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工資不結算,該怎麼辦?

2025-07-26 03:15:34 字數 4175 閱讀 6123

1樓:匿名使用者

有法律。按照程式辦。不行的話就向勞動部門舉報。

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猛派橋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羨毀,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有關規定處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枝猛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匿名使用者

跟你的耐御老闆做最後一次協商。

不行的話拿著你敬畝巨集的勞動合同到勞動仲裁委員會。

你的陳述屬實,他亮冊們是會支援你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有工資條之類的東西 可以直接起訴 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還散敏有就是去法院申請支付令 不過在之前 哪種途徑都不可能解決掉 最好還是協商解決 這樣比較快 如果要是協商解決不了 你就得按法律程式來實現權利了 要是按法律程式救濟 記得要補償和賠償就行了 找個代衝衫枝理人幫塌前你打官司也行 你不用自己親自參加訴訟。

4樓:匿名使用者

儲存有效證件和合同,儘量收集證據和證人,殲鎮然後與公司協商,如果多次催要沒有結果,直察改罩接到勞動敗鬧仲裁部門或者人民法院,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會有個好結果的。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結算困難怎麼辦

5樓:朱元婷

法律腔困分析:勞動合同到期以後,勞動者不再與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算勞動者的工資與福利,結算困難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伍數念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畢改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到期公司不給結工資怎麼辦

6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可以選擇向行政機關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到期解除,用人單位應當及時支付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報酬。如果單位拒不支付或者剋扣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選擇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

也可以選擇向勞動畢行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手搜譁工資報酬的有關爭議;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漏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結算困難如何解決?

7樓:公尺小弟房車旅行

合同到期,公司不支付「暫扣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機構依法確認相關情況後進行處罰。屬於用人單位責任的,應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退還被扣工資。合同到期公司不支付「剋扣工資」怎麼辦?

如果公司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出現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返還拖欠工資。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直轄市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公佈的上一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以下是違法行為。未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國家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工資;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不依照本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司法實踐中,合同到期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的條件支付被扣工資。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工資的,屬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依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8樓:愛上我企鵝9啊

可以把這件事情告到勞動局,公司的這個行為明顯是不想結算工資,一定要合法保護自己的權利。

9樓:阿樂秋季雨

工資結算困難的話,可以去向勞動去申請仲裁或者是去投訴這個公司,公司肯定是會很快的,有乙個解決方案的。

10樓:愛唱的英侃

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直接選擇利用法律的**來為自己維權,同時也可以向相關的部門進行舉報。

11樓:大超說教育

可以直接去勞動局,可以找勞動局進行仲裁。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沒結清

12樓:

摘要。單位拖欠您的工資這邊建議您可以先向勞動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局發現單位有不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的情形,會責令單位限期內支付。倘若單位在限期內仍然拒絕支付,還需要額外賠償您以工資為基準的賠償金。

如果由於對方一直拖欠您的工資而不打算在這家單位繼續工作下去了,您是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像通常情況提前乙個月通知。您依然可以獲得補償金,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就可以獲得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這裡乙個月工資指的是您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拒絕給您支付離職補償或離職後依然沒有給您支付,您就需要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了。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沒結清。

您好,平臺合作律師為您服務!已收到您的問題,請稍等!

回話啊?單位拖欠您的工資這邊建議您可以先向勞動保障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局滲消盯發現單位有不按照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的情形,會橋棚責令單位限期內支付。倘若單位在限期內仍然拒絕支付,還需要額外賠償您以工資為基準的賠償金。

如果由於對方一直拖欠您的工資而不打算在這家單位繼續工作下去了,您是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像通常情況提前乙個月通知。您依然可以獲得補償金,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就可以獲得乙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這裡乙個月工資指的是您離職前十二個月的叢和平均工資。單位拒絕給您支付離職補償或離職後依然沒有給您支付,您就需要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了。

勞動合同到期工資結算困難如何解決

13樓:汪正樓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到期以慧漏後,勞動者不再與用人單位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一次性結算勞動者的工資與福利,結算困難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舉蘆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正碧帶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如何補償我,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怎樣補償?

1.用人單位提出到期不續簽,應給出相應理由.雙方協商一致,按在本公司服務時間來計算經濟補償的費用.你在公司工作兩年,經濟補償應為你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 2.2.有一點注意,這裡所指的工資不是簡單的基本工資.原勞動部 關於貫徹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問題的意見 勞部發 1995 309號 第5...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誘導我寫了辭職申請該怎麼索賠

你自己寫的辭職信是 因個人原因申請辭職 從辭職信上只能說明是你主動辭職,無法索賠。拿到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的情況一是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二是公司主動辭退你,你領導誘導你,無非就是想省掉補償金。因此,你的辭職信已經交上了嗎,沒交就趕緊收回來。合同到期,你還寫下辭職申請書,就沒有補償的。勞動合同到期,勞...

勞動合同到期了,公司領導不簽我的離職申請,該怎麼辦

這樣乙個簡單的糾紛,居然放了兩百分.你的離職自然是合法的,理論要點如下 1.勞動合同期滿時,勞動合同終止。依據是勞動合同法44條第一項 2.用人單位不得在上述44條情形外定其他合同終止的條件,就是從反面證明了你們行政副總行為不合法。依據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13條 3.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