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的財產分配問題

2021-05-02 17:38:13 字數 1990 閱讀 2369

1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慣性思維是認為子女結婚父母必須給與我們什麼東西,不給我們就覺得父母怎麼那樣,尤其是父母比較有經濟實力的情況下,甚至是記恨於他們.

首先從法律上講,作為財富的所有人,贈不贈與完全是其個人意思表示決定.即使你們是父子或者母女,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但是沒有贈與孩子財產的義務.在美國,許多富豪不讓自己的孩子得到家產,一方面他們有高額的稅收,另一方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自食其力.

不要生氣,眼光看長遠些.不管怎樣父母財產以後都是由你們繼承的,不要為了一時之氣,呵呵,讓父母的財產無情的贈與他人.

再說說關於你按揭的房子事情.在婚前按揭的房產,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為你們結婚變為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後,你們繼續按揭所交的房款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以要求分割,但是他沒權利要求房產,只能要求分割結婚後還貸部分的錢款.該房子只屬於你個人.

財產分配與傳承規劃

財產分配與傳承規劃是個人理財規劃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從形式上看,制定財產分配和傳承規劃能夠對個人及家庭財產進行合理合法的配置;從更深層次的角度看,財產分配與傳承規劃為個人和家庭提供了一種規避風險的保障機制,當個人及家庭在遭遇到現實中存在的風險時,這種規劃能夠幫助客戶隔離風險或降低風險帶來的損失。在實際生活中,個人及家庭可能遭遇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家庭經營風險。對於其成員共同從事商業經營的家庭來講,經營收益是該家庭的主要收入**,維持著整個家庭的正常生活,而一旦該經營實體受到商業風險的衝擊,整個家庭的經濟狀況就有可能急轉直下,嚴重的甚至威脅到家庭成員的正常生活、教育、工作等。

二、夫妻中一方或雙方喪失勞動能力或經濟能力的風險。夫妻是家庭組織的核心,如果其中一方或者雙方均喪失了勞動能力,如工傷、意外事故,造成身體殘疾;或者喪失了經濟能力,如對外欠債導致被追索等情形,都會導致家庭經濟支付能力的下降,影響家庭的正常生活。

三、離婚或者再婚風險。離婚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和乙個家庭的解體,無論對家庭還是夫妻任何一方都會產生重大的影響,其中最突出的方面就體現在對家庭財產如何分割上。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即離婚時,夫妻其中一方有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侵害另一方財產權益的行為,導致出現受害一方的生活質量下降及經濟能力減弱等不良結果。

再婚是離異或喪偶的男女重新組建家庭的開始,很多再婚人士,特別是曾經有過離異經歷且事業處於鼎盛時期的一些人,在再婚前都會在私人財產保護和個人安全感上有所考慮,對對方與自己的結婚動機產生懷疑,有孩子的還會擔心再婚伴侶對前妻子女的影響,事實上,也確有一些人企圖借婚姻達到一些特定目的。因此,再婚本身也存在風險。

四、家庭成員的去世。家庭成員去世後,其遺留財產的分配會使得家庭其他成員個人的財產增加或者減少,對整個家庭財產也會產生影響。同時,由於多數家庭沒有事先立遺囑的意識,遺產分割很容易在家庭內部產生糾紛,即使有的立了遺囑,也會因為遺囑內容表述不清,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財產被惡意侵吞、或者不按照遺囑人意願進行分配等情況。

以上種種家庭及個人遭遇的風險都是不確定的、不可**的,這些風險一旦發生,就會對個人及家庭的經濟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如果能夠在風險發生之前採取相應措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或減少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

財產分配和傳承規劃就具有這樣的風險隔離、減少損失的功能。理財規劃師針對客戶具體的家庭及個人狀況,制定財務方案,選擇避險工具,進行有針對性的風險規避安排,能夠最大限度地消除上述風險帶給個人及家庭的不利影響。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財產歸你父親所有,你爺爺奶奶還在世的話,根據《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3樓:人生的天與地

離婚的話,夫妻共同財產平分。如果有個人財產,比如是婚前自己的,還歸自己。

4樓:好玩加好吃

在法律範圍內都可以,想怎麼分就怎麼分

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離婚後財產的分配問題

我國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你們貸款合同的貸款人不直接等同於房產權利人,即貸款人可能有幾位,但只有其中的一人或幾人是以後真正的房產權利人,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房產證上有名字的人。因此貸款批下來,說明你們都是貸款合同裡面的還貸人,具有還款的合同義務,並不等同於就是房產權利人。所以房產證上到底有幾個人的...

關於財產分配的棘手問題,請高手幫忙

你父親是遺囑人,其民事主體已經滅失,不能辦理遺囑公證 那份大家簽字的協議 是繼承人對遺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可以按協議分割遺產 你理解的對,法定繼承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 子女 父母 你持 那份大家簽字的協議 房屋所有權證與你母親 兄弟姐妹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 攜帶身份證 戶口薄 然後到房產管理部門辦...

關於入贅夫妻離婚後財產分配的問題,請教各位專家。20分全部奉

這個就是婚姻法規定了,婚錢的財產要結婚五年以後才是共有財產。否則不能分這些財產。你現在的財產就是這乙個人頭的房子。其他的房子,還有店這都是女方家的,你沒權利分房子和財產。你說了可以分三套,那麼這是怎麼分的呢?你現在能夠得到的就是你和你老婆婚後的財產,既是你說的分的房子,估計按人頭分,你們就一套,你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