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簽合同都注意哪些,買房簽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2-04-05 04:34:28 字數 6266 閱讀 9246

1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買房簽合同注意4大事項:(1)確定房屋產權。新房看「五證」,二手房要核對房產證上的業主。

(2)要約定交房的具體條件和時限。(3)列明應交費用事項,避免亂收費。(4)合同中要明確違約責任。

避免開發商推卸責任。

2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一般在購房簽合同時以下問題需要關注:

基本的「五證」齊全。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共五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一定要參照較好是採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

相關證明檔案有效。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檢視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檢視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後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並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執照和開發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檔案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對於期房,由於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範的《文字》,則開發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

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無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檢查房屋質量。在簽約時,應檢視並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並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檢查是否有開發商對質量問題的責任。

明確物業管理事項。乙個不好的物業管理公司,一定讓你永遠覺得不舒暢。所以要多看看物業管理公司具體如何,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核心約定違約責任。對於期房,甚至現房,都有可能與開發商的描述不一樣,此時應該明確合同違約或與描述不一致時開發商應承擔的責任。可參考:

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買房簽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3樓:華律網

期房合同即是預售合同,簽訂預售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範圍進行開發的;開發專案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檢視預售證件在簽訂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檢視該房屋的預售證件,房產公司如果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期房,屬於違法行為。

3、房屋的細節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檢查一些房屋的細節問題,比如合同應標明所購商品房的應用面積,要對每乙個房間的面積等相關資訊都有明確的標註,另外對按比例分攤費用的公用面積如電梯間、走廊、樓梯等也需要應有明確界定。4、約定房屋交付時間嚴格規定房產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違約條款。5、合同備案簽訂好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不要忘了還有合同備案這一步,購房者自己要主動去了解開發商是否在合同訂立後30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以便從程式上保證該合同的法律效力。

4樓:

買房時簽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5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買房簽合同注意4大事項:(1)確定房屋產權。新房看「五證」,二手房要核對房產證上的業主。

(2)要約定交房的具體條件和時限。(3)列明應交費用事項,避免亂收費。(4)合同中要明確違約責任。

避免開發商推卸責任。

6樓:搜狐焦點

購房者在簽合同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另外,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 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在簽署合同後,可能會存在房屋面積、產權辦理、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免責條款等細節問題的變更或細化,這時賣房者會要求購房者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是主合同的補充或變更,常常會為購房者的權利設定限制或者為購房者設定更多的義務。所以,在簽署補充協議時一定不要疏忽大意,一定要謹慎。

購房者看合同時,一定要仔細,特別是前面的時候要自己熟悉一些法律法規,購房者一定要檢視合同屬於法律範疇的證明。一旦我們簽字的話,那麼就會有法律效力,因此千萬記住,檢查合同內容時絕對不能馬虎。

7樓:小幸運陰天快樂

買房簽合同要注意:

1、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五證

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2、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乙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3、查驗有關證明檔案

買期房要檢視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檢視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4、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5、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6、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7、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8、注意合同文字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字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9、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這裡指的違約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買房簽合同要注意什麼?

8樓:搜狐焦點

買房是大事,買房時簽訂的購房合同更是不能大意。購房合同通常都比較多條款內容,買房人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容易亂了方寸,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不留多個心眼,日後維權就會更難

1、看是否有預售許可證

2、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質

3、看清楚房屋用途

4、物業也不能忽視

5、車庫和地下室或者閣樓的約定

6、面積的約定

7、貸款問題的約定

8、逾期或者賠償的問題

9、交房的問題

10、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部位的約定

11、對各類設施的約定

12、雙方協商解決的內容必須多研究

13、合同附件也要留意

9樓:猩猩財經

購房合同中這幾點特別要注意!簽了房子也不是你的,白花一大筆錢

10樓:大鬍子說房小助理

買房簽合同注意4大事項:(1)確定房屋產權。新房看「五證」,二手房要核對房產證上的業主。

(2)要約定交房的具體條件和時限。(3)列明應交費用事項,避免亂收費。(4)合同中要明確違約責任。

避免開發商推卸責任。

11樓:超人邦頻道

交首付前,這三件事必須有,否則吃大虧: 第一,拉產調,能了解房屋狀況,是否存在抵押或違建。 第二,看清條款,合同條款和責任歸屬要看仔細,交房時間要明確 。

第三,網簽,讓房產交易更加透明化,也能防止業主一房多賣。

12樓:鑽誠投資擔保****

一、明確認購協議書法律效力

從法律角度看,認購書確定的是房屋是否要買賣的關係,而正式合同確立的是正式房屋買賣關係,二者有本質的區別。由於有關部門對認購書尚未做出嚴格的規定,所以購房者應當注意: 1、購房者有權利知道,房產商也有義務告知購房者,關於認購協議書及《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中雙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2、購房者在認購書中明確:「雙方經協商未能就《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或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開發商應全額退還定金。」這樣可以為自身留有餘地。

3、注意認購協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合同中體現的基本原則就是自願平等,換個角度說,即各方當事人應當在認購協議中規定必要的義務,雙方的義務都是圍繞合同目的的實現而確立的,任何一方的義務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目前多數的認購書都是開發商提供格式合同,對購房者的限制較多,而開發商基本不承擔責任。

為了避免一方責任傾斜,在簽訂協議時要注意加上限制開發商行為的條款。

二、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商品房銷售條件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制度,開發商如果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沒有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其與購房者簽訂的《認購協議書》是無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的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正式建設中的房屋預先**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據此規定,支付定金的認購行為屬於商品房預售範圍。

作為購房人一定要首先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商品房銷售條件,以防認購無效。 如果開發商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謊稱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則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購房者交付的定金外,還應賠償購房者交付定金的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損失。

三、明確協議條款

認購書要產生合同效力,首先應當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內容應當清晰、明確。認購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買賣雙方基本情況,包括雙方名稱、位址、聯絡**、傳真等; 2、房屋基本情況,包括房號、戶型、面積、單位**、總價等; 3、簽訂正式合同的期限、付款地點、簽約地點等; 4、定金條款,約定定金在不同情況下發生何種效力; 5、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 6、買賣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般而言賣方的義務應包括:保留雙方約定的商品房不得再向第三人**;按照認購書約定的主要條件為主要內容訂立正式買賣合同;在約定的期限內洽談訂立買賣合同;在雙方不能就此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或交易慣例或公平原則確定主要條款之外的條款。 7、違約條款,即買賣雙方如不能依合同約定實際履行時應承擔何種責任。

乙份認購協議書應具備上述條款,在買賣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認購協議書即告成立。

四、分清「定金」與「訂金」

在認購協議書上經常會出現「定金」或「訂金」兩個名詞,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二者的法律意義大不相同。定金是乙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主要在於對合同的成立、履行起擔保作用,並有特定的定金規則,即「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具備定金性質,一般情況下,訂金視作預付款。

出現違約事項時,也不能適用定金規則進行處理,一般只能按照預付款的規則進行處理,即接收預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返還預付款、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購房者在簽訂認購協議書的時候,一定要認真識別「定金」和「訂金」。實踐中,在認購協議書中多數是以「定金」方式進行約定。

五、注意認購書簽訂後的定金處理

由於定金具有擔保性質,如果一方違約則會發生不予返還或雙倍返還的結果。因此,買賣雙方應在認購協議書中就簽訂正式合同過程可能發生的種種情形分別進行約定,以保護雙方權益。現列舉幾種情形作為乙個參考:

1、如果買方沒有在認購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去簽約,屬買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如果賣方在認購協議書規定的期限內將認購房屋轉售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再次簽訂認購協議書,從而導致雙方未能正式簽約,屬賣方違約,賣方應向買方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任何一方在正式簽約時對認購協議書中確認的條件,如房號、**、面積等進行修改,從而導致簽約未成,改動一方視為違約。如果買方違約的,定金不予返還;如果賣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3、如果買賣雙方在規定的期限內,正式簽訂合同,則定金在買方履約後,可抵作房款或退回買方;雙方履行正式合同過程中,一方違約的,適用「不予返還」或者「雙倍返還」。 4、如果由於賣方本身不具備房屋銷售(預售)條件而導致認購協議書無效,由賣方向買方返還定金並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5、如果由於賣方向買方提供的證明檔案不真實而導致未能簽訂正式合同,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

6、如果雙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項的違約行為,僅對預售(銷售)合同及補充協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賣方應把定金全數返還買方。 總而言之,在簽訂《認購協議書》時,購房者應對開發商提供的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適當補充完善,將定金的約定範圍加以調整,從根本上將《認購協議書》與房屋買賣合同區別開,使之獨立。這樣才能真正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買房籤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買房籤合同交首付要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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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簽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內容和細節

需啊注意一下幾點哦。1 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 詳細 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衝突 文字表述要清晰 準確 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 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 賣方 應是專案立項批准檔案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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