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是否能領失業金

2021-05-24 21:28:19 字數 3751 閱讀 4228

1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因為你個人原因失業,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如果 是公司不與員工續簽 的話。那麼是可以領取的啊

去通過律師諮詢貼吧,了解下失業 金領取條件的法律 規定吧。

合同到期本人不願續簽能領到失業金嗎

2樓:羊羊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

1、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所以你應當與單位協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時,不要把原因歸於個人,這對單位不會有什麼損失,你也就可以領取了。

3、還有乙個辦法就是,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按上述理由辭職,不但可以領取失業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乙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乙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群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乙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3樓:大超love雪子

不可以,因為你不符合非本人醫院中斷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4樓:匿名使用者

1、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3、所以你應當與單位協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時,不要把原因歸於個人,這對單位不會有什麼損失,你也就可以領取了。4、還有乙個辦法就是,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5、按上述理由辭職,不但可以領取失業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5樓:洗地工人

很簡單啊,讓你們人事以不想和你籤為前提,讓公司拒絕和你續簽就好了。這東西公司又沒有損失,保險都給你交了,你主動不續簽不能領,但讓公司不和你繼續籤就可以領了啊。我們以前公司離職的都這麼做的好多年前了。

6樓:姬木木木木

這個問題我已經打**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了,他們說不管什麼原因,只要滿一年就可以領失業金,尤其是自己不願意續簽合同的,也是可以領失業金的!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失業金是非本人意願失業的情況下才能領取的。也就是說你被單位開除,或者單位倒閉的這種。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然不能,可以查一下《勞動法》或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就知道了。用搜尋引擎搜尋一下,搜尋關鍵字:法律法規 失業金,這樣便可知道是哪一部法律上有相關的內容了。

9樓:普翼煙清昶

應該能領到,你符合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有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我

10樓:南國晚歸

可以領取。勞動合同終止,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失業人員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①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② 非本人自願中斷就業的;

③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按照人社部第13號令規定,「勞動合同終止」屬於「非本人自願中斷就業」。案例中的王先生,在勞動合同終止時,已經繳納了三年失業保險費,符合條件①②,單位為其辦理失業登記後(條件③),就可享受失業金待遇。

勞動合同到期本人不願意續簽,能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領取。

1、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

12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不能,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這種情況視為主動辭職,沒有失業金。

13樓:宇智波丶帶土

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不能領取

你應當與單位協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時,不要把原因歸於個人,這對單位不會有什麼損失,你也就可以領取了

14樓:yf**坑人

一次,兄弟倆砍柴時,張誠不幸被虎叼走,張訥自殺,靈魂出竅,前往陰間尋弟,卻打聽到張誠並不在陰間,甦醒後,便外出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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