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何科普法律
發回重審不是必須改判,需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審理。發回重審制度是民事訴大梁訟程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發回重審是二審法院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或者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四種事由;由二審法院作出撤銷一審判決的裁定,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審判制度。
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審或者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發回重審不是必須改判,需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
發回重審制度是訴訟程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因為一審滾頃運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適用法律錯誤被二審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的,改判的可能非常大,再次原樣判決二審會依法糾正的。因違反法定程式發回重審的,實體判決不一定有錯誤,改判的可能性較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第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結訴訟:
一)原告死亡,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訴訟權利的;
二)被告死亡,沒有遺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三)離婚案件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以及解除收養關乎巧系案件的一方當事人死亡的。
發回重審改判希望大嗎
2樓:劉書峰
法律分析:在擁有新證據的情況下,發回春坦重審改判希望是很大的。發回重審是二審法院經過對一審上訴案件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或者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訴訟請求等四種事由;由二審法院作出撤銷一審判決的裁定,將案件攔判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審判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扒衡桐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發回重審改判希望大嗎
3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被髮回重審,如果不是程式性的問題,就是證據方面的問題,改判的可能性是比虛或族較大的;審理的期間與一審的期限相同;發回重審就是指發回一審的法院和檢察院,檢察院還是要擔任指控犯罪的角色,當然參加訴訟,但檢察官與合議庭人員均需要團州重新指定!
【法律依據差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二)違反迴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以上,僅為當前資訊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4樓:
摘要。親,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問題發回重審基本都改判了嗎答:您好,經查詢發回重審基本都改判了嗎您好,有改判的可能發回重審只意味著有改判的可能,並不是一定會改判,需要根據發回重審的情形由法院重新審理。
希望我的能夠幫助到您<>
發回重審基本都改判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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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資料:發回重審不是必須改判,需要根據具體案情來審理。原審人民法院對於發回重氏遲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卜核巨集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
發回重審制度是訴訟程式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法律依據: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原審人民法院對於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依照第一審程式進行審判。
對於重新審判後的判決,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可以上訴、抗訴。
您好,您能與我說說具體情況嗎?方便我幫您分析一下具體情況<>
發回重審和直接改判有什麼區別?你是怎麼認為的?
發回重審和直接改判,這個肢指還是有所區別 程式上區別。 結果上的不確定。 要求不同。總體來說,要是一審法院在事實認定方面沒有嚴重問題,二審法院是比較少發回重審。當然,有的事項是必須發回重審。例如,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式。按司法解釋。規定,嚴重違反程式主要是審判組織的組消...
發回重審會維持原判嗎?發回重審原判決生效嗎
發回重審後不一定會維持原判,原審法院認為原審確有錯誤,依法改判。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虧穗談條二審裁判。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 原判決 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 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裁定 二 原判決 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
民事案件發回重審原告能否增加訴訟請求
愛任 一 法律依據 1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 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二 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三 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