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止與合同終止有什麼區別,合同中止與合同終止

2022-01-08 13:36:21 字數 5170 閱讀 1706

1樓:華律網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債務人依法行使抗辯權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權,使合同權利、義務關係暫處於停止狀態。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間,權利、義務關係依然存在,在抗辯權消滅後,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恢復原來的效力。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必須在:

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二者適用的範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

合同的終止雖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果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因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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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終止顧名思義就是合同的關係沒有了,結束了,其中的權利義務以其他約定事項都不存在了。而合同中止是合同關係暫時中斷,在抗辯權消滅後,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恢復原來的效力。

合同中止與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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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中止」與「終止」的區別:

1.兩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暫時終結了本次程式,並不是對案件的終結,相反,終止後,當事人申請執行權利的消滅。

2.結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請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期限的限制。終止是停止執行程式,以後不再恢復。

3.產生條件不同:中止是指在執行過程中,因發生特殊情況,人民法院需要暫時停止執行程式。終止是執行過程中,由於出現某些特殊情況,執行工作無法繼續進行或沒有必要繼續進行的。

在司法實踐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終止區別於合同的轉移以及合同的中止:

1、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不同於合同的轉移。

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內容客觀上不復存在,它已經不須再履行或者無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轉移只是合同主體的變化,它仍然須履行,而且應當繼續履行。所以,合同的轉移並不導致合同的權利義務的終止。

2、合同的終止也不同於合同的中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種原因的發生而暫時停止,而合同的終止為合同效力的完全終結。

4樓:匿名使用者

1、定義不同。

勞動合同終止是指發生法定及約定事由發生時勞動合同確定的勞動關係消滅。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

勞動合同中止是指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中止履行勞動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2、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合同中止只是暫停履行或者延期履行,但履行義務仍然存在;在後給付義務人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

3、產生原因不同。

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屆滿;約定事由出現

合同解除:法定事由;約定事由;協商一致

合同中止:法定事由(僅存在部分地方規定);協商一致中止

4、權利行使主體不同。

合同終止:事由發生即產生終止效力

合同解除:合同雙方均可提出

合同中止:合同雙方均可提出

5、產生後果不同。

合同終止:合同確定的關係消除

合同解除:合同確定的關係提前消除

合同中止:關係存續,中止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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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合同終止,合同解除的不同:

第一、權利專屬不同

合同的解除權是專屬於債權人的權利,不能因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而移轉給第三人,只能隨同債權債務一起概括移轉;而合同終止權為非專屬權,可以隨債權或債務一同移轉給第三人。

二、適用情形不同

合同解除適用於非繼續性合同,而合同終止適用於繼續性合同。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解除使合同關係發生既往消滅的效果,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合同解除後,對合同已履行的部分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後果;而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發生將來消滅的效果,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即使合同終止,也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四、發生條件不同

1、我國合同法沒有合同終止的概念,也沒有合同終止的相關規定,所以實踐中,合同解除適用於所有合同。

2、當合同解除適用於繼續性合同時,此時表現為合同終止的一些法律特徵,即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五、定義內容不同

1、合同中止是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了中止的事由,停止履行合同義務,待中止事由消失後,合同繼續履行。

2、合同終止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係建立以後,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

6樓:陌下鬼隕

一、合同中止是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了中止的事由,停止履行合同義務,待中止事由消失後,合同繼續履行。

二、如買賣合同,一方發生危機,另一方基於同時履行抗辯權停止履行義務,此時合同中止,待對方提供擔保或經濟好轉,合同恢復履行。

三、合同終止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在合同關係建立以後,因一定的法律事實的出現,使合同確立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

四、《合同法》規定的終止原因有: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銷;

(四)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五)債權人免除債務;

(六)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即混同;

(七)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

4.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5.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7樓:華律網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債務人依法行使抗辯權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權,使合同權利、義務關係暫處於停止狀態。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間,權利、義務關係依然存在,在抗辯權消滅後,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恢復原來的效力。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必須在:

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二者適用的範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

合同的終止雖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果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因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8樓:醉冰軒主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的終止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債務人依法行使抗辯權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使合同權利、義務關係暫處於停止狀態。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間,權利、義務關係依然存在,在抗辯權消滅後,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恢復原來的效力。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有何區別?

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合同關係客觀上不復存在。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效力。

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必須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範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

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合同中的"中止"與"終止"有什麼區別

9樓:康波財經

終止和解除合同的區別

10樓:

合同中止與合同終止的區別 合同的終止,即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是指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歸於消滅,在客觀上不復存在。合同的終止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債務人依法行使抗辯權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使合同權利、義務關係暫處於停止狀態。

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間,權利、義務關係依然存在,在抗辯權消滅後,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恢復原來的效力。 所謂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後,因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基於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行為。合同的終止,是指合同的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合同關係客觀上不復存在。

根據定義來看,二者極為相似,即都發生債權債務關係歸於消滅的效力。但是二者還是有區別的,其區別主要必須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 (2)二者適用的範圍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種補救措施,是對違約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僅適用於違約場合。合同的終止雖然也適用於一方違約的情形,但主要是適用於非違約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商一致、抵銷、混同等終止。

由此可見,合同終止的。適用範圍要比合同解除的適用範圍廣。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有什麼區別

合同終止與合同的解除是不同的兩個概念,其法律後果也不盡相同,主要區別包括 1 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2 二者適用的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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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終止合同和解除合同區別

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的區別?合同解除和合同終止的區別 1 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既能向過去發生效力,使合同關係溯及既往地消滅,發生恢復原狀的效力,也能向將來發生效力,即不發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消滅,向將來發生效力,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效力。2 適用的範圍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視為對違約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