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道寫古代聰明孩子的文言文

2021-03-08 19:23:02 字數 3474 閱讀 5621

1樓:王摩詰

柳宗bai元du

《童zhi

區寄dao傳專》屬

2樓:匿名使用者

很多了.

南北朝bai

時期劉義慶的du《世說新語

zhi》上有很多dao.

如:1 徐孺子

年九歲,嘗版月下戲,人語權之曰:「若令月中無物,當極明邪?」徐

曰:「不然。譬如人眼中有瞳子,無此必不明。」

2 孔文舉年十歲,隨父到洛。時李元禮有盛名,為司隸校尉。詣門者,皆俊才清稱及中

表親戚乃通。文舉至門,謂吏曰:「我是李府君親。」既通,前坐。元禮問曰:「君與僕有

何親?」對曰:「昔先君仲尼與君先人伯陽有師資之尊,是僕與君奕世為通好也。」元禮及

賓客莫不奇之。太中大夫陳韙後至,人以其語語之,韙曰:「小時了了,大未必佳。」文舉

曰:「想君小時必當了了。」韙大□(足叔)□(足昔)。

3 鍾毓、鍾會少有令譽,年十三,魏文帝聞之,語其父鍾繇曰:「可令二子來。」於

是敕見。毓面有汗,帝曰:「卿面何以汗?」毓對曰:「戰戰惶惶,汗出如漿。」復問會:

「卿何以不汗?」對曰:「戰戰慄慄,汗不敢出。」

4 鍾毓兄弟小時,值父晝寢,因共偷服藥酒。其父時覺,且託寐以觀之。毓拜而後

飲,會飲而不拜。既而問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禮,不敢不拜。」又問會何以不拜,會

曰:「偷本非禮,所以不拜。」

……(上面有很多,自己可以看)

3樓:殘月輝

陳元方《陳太丘bai

與友期du》:陳太丘跟一位朋友約定一同zhi出門dao,約好正午時碰頭。正午已過,回不見答那朋友來,太丘不再等候

就走了。太丘走後,那人才來。太丘的長子陳元方那年七歲,當時正在門外玩。

那人便問元方:「你爸爸在家嗎?」元方答道:

「等你好久都不來,他已經走了。」那人便發起脾氣來,罵道:「真不是東西!

跟別人約好一塊兒走,卻把別人丟下,自個兒走了。」元方說:「您跟我爸爸約好正午一同出發,您正午不到,就是不講信用;對人家兒子罵他的父親,就是失禮。

」那人感到慚愧,便從車裡下來,想跟元方握手,元方連頭也不回地走進了自家的大門.

4樓:螻蟻吃月餅

原文:童區寄傳

柳宗元選自《柳河東集》。童,兒童。區(ōu),姓。寄,名。

這是乙個真實的故事:年僅十一二歲的小區寄被兩個強盜劫持後,憑著自己的勇敢機智,終於手刃二盜,保全了自己。作者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徵,從不同角度有層次、多側面地進行刻畫,把乙個小英雄寫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閱讀時要仔細品味文中有關區寄語言和動作的描寫。

童寄者,郴州蕘牧兒〔郴(chēn)州蕘(ráo)牧兒〕郴州砍柴放牛的孩子。郴州,今屬湖南省。蕘,本指柴,這裡指打柴。

也。行牧且蕘〔行牧且蕘〕一面放牛,一面打柴。行,從事,做。

且,連詞,連線同時做的兩個動作。,二豪賊劫持〔二豪賊劫持〕兩個強盜把他綁架了。豪,強橫。

賊,古代指強盜。,反接〔反接〕反揹著手捆起來。,布囊其口〔布囊其口〕用布蒙住他的嘴。

囊,原意是口袋,這裡作動詞用。,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虛所〕集市。虛,通「墟」。

賣之。寄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寄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區寄假裝像小孩似的啼哭,假裝害怕得發抖,像一般小孩常有的那種樣子。慄,發抖。

恆狀,常有的樣子。。賊易〔易〕輕視。這裡是「不以為意」的意思。

之,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①〔為市〕談交易(這裡指人口買賣)。;一人臥,植刃道上〔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

植,立。刃,刀。。童微伺其睡〔童微伺其睡〕區寄偷偷地看他睡著了。

伺,窺察。,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把捆住他的繩子靠在刀刃上,用力一下一上地來回動,斷了。背,動詞,背對著。

得,獲得。;因取刃殺之。

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遽(jù)曰〕(區寄)急忙說。:「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為兩郎僮(tóng),孰若為一郎僮耶〕做兩個郎的僕人,哪如做乙個郎的僕人呢?

郎,當時僕人對主人的稱呼。僮,僕。孰若,何如,**比得上。?

彼不我恩〔不我恩〕就是「不恩我」,不好好待我。恩,這裡作動詞用。也;郎誠見完與恩〔郎誠見完與恩〕你果真能保全我(不殺我),好好待我。

,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良久〕好久。計曰:

「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得專〕得而專有。焉?

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持童抵主人所〕帶區寄到主人那裡。主人,指墟所窩藏豪賊的人。

,愈束縛牢甚〔愈束縛牢甚〕越發捆得結實。。夜半,童自轉,以縛即〔即〕就著。爐火燒絕之,雖瘡〔瘡〕(燒)傷。

手勿憚;復取刃殺市者。因大號。一虛皆驚。

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

願以聞於官〔願以聞於官〕願意把(這件事)報告官府。。」

虛吏白州〔白州〕報告州官。州,指州官。。州白大府〔大府〕指州的上級官府。。

大府召視兒〔召視兒〕叫區寄來看看。,幼願〔願〕老實。耳。

刺史〔刺史〕州官。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護還之鄉〕送回他(到)鄉里。

之,指區寄。。

鄉之行劫縛者〔行劫縛者〕幹擄人搶東西的。,側目〔側目〕不敢正視,形容畏懼。莫敢過其門,皆曰:

「是兒少秦武陽〔秦武陽〕戰國時燕國的少年勇士,十三歲時曾殺過**的人。二歲,而討殺〔討殺〕就是殺。因為殺的是豪賊,所以說「討殺」。

二豪,豈可近耶?」

譯文:兒童區寄,是柳州打柴放牛的孩子。他正一邊放牧一邊打柴,兩個強盜把他綁架,反揹著手捆起來,用布蒙住他的嘴,(帶他)走了四十多裡,到集市上賣他。區寄假裝像小孩似地啼哭,(假裝)害怕得發抖,像小孩常有的那樣。

強盜以為他好對付,就互相敬酒痛飲,喝醉了。乙個強盜去交涉買賣;另乙個躺著,把刀插在路上。孩子暗地裡察看他睡著了,把捆手的繩子靠在刀刃上,用力上下磨刮,繩子終於被割斷,就拿起刀來殺了他。

(孩子)還來不及逃遠,去交涉買賣的強盜回來了,抓住孩子,十分震驚,要殺害孩子。(孩子)急忙說:「當兩個人的僕人,哪比得上當乙個人的僕人呢?

他待我不好,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並且好好待我,怎麼處置都行。」去交涉買賣的強盜盤算了很久,心想:「與其殺了這個僮僕,不如把他賣了;與其賣錢兩個人分,不如我乙個人獨佔。

幸好(孩子)殺了那傢伙,好得很!」就藏起那個強盜的屍體,帶著孩子到集市上窩藏強盜的人家,(把孩子)越發**結實。半夜,孩子自己翻轉身,讓**的繩子靠近爐火把它燒斷,雖然燒傷了手也不害怕;又拿起刀殺了這個要賣掉他的強盜。

接著大聲哭叫。整個集市的人都大吃一驚。孩子說:

「我是區家的孩子,不該做別人的僕人。兩個強盜抓了我,我幸好把他們都殺了。希望把(這件事)報告官府。

」管集市的小吏報告州官,州官又報告上級**太府。太府召見孩子,原來既幼小又老實呢。刺史顏證覺得他與眾不同,留他當衙門小吏,(他)不肯。

就給(他)衣服,(讓)小吏護送(他)回到鄉里。鄉里搶劫綁架的人,不敢正眼看他,不敢經過他的家門,都說:「這孩子比秦武陽還小兩歲,卻殺了兩個強盜,怎麼能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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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知道敝帚自珍這篇文言文的意思啊?快快快

是這個嗎?文人相輕,自古而然。傅毅之於班固,伯仲之間耳,而固小之,與弟超書曰 武仲以能屬文,為蘭臺令史,下筆不能自休。夫人善於自見,而文非一體,鮮能備善,是以各以所長,相輕所短。裡話曰 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斯不自見之患也。譯文 文人互相輕視,自古以來就是如此。傅毅和班固兩人文才相當,不分高下,然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