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半個月班給老闆說辭職了,現在結工資,老闆不承認說給我辭職,算我自離。。該怎麼辦

2021-04-09 22:17:25 字數 1554 閱讀 1280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入職和離職的時候都辦手續了嗎?如果辦理了他不給 就去勞動局就是人社局 申請勞動仲裁

我給領導說我要辭職,領導說直接說不批辭職,讓我自離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到期對方不批,你可以在辦理工作交接後離開。

建議保留相關證據,以防止對方起訴你。

3樓:匿名使用者

提交書面申請,30日後如果不批可以去帶動局投訴要求解除合同並支付月薪,不要自動離職,那樣你拿不到工資。

4樓:不用愁

批不批對你有影響嗎,比如補助,或者對領導仕途有影響嗎?要是想辭職了,達到目的就行了!

5樓:若果如此

與老闆商量一下,做到什麼時候可以走人,叫你媽打個**給我老闆,說家中有事。看老闆會不會答應。

6樓:顏悅織嘜哥姜澤

這個領導這麼不懂事啊!還是你有讓對方不滿的地方?

7樓:軍火庫道參

反面評價人物年齡張冠李戴

8樓:最愛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的。

辭職老闆不批 自離說不給工資 我要怎麼辦

9樓:華律網

如果在試用期間辭職,提前3天遞交離職申請,可以拿到應得工資;如果是正式員工,要提前30天遞交離職申請,可以拿到應得工資。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正式員工,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只要勞動者依法提前通知而解除勞動合同,即便單位不批准,勞動者離職也是受法律保護的,這種情況下勞動者離職前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足額支付。但是,《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也規定,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如果勞動者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並且通知後用人單位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而提前離職的,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則用人單位有權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

這種情況下,勞動者的工作期間的工資將受到影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的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與老闆商量一下,做到什麼時候可以走人,叫你媽打個**給我老闆,說家中有事。看老闆會不會答應。

11樓:銀川市淘燎

首先,你以前的這個隊長就不是什麼正派人,你可以把自己的實際情況給他說清楚,如果真不近人情,那也沒辦法,我想你也不會為了乙個多月的工資投訴人家,畢竟你人單力薄,再加上沒有那沒多時間,現在你既然已經辭職了就好好找個新工作幹,碰上這樣的上司你就認了吧,就當給他看病買藥了...

在福建泉州上了半個月的班我現在不想幹了現在辭工能結到

蓋普希金 法律沒有規定幾天內辭職或被辭退可以不給錢 試用期內不管有沒有簽訂合同,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付出了勞動,產生了價值,於情於理於法都應當給工資。一般正規的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哪怕只有3天,也會結清工資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 協調無果的,...

我辭職半個月個老闆壓著工資不給走怎麼辦,向

你辭職要是按照正常的勞動法規定的流程辦理的,那要是老闆還不給你工資,那就是非法的了,你可以要求公司給你支付,也可以直接去勞動局去投訴的。還有這樣不要臉老闆。直接去民政局告他 回答12333勞動保障 免費法律諮詢 服務內容 一 接受全省勞動保障業務舉報 投訴 諮詢 二 提供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障方面的法...

老闆欠我半個月工資已有十三年了怎麼算

老闆欠勞動者半個月工資已有十三年,已經過了勞動仲裁時效,勞動者不能通過法律途徑主張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 因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