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訴訟當中財產保全的房子被當事人賣掉怎麼辦

2022-11-25 18:16:05 字數 4344 閱讀 9019

1樓:房覓雙

房產還沒有查封到期,現在他們把房子買掉當事人把房子裝修居住,我要求法院去追回房產法院不去查封,他們讓公司反擔保,此行為是否適合法律規定???回答:

找法院,查封的房屋被私自變賣,要求法院追回房屋。再有就是如果房屋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訴訟案件勝訴後,在法院執行階段可以繼續執行該房屋,法院查封不動產的期限是兩年,如果查封即將到期,你要申請法院對查封房產續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拘留期限是十五日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是一萬以上三十萬以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蒼茫的感言:

2樓:邵瑗空念之

法院會追究他擅自變賣法院查封扣押財產的責任,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再有就是法院查封的房產應該給房產管理部門送達有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限制房產過戶,房產沒有過戶應該可以追回來。

3樓:巫豪賴瑩琇

經依法財產保全的房產,當事人不可能辦理轉讓過戶登記,查清原因,如是登記機關保關不嚴,可以要求賠償;如是法院未及時給登記機關發通知書,可要求法院賠償。如果都不是,那就沒賣成(以過戶登記為準)。

4樓:劉誠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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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還請稍等一下哦,我這邊幫您查詢一下,會盡快給您答覆,還麻煩您多等我一下。

這個是違法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您好,對於我提供的答案您還滿意嗎?如果有其他想問的話,您可以說一下,我這邊也會盡力為您提供解答的哦!

更多4條

我在訴訟當中財產保全的房子被當事人賣掉怎麼辦????

5樓:乙小甲

這個是違法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擴充套件資料

採用訴訟中財產保全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第一,需要對爭議的財產採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第二,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採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腐爛的物品,如果不及時採取保全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

第三,訴訟中財產保全發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後、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得申請財產保全。

第四,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職權裁定財產保全,因為根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或者先予執行錯誤的,應當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採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數額應當相當於請求保全的數額。

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

在發生訴訟中財產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被申請人可以直接從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中得到賠償。

6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保全的房子是沒有辦法過戶的,沒有過戶即使賣給別人房子的所有權也沒有變,房子照樣可以執行。被保全之後公司買房子還有詐騙的嫌疑。如果說保全之後還可以過戶那就是法院嚴重失職,告法院去。

7樓:依雅香五河

起訴。民事訴訟法未明確規定法院一般應當在什麼期限內訴訟財產保全的裁定,但規定了情況緊急的,應當在申請手48小時內作出財產保全裁定。裁定一作出應當立即執行。

一般向法院申請保全,法院會要求你提供一定的擔保,防止惡意保全造成他人損失。一般來說財產保全作出裁定的時間有幾天到一兩周時間不等,因為對財產的查封扣押,一般法院比較慎重,必須經過合議庭合議,通常還得到庭長首肯才能決定。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一般來講已被保全的房子是不能被真正意義的賣掉的——因為,無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即房子的產權人應當仍然是公司。 你勝訴所得的賠償款,如對方拒不履行,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拍賣房子並從賣房款中支付給你。

而買房人無法真正取得產權的糾紛,由買房人與公司解決。 退一步講,如果是真正賣掉了(過了戶),就可能存在法院或房管部門工作失誤的情形,你可進行相關投訴;並可要求法院對公司變賣財產、逃避履行債務的行為進行制裁,且仍可同時申請執行公司的其他財產。

民事賠償案件法院還沒判決期間我們對當事人的房子做財產保全期間當事人已經把房子賣了怎麼辦?

9樓:

哈哈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進行拍賣,當事人無權賣你的房子,法律規定,國家,公民的和法財產 受法律保護。

沒有房產證我的房子被財產保全我還可以買嗎

在法院做訴中財產保全必須提供被告轉移財產的證據嗎?

10樓:陝西西安李律師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需要提供轉移的證據。

1、財產保全,也叫訴訟保全。它是指法院審理案件時,在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職權對財產作出的保護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具體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

財產保全一般由當事人(原告)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2、《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11樓:韓峰律師

需要提供財產線索,一般來說法院不會去調查財產線索的。關於房產也是財產線索,可以保全那個房產的。

法院在訴訟財產保全中是否有權查封被告名下已出賣於第

12樓:淮安浙江人

很簡單,如果房產還在被告名下的,法院可以查封;當事人及第三人對此有異議的,可以書面提供異議,人民法院將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解除查封。

1、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2、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3、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mj為什麼你是

???沒說完啊,如果在保全前就已經聯絡並且完成過戶的話現房主可以提出保全異議

別人欠我錢,我己到法院起訴,房子做了財產保全,民事裁定書己生效,到了執行的時候,發現債主在我做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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