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沒有簽合同公司不發工資該怎麼辦

2021-04-22 06:08:26 字數 4043 閱讀 1147

1樓:匿名使用者

入職乙個月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該支付雙倍工資。

2樓:

1、3個月工資必須按時足額發放,如故意拖延或拖欠工資,可以再要求足額發放此拖欠的工資外,還可以要求部分補償;

2、未簽勞動合同屬於非法用工,可以要求單位給予雙倍工資賠償,未簽勞動合同這一塊,你可以獲得2個月的工資賠償;

3、申請勞動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很好辦,注意留下證據,勞動法規定你這種情況的試用期只能是1個月,超過乙個月不簽合同不買社保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留下證據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主要是證明你5月份就開始在公司上班了。試用期的工資也要達到最低工資標準,有什麼不懂的就問我

4樓:射手被拋棄的人

不會吧,,你可以打人事**問下。

試用期3天,不給工資,沒有簽合同,怎麼辦?

5樓:墨汁諾

1、工作了就是勞動關係建立了,勞動報酬是按勞給付,不能不給。

2、沒有簽訂合同,不代表否定了勞動關係。沒簽合同,單位涉嫌違法;可要求雙倍支付工資;

3、不給工資,更是違法;應向當地仲裁機構諮詢投訴,申請勞動仲裁。

4、試用期內單位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支付相應工資。

本案中,單位應該支付你三天工資,試用期工資為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綜上,建議到轄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仲裁。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

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勞動關係是指受勞動法調整的,在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使用者)之間的社會勞動關係。由於我國就業競爭激烈的國情以及《勞動合同法》發展歷史,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勞動關係包括了勞動合同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兩種形態。

6樓:找法網

你付出了勞動取得報酬是屬於你的權利,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該老闆或者申請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條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7樓:

按法律規定是要付工資的,小老闆不要跟她糾纏了,沒有意思。說句不好聽的,跟這種人沒什麼好說的,如果你要認真就要輸了。如果是大公司打勞動糾查就可以了

8樓:奇門遁甲橋木應用

幹一天也得給工資,這是誠信

9樓:南振暉

雖然按照勞動法規定你可以拿到三天工資,但可能你向她討要工資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要大大超過你可以得到的工資,建議你重新開始。人的一生會經受很多挫折和失敗、諷刺和打擊,如果你連這點小挫折都受不了,那說明老闆叫你不要去了是很正確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就包含在合同期內,用工關係的確定為從提供勞務之日起,就是沒有合同,也是事實勞動關係,至於3天,時間不長,最好協商解決,勞動部門也管不過來。

11樓:韓全啟律師

1、可以到勞動部門的監察大隊投訴。

2、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12樓:匿名使用者

放鬆心態,再找工作就是了。

13樓:人生粗線條

解決了沒有啊?我也遇到了一樣的問題

沒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怎麼辦

14樓:華律網

不簽定來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自,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

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周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內沒簽合同給開除了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15樓:衣整獅子

1、3個月工資必須按時足額發放,如故意拖延或拖欠工資,可以再要求足額發放此內拖欠的工資容外,還可以要求部分補償;

2、未簽勞動合同屬於非法用工,可以要求單位給予雙倍工資賠償,未簽勞動合同這一塊,你可以獲得2個月的工資賠償;

3、申請勞動仲裁。

在試用期內我自離公司不發我工資怎麼辦?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試用期內,員工自離有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三天自動離職的,用人單位版

是應當支付其權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因為勞動者的離職給其造成一定損失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要求勞動者進行一定賠償的。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17樓:噗哧哧7xz瘯

滿意答案懂超-真心的24級2010-12-08首先你們試用期內有勞動合同

嗎?內如果有合同就要按照合同中對你工容資的分發來做你的待遇。如果沒有勞動合同你也可以到當地勞動力保障機關要求你試用的單位給你發放工資。

當然說實話通常這類企業都是慣犯,他們正是在鑽老百姓法律意識不強的空子。所以建議你拿起法律的**。相信國家相信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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