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讓我開離職證明怎麼辦?本人一點工作經驗都沒有

2021-08-04 22:53:17 字數 1153 閱讀 3086

1樓:重量

離職證明你可不出來的。 但是,你可以把你實習、兼職的經驗作為你的工作經驗。

辦理居住證需要離職證明,前一家公司辭職沒開離職證明,已有2年多點,現在那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南京這家公司沒有破產/倒閉/關門等情況,那麼還是需要它開的離職證明的,“南京公司解釋說因公司搬家,人員變動,再加上已經超過2年,過了辦理期限,不予辦理。”這些都是託詞,建議你找人疏通一下,只要你真實在這家公司做過,我相信寫份離職證明沒什麼大不了的。反過來說如果這家公司倒閉關門了,那可以到其原所在地工商局檔案管理處調個停止營業什麼的證明就可以了(得給工商局交個調檔費)。

3樓:善良的肉

一個辦法還是去找哪家公司,因為你跟他們簽過勞動協議,他們又義務幫你證明。

上一家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4樓:華律網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如果拒絕給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投訴該用人單位,要求出具離職證明。

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結清工資出具離職證明。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面試成功後新公司要我拿出上一份工作的離職證明,但是那工作只做了兩個月,而且過了有點久,開不了證明

6樓:黃氏行三

不算欺騙 離職證明主要證明的你關係已經轉出,保險等關係都已從原單位轉出,證明這個的

我面試成功,公司讓我去前一家公司開離職證明。現在的問題是我在A公司只幹了半年,又去了B公司。現在離

所以,面試要寫好資料,下一家吧,面試就說前面兩年在開店,沒有證明,倒閉了,兩年前的事不記得了,或者說公司在外地小公司 我所在的a公司宣布解散,但是要讓我去另外一家公司去上班,說是調動,公司名字不一樣,這樣可申請賠償嗎 這是公司的霸王條款!公司宣布解散,應該把該賠償的賠償給職工,感覺有能力的職工,可以...

個人解除勞動合同,單位不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法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你可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如果他們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並轉移你的檔案,由此造成的不能繳納社會保險等已經發生的損失你可以向勞動仲裁提起訴訟。當然...

離職證明怎麼辦?離職證明如何辦理

首先向工作單位遞交辭職報告,經部門領導同意開始做工作交接手續,一般簽完離職還欠轉單人力資源部就會出具離職證明。離職證明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 用人單臘汪亂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