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人的承擔,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的內容是什麼?

2021-04-22 13:04:57 字數 1974 閱讀 1522

1樓:易書科技

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是指因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並受人民法院的裁判約束的利害關係人。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均屬當事人之列。當事人具有三個基本特徵,即:

與糾紛有著直接的利害關係;為維護自己的民事權益而參加訴訟;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受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書的約束。

參與民事訴訟的人,除當事人之外,還有訴訟**人以及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等。訴訟**人是為維護被**人(即當事人)的利益而參加訴訟的人,當事人的監護人、近親屬、朋友及律師等,均可基於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的指定或受當事人的委託而成為訴訟**人。他們雖也享有一定的訴訟權利並承擔一定的訴訟義務,但其與訴訟結果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故不屬於當事人,而只是和被**人的訴訟地位相近似的訴訟參加人。

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則屬於其他訴訟參與人,其參與訴訟的目的只是為了協助人民法院查明案情。

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只要符合前述當事人條件,均可以成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在我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也可以成為當事人。公民作為當事人,沒有性別、年齡、健康狀況、職業等方面的限制。

有訴訟行為能力的人可以親自進行訴訟活動,而無訴訟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則須由其**人代為進行訴訟活動。

個體工商戶在民事訴訟中,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為當事人,有字型大小的,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型大小。如果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農村承包經營戶在訴訟中,如是個人經營的,以個人為當事人;家庭經營的,以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為共同訴訟人,戶主或簽訂承包合同的當事人可以作為訴訟代表人。

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在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有字型大小的,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型大小。全體合夥人可以共同推選出訴訟代表人,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

法人是指具備一定條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法人的訴訟活動,由其法定代表人(即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主要行政負責人,如廠長、經理等)進行。法定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即是法人的訴訟行為,對法人發生法律效力,並且不受該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換的影響。

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當事人的其他組織,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但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組織。這些組織在民事訴訟中,由其主要負責人作為訴訟代表人進行訴訟,其地位相當於法定代表人。

因此,原告的訴訟地位並不意味著其一定能勝訴,被告也不一定都敗訴。起訴或應訴的人不符合當事人條件的,還將產生當事人更換的問題,法院應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

由於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居於重要地位,法律賦予其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同時也要求其承擔必要的訴訟義務。

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主要有:請求司法保護的權利,即原告有起訴權,並可以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被告則有應訴權,可以承認或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並有權提起反訴;委託訴訟**人的權利;對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審判人員等申請迴避的權利;收集、提供證據的權利;進行辯論的權利;申請調解及自行和解的權利;提起上訴的權利;申請再審的權利;查閱、複製本案有關訴訟材料和法律文書的權利;申請執行的權利,等等。當事人承擔的訴訟義務主要是:

必須依法正確行使其訴訟權利,不得濫用;必須遵守訴訟秩序和法庭紀律,尊重對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必須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等等。

在訴訟中,當事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得以充分行使。同時,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訴訟義務的當事人,也有權採取措施,強令其履行義務。對當事人、訴訟參與人及其他單位或個人故意實施的一切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如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違反法庭規則或者哄鬧、衝擊法庭,侮辱、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偽造、毀滅重要證據,或隱藏、轉移、毀損已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對司法工作人員或訴訟參與人打擊報復的,以及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調查、執行的單位或個人拒不履行義務的,等等。

人民法院有權依法採取拘傳、訓誡、責令退出法庭、罰款和拘留等強制措施予以制止和制裁,以維護國家法律的尊嚴,保障訴訟程式和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

辯護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能力和訴訟行為能力

1.訴訟權利能力指能夠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享有民事訴訟權利和承擔民事訴訟義務的法律上的資格。如果乙個主體有資格成為當事人,有資格享有民事訴訟權利,承擔民事訴訟義務,那麼這樣的主體就具有當事人能力。2.訴訟行為能力指當事人親自進行訴訟活動,以自己的行為行使訴訟權利和承擔訴訟義務的法律上的資格。有訴訟權...

股權轉讓糾紛的訴訟當事人怎麼確定

1 對股權轉讓合同的違約之訴,因主要針對的是合同法律關係,所以,應當以股權轉讓合同的簽訂人,即股權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作為原告或被告 另外,在涉及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方面還涉及利害關係人公司,所以,還可以將公司列為第三人參加訴訟。2 對股權轉讓合同的無效和撤銷之訴,主要是因為公司其他股東認為股權轉...

多個扶養義務人應如何承擔被扶養人的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1,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 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 的,計算二十年。2,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 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