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案件完全可以自己處理,一畢正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希望我的對你解決問題有所幫助,詳談可以hi我!
1、用人單位違法在先,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單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加班工資等;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2、關鍵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培兆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3、申請勞動仲裁很簡單:攜帶勞動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據、工商註冊資訊,然後去當地仲裁委申請立案就可以!立案後,你去去新單位工作,手中悔不耽誤什麼!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樓:小孫說法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不需要通知單位,更不需要單孫彎位的同意。
這種情況下,單位不森指僅要全額支付工資,還要加倍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未簽訂此凱配勞動合同期間的工資。
3樓:網友
沒有籤合同只能協商。
投訴不起太大作用。
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隨時走人,並可以要求支付上班期間雙倍工資,補繳社會保險費等。
縱橫法律網 嚴俊律師。
關於沒簽合同怎樣辭職的問題
5樓:21世紀第一聖人
既然用人單位同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您的辭職不屬於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處理。您可以以用人單位不同您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出辭職而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結算和支付全部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中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定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可以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用人單位為繳付了社會保險費,恰好證明其同您建立了勞動關係,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相應的工作時間段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第二款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主動同您簽訂勞動合同。
6樓:理念真
你的提問,完全可以直接走進公司人力資源部辦公室問。不要擔心他們拿異樣的眼光看你,事難辦、臉難看是正常的;不過可以給你簡單的介紹一下:首先,公司交的保險都是有社保號的,如果你連社保都不知道有沒有。
其次,沒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那麼你肯定不是正式工,而且我猜你的崗位也不是很高,至少不是技術崗位(臺資企業一般都卡國家法律法規,節假日肯定放假,因為他絕不想付三倍工資);最後,工資發不發那也要看公司財務有沒有給你做工資表了。如果你是被正當開除廠籍(好像你知道是不是「正式工」),那肯定就什麼沒有了;
以上都是猜測,勇敢的走進人力資源部,答案就在那裡;而且,辭職也需要提出辭職申請,可以談好離職日期的,這段時間可以理清現在關心的和以後要做的事情。
7樓:知道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不能隨便說走就走,畢竟是交了社保的,要辦理完離職手續才能走。辦理完辭職能拿到工資。
第二,這個拿不到的。拿到工資就可以了。讓你早點離開就算好的了。
第三,正規的公司是你進去後,人事部會主動讓你過去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最多3天內就會讓你去籤勞動合同。
9樓:過客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30內要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辭職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如果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是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的,可以隨時離職。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行者天涯
我來:雙倍工資。成立勞動關係,但是沒有簽訂合同,工廠就該從僱用你之日起,發給你雙倍工資;
買保險了就能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係,是好事;
不能直接走,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尋求幫助。
11樓:順當還鮮活的小拉布拉多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乙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雙倍工資時效性是從員工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後一年內。
實踐中是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發工資之日起開始計算一年的訴訟時效。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後三個工作日內結清工資,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證據。
12樓:釣魚佬老頭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從公司辭職未籤勞動合同如何維權
13樓:法妞問答**諮詢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已經違法,當事人可以要求賠償,洞禪用人單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不予賠償的,勞動者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御蘆倍的工資鎮顫帶。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合同離職怎麼維權?
14樓:知道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15樓:網友
1、證明你為公司工作過【需要證明】
2、證明老闆同意你離職【需要證明】
3、證明公司違法的各種行為:如:乙個月過無勞動合同、無社保、離職沒結清工資、加班費、補償金等【加班費需要你去證明你加班了】
根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最低工資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勞動法、勞動法解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法實施若干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gb/t 16180-2006 ) 等法律;
16樓:網友
勞動合同不僅指書面勞動合同,如果你們有事實勞動合同關係的話,就可以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保護。
但是沒有具體的書面的勞動合同,維權起來較為麻煩。具體的,這個時候就需要你去找尋相關證據,證明你與公司有事實勞動關係即可。即你曾受公司僱傭,並在公司有過工作勞動。
未簽訂合同辭退不給開工資 100
未簽訂合同辭退不給開工資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 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
未簽訂合同被辭退員工如何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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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主張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你在公司工作個月,那麼這家公司之前沒有營業執照嗎?需要提供詳細資訊才可以查詢出來。準備籤合同的公司是另外一家公司,跟你應聘的公司不一致,那麼你應聘的公司是否可以查詢到工商資訊?你需要準備基本證據,個月工資發放記錄 工作資料 工牌 考勤卡 出入證 工作服或者工友同事的證明等 查清楚公司名稱是你維權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