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上有曾用名對出國有哪些影響?

2025-07-25 00:10:19 字數 2003 閱讀 8618

1樓:網友

出生證名字是戶口本曾用名是不影響出國留學。 出國留學是需要辦理護照以及學生簽證的,在辦理以上兩種證件的時候敏凱需要提供申請者的身份資訊(包括戶口本以及身份證。

辦理護照的時候需要提供的資料有寸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彩色**2張 2、本人戶口簿。

戶口薄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 3、居民身份證及影印件 辦理留學簽證的時候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 用英文填寫的申請表 2、護照原件及其首頁有關個人資料的影印件 3、兩張近期護照照橋賀喚片 4、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5、存款證明(銀行流水拍扒) 6、相關的成績原件(學校的在讀證明,雅思。

託福成績,錄取) 7、出生證明。

在辦理護照時會要求提供戶口本,值得注意的是戶口本的首頁上會明確顯示目前的姓名和曾用名,曾用名是不會影響到辦理護照的;而辦理留學簽證是需要提供護照以及身份證明的,這個時候需要重新開具出生證明。如果出生證明不能重新開,就需要到申請者所在的公安局開具乙份證明再進行公證。 綜上所述,出生證名字是戶口本曾用名是不影響出國留學。

2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只要護照上的名字是。出國後,他們直接使用護照上的姓名,這與中國的戶口無關。

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法律效力嗎

3樓:福州李丹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的曾用名不具備法律效力,公民在辦理業務時候若需要核驗名字,是可以帶上戶口簿前往核對證明本人有曾用名的情況是可以證實資料的,但是本人法律效力還是現在的名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有壞處嗎

4樓:律漸

法律分析:曾用名並沒有什麼壞處。

要新增曾用名,需出示曾經使用過該姓名的依據,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變更姓名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不容剝奪。

但必須承認,在現實生活中,公毀銷民變更姓名還是非常之難的,需要按以下程式進行:16歲以下公民變更姓名,由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父母離婚的,還需持離婚證影印件及父母雙方的申請;16週歲以上友前公民變更姓名,由本人提交書面申請、工作單位或街道證明,由民警調查核實後,報派出所所長審批。

法律依據纖告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效嗎

5樓:律漸

一、關於「戶口本上的曾用名有效」的情況分析:

1、對個人來說,曾用名指本人在讀書和工作期間曾經使用過的名字。後來因為各種原因改名了,之前的名字就是曾用名。

2、中國公民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薄上登載的「曾用名」專案和戶口遷移證上登載的「別名」專案均應填寫為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登記並正式使用過的姓名。

3、公共場合、正式場合、身份證等只能用現用名。私下可以用曾用名。

二、姓名變更手續:

具體辦理事宜可由本人向申報戶口登記地派出所戶籍科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帶扒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高祥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戚行搏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戶口本增加曾用名需要哪些手續,戶口本上加曾用名需要提供什麼材料啊?謝謝

回答您好!我們正在為您解答這道題,我正快馬加鞭為您整理答案,請稍候 居民由於理由充分的原因,需要申請在原戶口本上新增曾用名或者更換姓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要求,可以由本人或監護人 未滿18周歲 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視窗受理,逐級呈報審批。需要申請在戶口本上新增曾用名,具體申請辦理的流程如下 1 到派出...

戶口本最多可申請幾個曾用名,需要辦什麼手續

更改名字的程式一般只有一次,這樣的話,你的曾用名又能有幾個呢。根據公安機關申請增加曾用名管理規定,凡公民申請增加曾用名的,須由公民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請人能提供曾經使用過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證明材料,如職工檔案 人事檔案 學籍檔案等材料,差啟最好是曾經在公安機關登記的名字。需要...

討教下戶口本上加曾用名怎麼加,如何在戶口本上加曾用名

戶口登記條例 公安部 關於對公民戶口身份證件曾用名和別名專案填寫問題的批覆 公復字 2005 6號 公民要求在居民戶口簿 常住人口登記表等戶籍資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監護人書面申請,並提交公民過去在戶口登記機關申報等級並正式使用過該姓名的證明,民警調查核實後經公安派出所所長核准報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