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勞動爭議主要有哪些解決方式

2025-05-05 21:50:08 字數 3525 閱讀 3520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勞動察寬絕爭議主要有以下解決方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向基層人民調解組織、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敗姿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巧攔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雲林學長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有:

1、雙方協商處理;

2、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仿灶條規定,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隱辯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灶大缺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3樓:格蘭特白羊

勞動爭議的消旅解決可以通過三個途徑,調解、勞動仲裁以及勞動訴訟。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陸橋衝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早殲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樓:陳

勞動仲裁確定勞動關係,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出具結果。案件複雜需要皮羨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過15日。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燃缺拍,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扮含。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5樓:徐煒

法律分析:1、協商解決2、調解3、仲裁4、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仿念同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漏孝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備搜困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條 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一般有哪些

6樓:肖紅

1)協商和解。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與其他糾紛不同的是,勞動爭議的當事人一方為單位,一方為單位職工,因雙方已經發生一定的勞動關係而使彼此之間相互有所瞭解。

雙方發生糾紛後最好先協商,通過自願達成協議來消除隔閡。但是,協商程式不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式。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協商,完全出於自願,任何人都不能強迫。

2)申請調解。調解程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山吵睜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式。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本單位的勞動爭議。

調解委員會委員由單位代表、職工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識、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又瞭解本單位具體情況,有利於解決糾紛。除因簽訂、履行集體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外均可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但是,與協商程式一樣,調解程式也由當事人自願選擇,且調解協議也不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樣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仲裁程式。仲裁程式是勞動糾紛的逗歲一方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式。該程式既具有勞動爭議調解靈活、快捷的特點,又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是解決勞動糾紛的重要手段。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國家授權、依法獨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專門機構。申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碰笑的選擇程式之一,也是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即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要經過仲裁程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訴訟程式。「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訴訟程式即我們平常所說的打官司。訴訟程式的啟動是由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啟動的程式。訴訟程式具有較強的法律性、程式性,作出的判決也具有強制執行力。

有關勞動爭議解決方式有哪些

7樓:楊美玲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勞動爭議解決方式包括調解、仲裁以及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悶橋國勞動爭議滑卜調解仲裁法》

第十三條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螞讓猛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8樓:集智

勞動爭議的解決猜陵方式主要是:1、協商解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2、申請調解,一方當事人可以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3、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選擇程式之一,也是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式;辯燃4、提起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穗灶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原則有哪些,勞動爭議調解的申請與受理

您好,仲裁調解應遵循以下原則 1 事實清楚原則。所謂事實清楚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式中,應當堅持在查明事實 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才能進行調解的原則。2 自願原則。所謂自願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式中,是否進行調解,能否達成協議,完全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當事人如果不自願,就不能調解。3 合法原則。所謂合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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