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加班費支付標準是如何計算的?

2025-07-27 16:10:39 字數 4038 閱讀 2426

1樓:汪世龍

加班費型中支付的標準的計算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畝伏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迅租攜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樓:帳號已登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公升搜,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吵埋歷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液掘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清明節放假本來就是帶薪休假,正確計算是: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100元/8小時,清明節上班,那麼就是100元+300%(300元)=400元。很多用人單位計算是錯誤的,直接用100元×3倍=300元清明節加班費。

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 -法律知識

3樓:楊小珍

法律分析: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加班是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對於標準工時制的勞動者來說,凡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的工作都應當算作加班。

在這種情況下,雙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關鍵看勞動者當天是否提供了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勞動。如果勞動者提供了勞動,根據《勞動鬧散法梁沒》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如果勞動者並未提供勞動,而是處於休息狀態,該雙休日不算加班。

值得注意的是,出差往返佔用雙休日的,也應計入加班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液渣氏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

4樓:劉娜

法律分析尺慶: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桐困段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局譽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員工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

5樓:鍾志成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族改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兆悔判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支付其工資。

計算方法為: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天×200%×加班天數。

加班工資應該是以你的實發工資為基數計算,具體的依據是:a、《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前指(有關加班工資的如何計算)b、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是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工作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

c、***《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綜上,你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不應是約定的最低工資,而是你的實發工資3000元。3000/元(日工資)143/8=18(小時工資)18*平時加班小時數+18*2*週末加班小時數+18*3*法定節假日加班小時數=總的加班工資(前兩項如果有安排補休,補休的時間要除掉。)

企業加班費支付標準及標準

6樓:創作者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一、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其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孝好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三、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巧行鉛。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應以: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沒有約定,按集體帶脊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什麼

7樓:樊利軍

法律分析: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2.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握含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薯皮薯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數者,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支付的標準是怎麼計算的

8樓:法妞問答**諮詢

加班費支付的標準的計算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隱胡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灶畢攔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數兄工資報酬。

加班費的演算法,加班費的計算。。。。

最簡單的就是用月工資除21.73算出日工資。這樣法定節假日的工資就能算出來了 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是對加班費計算方法的規定。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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