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月辭職了老闆也批准了但未找到人來交接工作是否可

2021-03-10 13:12:21 字數 843 閱讀 1566

1樓:花花93447醫攬

從法律和人情上說你都可以走人了,老闆沒有找到你的**人,你可以向你的老闆進行交接。至於你要不要走的原因你也沒有說清楚,所以下面的事你自己考慮把採納哦

2樓:一沓

可以。按bai

照勞動合同法和離職流du程,你已經

zhi完成了所有的要求,而且你dao的離回職是經過公司批准的,而答工作交接人的選定是由公司負責的,和你無關。如果公司沒有找到合適的人選接替,那就是公司的問題了。你可以把要交接的工作資料列在一張表裡,讓你直屬上級簽字確認即可。

3樓:手機使用者

可以,辭職是有原因的,而且又過去了乙個月,總不能老闆一直找不到人就一直不走啊?小飛俠說的非常有道理。可採取。

4樓:摯愛慧瑩

可以的,因為公司老闆已經批准了。公司以後的事就和你沒關係了,到了時間就可以走了,除非老闆沒找到人,還想讓你繼續在那做!那就要再給繼聘的工資。

5樓:血盟孑孑

現在的老闆很多都是不講理的,如果你們有壓工資的話,我看你要先跟他說一下,讓他工資給你結了在走,小心拿不到工資。

6樓:發酵的戀

可以的,因為老闆已經批准了。以後的事就和你嗎關係了,到了時間就可以走了,除非老闆沒找到人,還想讓你繼續在那做!

7樓:手機使用者

提前乙個月提交了離職報告的,乙個月滿了之後老闆沒有答覆的視為預設,你可以直接走人,剋扣或不發你的工資可以去仲裁

8樓:商歌邪誦

可以是可以了 但是 是我的話不會那麼做我會等到老闆找到人在走

是不是辭職都要在提前月跟老闆說,是不是辭職都要在提前一個月跟老闆說?

君眾律師事務所 不是都需要提前一個月。如果老闆扣錢,你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向法院提起訴訟等。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提前月口頭提出辭職老闆口頭同意現在離職老闆不同意,也不發工資我該怎麼辦

水6元 你口說無憑辭職沒有依據,用人單位的老闆未同意你離職是正確的,因此也不能亂給你發放工資。現在你的辦法就是先維權,再依法辭職,才能合理得到工資。一 先維權。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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