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死亡賠償合同我籤了字沒給錢我該怎麼辦

2021-03-07 06:52:33 字數 1566 閱讀 4951

1樓:匿名使用者

找律師,到勞動局仲裁

委員會申請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三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的,申請

勞動爭議仲裁;經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協議的,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因工死亡,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工亡職工近親屬與用人單位通過協商達成了協議,但用人單位並未按協議履行支付義務,工亡職工近親屬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十六條規定,經調解組織調解達成協議,用人單位不履行的,工傷死亡職工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持調解協議書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3樓:

要看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了,需要旁證來佐證的!

工傷了,和廠裡私了的,也籤了合同,現在廠裡遲遲不給賠償款,我該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發生工傷以後,用人單位私下與勞動者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無效,理由是工傷認定、賠償是國家強制執行的範圍,必須通過勞動保障部門來處理,私了協議破壞了國家關於**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應屬於無效。我國《勞動法》及《工傷保險條例》中都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在勞動中受到的傷害承擔法律責任,並規定為強制性的法律義務;《工傷保險條例》還特別強調不具備用工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在用工中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其賠償標準不低於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死亡賠償標準,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 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 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 孤寡老...

工傷意外死亡怎麼賠償??急,工傷意外死亡賠償

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然後根據認定結果,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具體如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 領取喪葬補助金 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 喪葬補助金為 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

工傷賠償無合同,無勞動合同的工傷賠償

首先應當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後,同用工單位協商賠償事宜,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具體賠償數額需要根據你的實際花銷,是否構成傷殘等多種因素確定。可以向當地律師求助。1 首先要確定是否有申請工傷認定,在事故後乙個月內,由公司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公司沒有申請,你們可以在一年內提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