按照實際入職日期計算你的工作時間。

簽訂了勞動合同,但還沒到勞動合同生效的日期,在這之前毀約需要承擔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在勞動合同並未生效時,您是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並且並不需要承擔責任。除非,您之前已經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而您的離職行為對用人單位造成一定損害的,則您需要根據用人單位的損害情況而進行適當的賠償。

若因解除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處理建議:

1、以書面的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已簽訂而尚未生效的勞動合同;

2、若發生糾紛的,則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我的勞動合同日期與公司的合同不一致,以公司的為準還是以我手上的為準?

1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如果僅是兩份履行

期限不同的勞動合同,應以你手中的那份為準。

但如果「找專我過來,做了更改並且我按屬了自己的手印」屬實,將被視為你同意並接受了公司修改合同期限的做法,則應以公司的那份為準。

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公司應向你支付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8樓:君臨天涯海角

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向該公司要求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續簽時簽訂的日期是否就是勞動合同續簽生效時間?

1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續簽生效時間,應當是以續簽勞動合同的日期為準。也就是說續簽時間為2023年9月17日,生效日期就是當天。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20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的日期應該是這樣的:2008.4.

10-2010.4.9,2023年4月10日是續簽合同的生效日期,不管你是什麼時候簽訂的合同,只要2010.

4.10開始,勞動關係是連續的。那麼這一天就是生效日期。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是續簽日期後的兩年。如果2023年4月10日至為2023年9月17日間你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只是沒有及時續簽勞動合同,可能合同期限是2023年4月11日起的兩年。具體要看續簽合同中是否有明確的不同約定。

22樓:美麗人生

時間有點亂,接不上啊,續約時間應該是2023年4月11日。如果是2023年9月17日,這中間的時間差怎麼算?如果恰巧你在這期間受了工傷,單位是否承擔責任。

是否是用人單位利用時間差鑽法律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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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勞動合同需要按手印嗎,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手印有效嗎

不是。手印不是必須的。手印只是為了增加勞動合同的可信度。一般只需簽字或蓋章即可。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簽字即可。也有是為了增加法律效力,有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