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離婚撤訴處理,第二次怎麼寫訴訟

2022-08-09 14:37:32 字數 5635 閱讀 5855

1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第二次的離婚起訴狀與第一次的沒有本質區別,只要在事實與理由部分說明於何時起訴被法院判決不准離婚(註明法院判決書的案號),就可以了。當然,為了增加第二次起訴判決准許離婚的可能,最好是寫明第一次判決不准離婚之後,雙方一直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因為這是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的表現,而法院是否准許離婚,根據就是雙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確已完全破裂。

2樓:嘆笑一世傾城

撤訴離婚再起訴受六個月時間的限制。六個月後再起訴的,仍然會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其中的「其他」包括:一、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二、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四、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五、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六、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七、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八、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十、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十

一、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十

二、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十

三、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3樓:羅小飛

就寫協調無效和堅決離婚的態度

第一次起訴離婚被勸撤訴,第二次起訴會直接判離嗎

4樓:佟小小文化人

撤訴離婚再起訴受六個月時間的限制。六個月後再起訴的,仍然會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其中的「其他」包括:一、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二、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三、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四、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的,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癒。五、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六、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七、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八、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九、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十、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十

一、一方下落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十

二、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十

三、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

5樓: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您好,第二次起訴離婚的話,很大概率會判決准予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勸撤訴啊?你問問法院啊?

7樓:尋語人

離婚總得有原因,為什麼呢?

起訴離婚第一次撤訴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再一次起訴。但有一定的條件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44、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也就是說,因為你在**時沒徵得法院的允許而擅自離開了法庭,是屬於按撤訴處理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

當同時符合這以下兩個條件時,法院不會受理你的起訴:

(1)沒有新情況,新理由。

(2)在六個月內。

如果你要在六個月內起訴的話,除非有新的情況和新的理由出現。

9樓:匿名使用者

6個月以內同一方不能起訴離婚。

10樓:翼憤

可以起訴,法律並沒有規定這種情形撤訴後不能起訴。

第一次起訴書撤訴,第二次離婚起訴書怎麼寫

11樓:華律網

原告:張某某,女,出生年月日,漢族,職務,住址:被告:

李××,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漢族,公司職務,住址。訴訟請求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係。事實和理由某年某月初原告提出過離婚訴訟請求,同年某月由某某區人民法院移送貴院審理,某號民事判決書中已經審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從某年分居至今,雖然貴院在此判決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關係的機會,但半年多來,原被告的情況依舊,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彌補。

為此,對已經名存實亡的婚姻關係,原告再依法提起訴訟,請求貴院依法判決准予離婚。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具狀人:某年某月某日

12樓:民商法苑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法相關規定,這種情況起訴書的書寫可以和第一次差不多就好,如果有新情況可以加入新情況。

13樓:

我第一次也是告知我可以撤訴,然後六個月後起訴,可是所有證據都交了,二次起訴又判決不准離,難道法院眼看著我必須把命丟了,才可以嗎?如果不是為了生存的權利,誰跑去打官司,我真的很氣憤,那時候法官憑什麼讓我撤訴,這不是在欺負我們不懂法嗎??很氣憤,乙個破婚離了兩次,又得半年!!!!

著急第一次起訴離婚撤訴,會對第二次起訴有影響嗎

14樓:花開物語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主要是查明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由此判決是否准許離婚,因此,在具體審理的時候,如果此前已經起訴過離婚又撤訴的,這個事實會用來判斷夫妻感情的好壞。

結合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起訴又撤訴的,在認定夫妻感情的方面,其實是具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是說明夫妻感情確有很不好的時候,二是說明雙方可能又和好了,因此具體會對後來的起訴的影響,要看後面的承辦法官如何看待了。

15樓:律兜諮詢3號

第二次起訴比第一次的判離婚的機會大的多的

第一次起訴離婚沒離成,第二次該怎麼離

16樓:北京儒德律師事務所

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如果有可能的話)或者起訴離婚的方式。

但是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有限制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因此,如果你作為原告起訴離婚後,被判決不准離婚或調解和好的,那麼在沒有出現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你至少六個月之後才能再次起訴離婚。

這裡的新情況、新理由是指出現了足以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情況。例如家暴、或賭博、吸毒等。這時可以在新情況、新理由出現在再次起訴,不受六個月的限制。

17樓:娟娟

你好。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判決不准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你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判離,如果第二次還是以同樣理由在6個月內起訴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你可以在6個月後重新起訴。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准離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可以知道准許雙方離婚的原則是「夫妻之間感情確已破裂」。在確定夫妻感情確實破裂時《婚姻法》第32條(修正案)列舉了四種法定情形。

實踐中法院要確定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夫妻間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會從當事人雙方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統合分析。

如果您能舉證證明你們雙方的感情確實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的。

18樓: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您好,您可以提起第二次離婚訴訟。在第二次離婚訴訟中,很大程度會判決准予離婚。

19樓:冷鳳婷律師

如果你第一次離婚是原告,然後法院沒有判離,則你如果再想起訴離婚,沒有新情況、新理由,需要在第一次判決作出後6個月滿再向法院申請。如果對方提出,則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我第一次起訴離婚調解和好,第二次起訴能離嗎

20樓:深圳張勇律師

1,若第一次調解好了,還不能算一次訴訟。

2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該類證據,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若沒有此類證據,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21樓:四川萬帆律師事務所

當然是可以的,一般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還是會調解,如果還不行的話,法院是會判決離婚的

22樓:採納是對我鼓勵

這個如果不能協議離婚的話,兩人中的一方可以申請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會先經過法院調解,但是調解無效的話,將審判離婚。

有以下幾點一條的話,法院會判定離婚的:

有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有一方有賭博、吸毒或者長期薰酒的陋習的。

有一方有家庭暴力或者有遺棄親人的話。

有一方宣告失蹤的。

超過兩年未同居或者感情已經破裂的。

滿足這些,不接受調解,可以起訴離婚。但是我還是希望您能三思,婚姻是命中註定的,要多磨合,對方沒有陋習的話,還是希望您能多包容包容。

第一次起訴沒有判離,第二次起訴能判決離婚嘛?分居半年了

法院判決離婚 的原則是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並不是多少次離婚法院就一定判決離的,實踐中法院在二次離婚時叛離的機率大,以下是法院可以判決離婚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

第一次購房和第二次購房交稅,第一次買房和第二次買房交稅有什麼區別

第一次買是一次性付款,對第二次是沒有影響,如果第一次是供的,而又未供完,就二次買時利息就會高少少 供完再二次供也不會有影響 第二套房契稅應按3 交。你公積金貸款的房已經在還貸中了,再買房肯定是二套了,所以按二套房來交稅。按第一套交還是第二套交不是由買房人說了算的,按你實際的買房先後來定。兩套房只能有...

如何讓第一次審理離婚案件的法官第二次起訴時還是繼續審理

天津市劉律師 如果認為某個法官有妨害審理案件的情況存在,可向法院申請回避。可在 前提出,也可以在 時提出,這時當事人的權利。相關法條 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四條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 一 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 訴訟 人近親屬的 二 與本案有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