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科舉考試是在什麼時候我國古代科舉考試是在什麼時候

2021-03-08 16:03:36 字數 6216 閱讀 7972

1樓:麻薯

不同朝代時間不一樣。

1、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

一、二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2、明、清兩朝,鄉試時間在陰曆八月份,會試在陰曆二月份,殿試在三月份。鄉、會兩試的時間定在當月的初

九、十二、十五三天。

2樓:得過且過

每個朝代每個考試都有不一樣的時間

1、鄉試:每三年一次。因多在秋季舉行,又稱「秋試」。

2、會試:也是每三年一次。因多在春季舉行,又叫「春試」。

3、殿試:由取得「貢生」資格的應試者參加,進京入朝上殿,由皇帝親自出題考。

4、朝考:在清代,殿試之後對進士們還要再進行一次「朝考」,特派朝中大臣閱卷,然後根據殿試的名次和朝考成績,由皇帝分別授予官職。

擴充套件資料

一、積極影響

1、打破世家大族的特權壟斷;

2、提**員素質與行政效率;

3、保證了**行政人員的**,擴大了統治基礎;

4、促進了社會穩定;

5、有利於社會公平公正;

6、有利於重學風氣的形成。

二、消極影響

後期的科舉制度使儒學成為統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官僚隊伍壯大,但導致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的人才力量相對薄弱。

按照錢穆先生對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項好的制度若能長久永遠好下去,便將使政治窒息。」隨著科舉制度的發展,特別是在封建社會下,科舉制度也會產生一些消極的影響。

第一,由於統治者改變考試內容使科舉成為束縛知識分子思想的枷鎖。

考八股文,壓抑了那些本來不擅長科舉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識分子,無法在學術上、思想上進行創新。

從而導致了思想上的落後,使科學技術的發展也停滯不前。

第二,由於入仕途徑單一,只有通過科舉考試的人才能做官,而很多人又有做官就能發財的想法,所以導致追求部分士人產生了畸形的價值觀,從而催生一些家庭和社會悲劇。

民間經常會有貧士高中之後拋妻棄子的悲劇發生,而魯迅筆下的孔乙己更是很多人悲慘的一生的縮影。這固然與個人本身密不可分,但是不得不說,是科舉制給了它這樣一塊生存的土壤。

第三,科舉制度導致官場腐敗。

科舉制度隨著歷史車輪的推進,出現了科舉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親師的教育又造成了師門關係的盛行。這樣造成了嚴重的師門裙帶關係現象。這些師門關係在官場中互相拉幫結派,並且官官相護。

3樓:岩本川

廣義上的科舉制度指分科取士,始於中國漢代;狹義上的科舉制度指進士科舉,始於隋朝。

科舉制的諸多特徵是經歷漫長的過程才逐漸形成的,但要定下乙個起始年代,必有標誌性的創制,而真正具有標誌性意義且與歷史上「科舉」一詞相符合的,只有隋煬帝創立進士科這一歷史事件,從隋煬帝大業元年(605年)進士科的創設。

科舉萌發於南北朝時期,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

建立於隋朝,自隋唐科舉制度確立以來 ,平民通過讀書考試獲取入仕機會,基本就是靠科舉。隋文帝即位以後,廢除九品中正制。據史載,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

應為開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

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

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叫試策。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變化有過的評價:

「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對於科舉的開創,史學界有異議。歷史學家俞大綱、唐長孺、何忠禮、金錚等認為唐朝開創了科舉。

4樓:匿名使用者

級別:新手

2023年11月28日 秀才,要通過童子試(縣試,府試,院試)而獲得,由各省的學政主持.通不過的一律稱為童生.有的人年齡很大,參加多次的童子試不過關,還是童生,人們戲稱為老童生.通過的稱為進學,通名生員,也就是俗稱的秀才.秀才們通過科考選拔,有資格參加本屆的鄉試(各省舉行的考試,取中者就成為舉人).人們尊稱秀才為「相公」.

舉人,是通過鄉試而得來的鄉試在秋天舉行,也稱「秋闈」.明清的舉人,不僅具備會試的資格,而且可以因此進入仕途,算是有了做官的「正途出身」.考中鄉試第一名者稱為「解元」.第二年的春天舉行會試,稱為「春闈」,由朝庭的禮部主持,所以也稱為「禮部試」,「禮闈」等.通過會試的舉人稱為「中式舉人」或「貢士」,得第一名者稱為「會元」,他們具備了參加殿試的資格,可以向進士的高峰攀登.人們尊稱舉人為「老爺」.

進士,是古代士子們通過最高一級的考試(殿試),進入為仕的行列,受賜正途出身的榮名.通常是三年考一次,遇到特別的慶典,增加考試,稱為「恩科」.一般進士榜分為三個級別,第一等為「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等為「第二甲賜進士出身」,第三等為「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殿試的第一名得主被稱為「狀元」.俗話說「連中三元」,就鄉試、會試、殿試均得第一名,這是非常難的,明朝三百多年也只有兩人(黃觀,商輅)「連中三元」,人們尊稱進士為「大人」.

科舉制度是指朝廷允許普通人士和**自願向官府報名,然後經過分科考試,依照成績從中選取人才和授給官職的一種制度。科舉制度是唐朝開始正式實行的,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一直緊緊伴隨著中華文明史,結束於清朝光緒二十七年最後一科進士考試。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經歷著幾個時期:

隋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隋朝統一全國之後,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係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要求,加強**集權,於是就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用科舉制度代替以前的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

唐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完備時期。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為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主要科目有明經、進士。參加科舉考試的考生大體有兩種:一種是朝廷所設國子監、弘文館、崇文館以及各地的州、縣學館的學生,當時稱為生徒。

他們在學校內考試合格之後便可以參加朝廷於尚書省舉行的科舉考試,也稱為省試。二是不在學館的普通讀書人,可以向所在的州、縣官府報考。地方州、縣逐級對他們進行考試,合格的人被動刀京城長安參加尚書省的省試。

這樣的人叫做鄉貢。凡是被舉送參加省試的考生,可稱舉人,省試被錄取稱及第。第一名稱狀元或狀頭。

科舉考試及第者只是取得做官的資格,尚不能直接得到官職,還須經過吏部的考試,才能被授予官職。吏部的考試是在每年十月以後,次年的夏天來臨之前,吏部便要按照「三注三唱」的程式公布考試人員所得到的官職,並經尚書、門下兩省和皇帝批准之後,以皇帝的名義發給委任文書「告身」。

宋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宋朝由於封建經濟的發展,中小地主階層逐漸擴大,想任職官吏的人在經濟實力日益雄厚的同時,迫切地要求通過科舉走上政治舞台。因此宋朝的科舉制度與唐朝相比,有著顯著的發展。

第一,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任用的範圍。唐代錄取進士及第每次不過

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朝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及第,二等稱賜進士出生,三等稱同進士出生,宋代每次錄取多達

二、三百人,甚至

五、六百人。唐代錄取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實際授予官職還須通過吏部考試一關。而宋朝一經錄用便可任官,排名在前的即可得到**。

宋朝還不限制應試者的出身,甚至僧道之人也可以參加科舉。第二,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考試制度,由皇帝親自殿試考選,考生一律成為天子的門生,避免考生與主考官之間以師生為名結成同黨。第三,從宋代開始,科舉正式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

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封密起來,謄錄就是將考生的考卷另行抄一遍。這樣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都無從辨認,做到絕對的公平競爭。這些方法都被後來明清所繼承。

第四,在考試的內容上,改變了唐代只考詩賦的做法,進士科增加了經義等內容,還設有「明法」科,「試律令,《刑統》大義、斷案,」考中者任司法**。

明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超過了以往歷代。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

明代的科舉制度在程式和內容上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

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中鄉試者為舉人,第一名稱解元。

中會試者參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試。殿試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通過逐級考試,統治者可以從中挑選最有用的人才。

明代科舉考試內容的重要變化即八股取士制度的確立。明太祖朱元璋採取劉基的意見,規定各級考試專用四書五經命題,作者只能按照宋代程、朱等幾家的經**釋來回答,絕不允許抒發自己的見解。明憲宗時,更創立了「八股」的格式,要求文章在形式上逐段對偶。

堆砌雕琢,完全脫離社會現實。所以比唐宋詩文取士,更禁錮人們的思想,使科舉制度完全服務於皇帝**的需要,同時也把科舉考試制度本身引向絕路。

清朝是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時期。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科舉只是為漢官鋪設的一天參加政權的階梯。

科舉考試的內容,仍然採取明時的八股文,用以禁錮士大夫的思想。之後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嚴厲,但由於科舉制度本身的弊端,舞弊越演越烈,成為歷史進步的障礙,所以最終只有走上被消滅這條道路。

總體來說,科舉制度的實行在古代是積極多於消極的。從個人角度來說:它的積極性體現,乙個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進入朝廷,高榜題名,然後公升官晉爵,光宗耀祖,飛黃騰達,全家富貴,一切的一切,都是依靠科舉考試。

它的消極性體現,假使乙個普通人士極度看重他的名望或是某些其他原因一心要成為官吏,便投住一生的心血埋頭苦讀,本可以開始其他路途發展的機會,但全都不去考慮,有些人還是到死的那天都不能高中,不能夠成全他畢生的願望,含恨而終。所以有的時候也不能一味地將科舉視為殊死搏鬥的政治戰場,白白虛度大好光陰,漸漸加速社會的腐敗。從社會角度來說:

它的積極性體現,開放考試,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政權,讓他們明白考科舉可以是一條很好的出路。有益於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提高社會的行政效率。改變了封建社會前期豪門士族把持朝政的局面,廣大庶族地主通過科舉入仕做官,給封建政權注入了生機與活力,科舉制度成為了選拔官吏唯一公正的客觀依據,有利於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讀書,考試和做官三者聯絡,把權、位和學識結合起來,營造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和刻苦勤奮讀書的氛圍,更加促進了文學的繁榮昌盛。

它的消極性體現,作為一項文官選拔制度,科舉的直接結果是選拔了十萬名以上的進士,及近百萬名以上的舉人。這龐大的群落,當然也會滋養不少**汙吏或卑鄙的害群之馬,做官位卻不做其事,皇帝賦予父母官的政策等得不到實施。明清實行八股取士,從內容到形式嚴重束縛應考者,使得許多知識分子不講求實際學問,束縛了他們原本活躍的思想,對學術文化的發展沒有推動作用,反而敗壞了良好的社會風氣,直至最終清末科舉制度嚴重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是導致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後的重要原因之一。

古代的科舉制度這樣一路走來,經歷了不斷的改革,不斷的進步,至此古代的科舉考試演變成現在的高考。其實現在的高考也有一些當時的科舉制度歷史存在,兩者有著相似性,像當時採用糊名的方法來批閱試卷,現在的高考制度也是需要糊名的,這樣可以杜絕徇私舞弊現象。像科舉考試是選拔全國各地最好的人士,高考也是全國性的,這樣有利於更多的精英薈萃,一山還有一山高的彙總。

像當時都是選舉考試第一名的,任職的官位就越高。現在的高考也是選取分數最高的就讀最好的大學,以分數高低決定前途。其次現在的高考制度比古代的科舉制度具有先進性,古代的科舉制度要在學堂住上三天三夜,直到考試圓滿結束。

而現在的高考不必這樣,只是需要兩天時間分科考完四門課程。古代的科舉制度只允許男子考,做官的更是堂堂男子漢,而現在的高考男女皆可考,廢除了性別歧視制度。古代的科舉制度是為封建社會不同等級成員間的相互轉變創造了條件,通過考試決定做官的機會,高中之後唯一的出路就是做官。

而現在的高考是通過考試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感興趣的專業就讀,將來朝著自己的理想發展和最終獲得求職的機會。古代的科舉得了第一名之後就是狀元,沒有再高的學位,而現在的高考制度之後就是本科生,甚至繼續考研究生,博士,博士後,步步高公升。古代的科舉制度在滿清曾經出現舞弊案興大獄,江南科場獄等混亂局面,手段陰險毒辣,令社會人士都人心惶惶。

而現在的高考中也存在舞弊事件,但隨著科技手段的運用以及懲罰手段的嚴厲性,所以概論已少之又少。

因此,科舉制度與現在的高考有其關聯對應性,國家正在一步步完善各項不足,一項制度的實行必定有利有弊,怎樣做到盡善盡美正是中國一直在思考的問題。為國家輸送和培養各行各業的人才還是付諸於現在高考的制度,必須做到公平原則,大力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國民綜合素質,這是振興中國的必然之道

古代科舉考試都考些什麼古代科舉考試都考些什麼科目?

法令 算術 書法 文才 政論,這些都曾是科舉考試的題目,到了後來的明清時期則考八股文。在我國唐朝時期,科舉制度相對完善,當時常設的科目有秀才 明經 進士 俊士 明法 明字 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 明算 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 文章,明經考時務策...

古代科舉考試前三名叫什麼古代科舉考試前三名分別叫什麼名字?

正式的科舉考試分為 1 鄉試,2 會試,3 殿試。鄉試考中後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會試取中後稱為貢士,第一名稱為會元。紶試取中後統稱為進士,第一名俗稱狀元,第二名俗稱榜眼,第三名俗稱探花 凡是習舉業的讀書人,不管年齡大小,未考取生員 秀才 資格之前,經過第一次童子試後都稱為童生或儒童。之後以童生...

古代科舉考試和古代科舉制度有什麼不同

考試是衡量人才能高低的標準。制度是國家或集體管理的規範化條款。前者是方法措施,後者是實施方案和標準。所謂科舉,就是 中國帝制時代設科考試 舉士任官的制度 這一定義僅限於科舉制度的宗主國中國,若包含曾經模仿中國實行科舉制的日本 南韓 越南等國,則應表述為 科舉是中國及部分東亞國家帝制時代設科考試 舉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