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在古漢語中的用法有哪些?

2025-05-11 09:22:50 字數 1835 閱讀 7904

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有什麼用法

1樓:機器

「之」可以作代詞,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作助詞,定語的標誌、用於主謂之間、起調節音節作用。作代詞,用在動詞的後面。下面是詳細內容。

一、「之」作代詞用。

當「之」用在動詞的後面,「之」的用法為代詞。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稱,譯為「他」(他們)。作賓語或兼語,不作主語。

二、「之」作動詞用。

動詞「之」的後面一般會跟乙個地點名詞,如「吾欲之南海」、「送孟浩然之廣陵」、「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前面有人名或人稱代詞,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嘗與人傭耕,輟耕之壟上」中雖沒直接出現人名,但很明顯是承前省略了陳涉。整個句子合起來應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詞用。

之」作助詞的用法比較複雜一些,大致有以下三種:

1.「之」作結構助詞「的」解。

結構助詞,定語的標誌。當「之」後面的乙個詞是名詞(如「趣」、「洲」、「獄」、「意」、「地」)或名詞性短語(如「一毛」)時,「之」作結構助詞「的」解,有的可不譯。

2.「之」用於主謂之間,不譯。

結構助詞。當「之」用在乙個名詞或代詞(主語)和乙個動詞或形容詞(謂語)之間時,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

3.「之」起調節音節作用,不譯。

這種用法,在初中階段並不多見,如: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音節助詞。用在形容詞、副詞或某些動詞的末尾,或用在三個字之間,使之湊成四個字,只起調整音節的作用,無義,譯時應省去。

曾子之①妻之②市,其子隨之③而泣。其母曰:「女還,顧反為女殺彘。

妻適市反,曾子欲捕彘殺之④,妻止之⑤曰:「特與嬰兒戲耳。」曾子曰:

嬰兒非與戲也。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之⑥教。今子欺之⑦,是教子欺也。

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解釋:①⑥結構助詞,「的」的意思。②動詞,「到」的意思。③代詞,代曾妻。④代詞,代彘。⑤代詞,代曾子。⑦代詞,代曾子的兒。

在文言文中「之」的五種用法.

2樓:機器

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指示代詞。

如: ①之二蟲又何知?」「之」表示「這」,意為「這兩條魚又怎麼知褲森道?

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胡讓畝之」表示「這樣」,意為「(他)是我的老師,像這樣(我)滑滑又怎麼(可以。

文言詞語「之」的用法歸類

3樓:戶如樂

1、代詞。1)第三人稱代詞,一般做賓語。可代人、代事、代物。

例如:我見相如,必辱之。《廉頗藺相如列傳》

2)指示代詞,表近指,可譯為「這」.

例如: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廉頗藺相如列傳》

3)活用為第一人稱,相當於「我鍵公升」.

例如:鄙賤之人,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廉行亮穗頗藺相如列傳》

2、助詞。1)結構助詞,定檔卜語標誌。相當於「的」.

例如: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曹劌論戰》

2)結構助詞,補語的標誌。相當於「得」.

例如: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遊褒禪山記》

3)結構助詞,賓語前置的標誌。

例如: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師說》

4)結構助詞,定語後置的標誌。

例如:荊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勢耳。《赤壁之戰》

5)放在主語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例如:師道之不傳也久矣。《師說》

6)音節助詞,起補足音節的作用。

例如: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強於百萬之師。《毛遂自薦》

3、動詞,往,到……去。

例如:吾欲之南海,何如?《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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