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在什麼情況下中止與復效,保險合同的復效和解除如何理解?

2021-03-20 18:16:47 字數 4427 閱讀 2841

1樓:喬艾瑾

保險合同到期後,會有60天的寬限期,在這段時間內出險保險公司依然承擔保險責任,在這段時間內出險保險公司會在賠付時,會減去本期應交保費。

60天後兩年內保險合同處於中止狀態,在此期間出險,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也就是不會理賠。保險合同處於中止期,在中止期內投保人有權復效,也就是補交保費及利息,如果保險合同中有等待期的話,必須過了等待期後,保險公司才承擔保險責任。

不同險種、不同公司的險種的等待期都不盡相同。

其中意外的話,沒有等待期:對於特定的險種也會存在等待期的住院醫療一般等待期會有30、90天等

重大疾病等待期一般有90天、180天、1年等

2樓:驚嘆

保險合同的中止與復效僅適用於人身保險合

同。(一)保險合同的中止

保險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險合同暫時失去效力。人身保險的保險合同生效後,如果投保人未按期繳納保險費,並超過了60天的寬限期,保險合同的效力中止。在保險合同中止前的寬限期內如果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人應承擔賠付責任;但是如果是在保險合同中止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付責任。

保險合同的中止並不意味著保險合同的解除,經過一定的程式仍然可以恢復法律效力。

(二)保險合同的復效

保險合同的復效是指保險合同效力的恢復。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後,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並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後,可以恢復保險合同的效力。但是按照《保險法》的規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兩年內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保險合同的復效和解除如何理解?

3樓:百度使用者

第五十九條 依照前條規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並協達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後,合同效力恢復。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內雙方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保險人依照前款規定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保險費。

【條文釋義】本條是關於保險合同復效和解除的規定。

(一)所謂保險合同復效,是指保險合同的效力中止以後重新恢復其效力。在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繳付首期保險費後,在寬期限屆滿仍未續繳已到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即告中止。但中止僅是契約的暫時停止效力,並不是終止。

終止則是完全失效。投保人在合同效力中止後一定期限內和一定條件下仍然有權申請恢復契約的效力。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復效和重新投保人是不同的。復效是保留原來保險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不變,如保險責任、保險金額等,都按原合同規定辦理。而重新投保是一切都重新開始。

對投保人來說,如果保單失效後再重新投保是很不合算的。因為隨著被保險人年齡的增長,費率通常也要提高。正因為如此,在情況下,投保人願意申請復效,而不願意重新投保。

(二)合同復效的條件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如果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投保人在60天的寬限期屆滿後仍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恢復合同效力需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申請復效的時間。任何民事法律權利,都有時效限制,投保人申請恢復保單效力的權利也應有時效限制。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人身保險合同申請復效的時間為2年,超過這個期限就不能復效,保單終止,保險人向受益人支付保單上的現金價值或退還已繳保費。

2、被保險人要符合可保條件。在保單失效期間,被保險人的條件,如健康狀況、生活環境、職業等都有可能發生變化。如果是失效期較長的保單,在申請復效時,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人提供體格檢驗書和可保證明,說明上述情況。

保險人可據此決定是否同意復效。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健康狀況已經惡化的人比仍然健康的人更希望復效,如不加以控制,就有可能使大量健康狀況不好的人通過復效得到保險,由此出現逆選擇。如果是失效時間較短的保單,保險人一般只要求被保險人填寫健康宣告書,說明身體健康狀況在保單失效以後沒有發生實質變化即可。

3、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復效時保險費與原保險合同保持一致,停效期間連續計算在內,投保人要一次**清停效期間以及合同效力中止前未交的保險費,否則不能獲得此期間的保障。

4、保險人與投保人達成協議。如果投保人欲恢復保險合同的效力,必須經過與保險人協商,就保險合同復效條件達成共識,才能復效,否則就不能復效。

(三)合同解除的條件

根據本條第一款規定,如果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合同沒有特別約定的話,投保人在60天的寬限期屆滿後仍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若投保人欲恢復保險合同的效力,但在2年內未與保險人達成協議,則保險人有權終止合同。也就是說,合同解除的具體條件是:合同的效力已經中止;保險人與投保人未就合同復效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狀態持續至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以後。

上述三個要件同時具備的情況下,保險人有權終止合同。

根據本條第二款規定,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後,根據投保人是否已交足2年保險費,產生不同的法律效果:

1、如果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則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現金價值,是指帶有儲蓄性的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保險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時,不附加利息,因為對此保險人無過錯而投保人有過錯。

2、如果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險費,保險人應當在扣除手續費後退還費。同理,在這種情況下,保險人也不附加利息。

什麼是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失效與復效條款?

對於效力中止的人壽保險合同,投保人可以申請復效.投保人申請復效應該履行的義務是( )

4樓:我是維

b,補繳合同效力停止期間的保險費及利息(按合

同約定計算,無約定的按2年期存款利率+2%或者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確定)。

一般而言,申請復效要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不得超過復效申請的保留期限,一般標準保險合同條款規定的復效申請期限是合同失效之日起的2至3年之間,並期間不曾退保或把保險單變為定期壽險;

第二:被保險人必須符合可保條件。在原保單失效期間,被保險人的條件可能發生變化,特別是失效期較長的保單。

因此,在申請復效時,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人提供體格檢驗書和可保證明,以說明被保險人的投保條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保險人可根據此來決定是否同意復效;

第三:投保人必須一次性補繳失效期間所欠繳的保險費和利息,扣除應分配的紅利,並歸還所有保險單質押貸款。

一般而言,相較於重新訂立乙個新的保險合同,復效原合同將是投保人的更優選擇。因為,相對於原訂保險合同時的情況,被保險人的年齡已經增加,健康狀況也有可能有所下降,甚至保險公司已停止銷售原有業務型別。

這也意味著,投保人可能會支付較高的成本來購買或已經購買不到原有保單型別。因此,復效條款事實上是給予投保人在申請復效和重新投保之間的選擇權,如果想要繼續投保,又沒有超過復效期的投保人,建議使用復效條款進行復效。

5樓:踉蹌行

選項為b,但是實操中不同公司情形不一樣,有的公司不要求利息,有的要求。

保險復效期是什麼?

6樓:大象保險

復效期其實是根據寬限期而來的,因為錯過了寬限期,保單僅僅是中止狀態,並非完全失效了,這時可以通過復效期「復活」保單。

被中止的保單通常有2年時間申請復效,復效通過後,保單是繼續生效的。但如果錯過復效期,保單也就徹底終止了。

復效期的保單和寬限期相比,可不僅僅是「交錢了事」這麼簡單。保單復效需要重新提交申請,甚至需要重新提交體檢報告,進行健康告知等,而且等待期也需要重新計算,整個流程幾乎和投保乙份新保障差不多了。

而且等待復效期間,如果不幸出險,保險公司也是不賠的。

7樓:巴黎歐萊雅

投保人與保險人對恢復保險合同進行協商並且達成一致協議。

保險合同的復效主要是就人身保險而言,投保人與保險人對恢復保險合同進行協商並且達成一致協議,保險合同的效力以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後恢復,但保險合同恢復的時間不是無限期的,只能是在保險合同中止之日起兩年內恢復。

如果投保人與保險人沒有達成恢復協議的,保險人享有解除保險合同的權利。保險人解除保險合同並不表明它不承擔任何義務,投保人已經交足兩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有義務按照合同的約定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投保人沒有交足兩年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在扣除手續費後,將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

保險復效不是無條件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申請保險復效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不得超過復效申請的保留期限,一般為合同失效之日起的2至3年之間,並且沒有退保或把保險單變為定期壽險;

2、被保人符合可保條件,在原保單失效期間,被保險人的條件可能發生變化,特別是失效期較長的保單。因此,申請復效時,需要向保險人提供體檢報告和可保證明,以說明被保險人的投保條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保險人可根據此,決定是否同意復效。

3、投保人必須一次性補繳失效期間所欠繳的保險費和利息,扣除應分配的紅利,並歸還所有保單質押貸款。

8樓:真恩司寇驪潔

保險有生效期,失效期,復效期,

生效期是指:合同起始日期,

失效期是指:超過應該交費日60天的期限為失效期,復效期是指:保險失效兩年內的這段時期

保險的復效是相對失效而言的,失效期這段時間時沒有保險責任的,趕快復效吧!

什麼情況下購房合同屬於無效合同,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是無效合同?

一 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於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二 產權...

注意!商品房買賣合同在什麼情況下能解除

按理說,一旦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就必須履行,然而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要真是履行不了,合同是否能夠解除呢?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以下簡稱 解釋 有關規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商品房買受人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行使解除權,解除與開發商之間的買賣合同 1 房屋主...

保險理賠哪些情況保險公司不賠,什麼情況下,保險公司不進行理賠?

凡是符合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公司一定會賠。但以下這些情況,無論是哪家公司都不會理賠,你被拒賠,是否因為踩中其中一種呢?1 責任免除 保險條款除了寫明保險責任外,還會列出責任免除情形。只要出現責任免除情形中的任何一條,保險公司就會拒賠。不同險種和產品的責任免除情形不同,像意外險一般會拒賠酒駕 無證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