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故意調崗,逼員工自己離職,如何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

2025-05-27 02:10:16 字數 5453 閱讀 9591

1樓:皙寶看娛樂

故意調職是用人單位強迫員工自願離職的常用方法之一。 此外,還有降級、減薪、外派工作等偏遠貧困地區。 這些都是一些不法單位用來逼迫員工離職的劣勢手段。

當然,也有可能因業務變動或部門調整,單位正常調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關係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採取單方面行為損害對方的人格尊嚴或切身利益。 僱主和僱員不是主僕關係,也不是舊社會的個人業務關係,所以你不能要求僱員來來去去。 如果你想讓員工離開,這不是不可能的。

程式必須合理合法,員工必須得到補償或自願離職。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用人單位若想調動員工的崗位,不僅要提前發出正式的書面通知,還要聽取員工的意見,不能單方面採取調動行動。 否則,就是故意的、強制的、卑鄙的、違法的行為。 如果員工沒有過錯行為,不屬於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工作調動範圍,那麼這種調動是錯誤的、故意的。

此外,即使企業規章制度中有規定,前提是企業規章制度必須具有法律效力。 從勞動合櫻判同法的角度來看,工作轉移是勞動合同的條款或內容發生變更的情況。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方可調整勞動者崗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嚴拿頌或格來說,這還包括轉會和調薪。

單位或部門因業務變動或人事需要正常調動員工,無可厚非。 但是,如果公司為了逃避責任,損害員工利益而故意調動員工或採取強制調動,顯然是錯誤的。 對於一些沒有受過良好培訓的管理者,以這種方式故意將員工排除在外,也是不正確的。

這是用人單位故意調動消伍崗位的正確定性。 員工必須首先認識到這種性質的非理性和卑鄙。 為了保持警惕並思考應對策略。

2樓:無能為力大蒜

我覺得員工應當通過勞動監察大隊或者是勞動仲裁委員會以及人民法院起訴來維護合法權益。

3樓:羅文

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使用法律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樓:王芳芳麼麼噠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去法院進行起訴,或者去勞動局進行投訴,都可以維護。

公司故意將員工調崗,逼他們自動離職,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樓:愛看電視的魚醬

用人單位用故意調崗的手段,逼迫員工自己主動離職。這種情況,在職場上,特別是在一些中小型私企經常發生,也可以說是司空見慣。員工遇到這種情況時,如何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爭取達到經濟補償的目的,建議根據具體情況,採取以下三種辦法。

當公司想辭退某乙個員工、又不想給予經濟補償時,不是主動辭退,而是美其名曰工作需要,故意調崗。要麼安排協助打雜的工作,要麼安排完全不能勝任的工作,要麼安排讓你無所事事、清閒無聊得難受的工作,來逼迫你主動離職。

從勞動法的角度來評估這個問題,顯然用人企業是違背了員工意願及勞動合同,強行讓員工調崗,從而逼迫員工自動離職,無需支付補償金。如果企業以辭退員工為目的,故意調崗,可以收集收集相關證據,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員工獲勝,這個是最直接的解決辦法。

顯然,兼顧其他崗位的工作對你個人而言,工作壓力幾乎是翻倍的,所承擔的責任和風險其實也是翻倍的,如果個人抗壓能力不足,在面對工資不能隨工作量而增加的時候,選擇離職跳槽是比較明智的。

調崗都是老闆通知hr,hr通知部門主管,主管再通知到員工本人。這個過程中,沒有**記錄,沒有文字記載,沒有語言錄音,都是口頭通知。你不答應、不願意、不到崗,就等於是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就是違反了公司的有關規定。

因此,遇到這種情況時,建議最好首先與單位協調商談,好說好商量,有話好好說,爭取在離職時,拿到自己應得的經濟補償。如果能夠達到這樣的效果和結局,是最理想的,也是最完美的,勞資雙方也不會傷了和氣,更不會成為水火不容的死對頭。

企業招聘新員工的時候,基本上都本著用最少的錢,招來最能幹的人。在如今競爭壓力這麼大的求職環境中,綜合能力如果不是較為強大,可能很難脫穎而出。縱觀現在的招聘要求,沒有一項僅僅寫著"專業技能合格",基本上都寫著"精通專業技能、表達能力、溝通能力、演講能力、組織規劃能力"等等,可見綜合能力也是同等重要。

新崗位有利於學習新技能,接觸其他更優秀的同事。職場主力軍從80後逐漸向90後、00後靠攏,作為新生代的年輕人,想向老一輩的人一樣,在一家公司幹一輩子,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至少絕大多數年輕人1-2年就要跳槽了。

6樓:夢長科普小屋

公司隨意將員工進行調管屬於違反了勞動法的法律規定,員工這個時候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而索取賠償金。

7樓:路邊的風兒

這種情況下,員工可以向勞動部門進行舉報,通過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助長企業的歪風邪氣。

8樓:今天退休了嗎

一定要拿上勞動合同把公司告到勞動大隊或者是勞動部門,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訴。

公司以調崗為由迫使員工離職怎麼辦

9樓:杜天瓊

公司要調崗,勞動者不同意。因為公司單方改變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勞動者可以不調崗,繼續在本崗位幹工作。如果強行開除勞動者,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者可以要求:

1、繼續在本單位原崗位繼續工作。

2、勞動者可以辭退工作,單位應該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齡,每滿一年賠償勞動者兩個月工資。

公司逼迫員工辭職,如果員工並無過錯情形的,例如沒有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嚴重損害公司的利益等情形的,員工可以拒絕並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員工如果因此被迫辭職的,可以向公司要求雙倍的賠償金。首先,你可以繼續要求在這個公司待下去;其次,請求離職,但是索要賠償金;單位直接辭退,員工可以要求的補償包括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等。

面對用人單位的故意轉崗行為,員工一定不能因為對崗位不滿意而主動辭職,這是符合用人單位意願的。遇有用人單位強制調離崗位、強制勞動的,在掌握依據後,可以強制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拓展資料:僱主將僱員從乙個職位調到另乙個職位,而不經過正式的書面職位調動審查程式,也是非法的。在崗位調整和稽核過程中,必須有員工和領導的簽名,沒有這樣的簽名是違法的。

調動時,必須有相應調動的書面通知,通知中必須註明調動的崗位和相應的工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十二條明確規定,崗位調整的程式只有在勞資雙方協商後才能實施和使用。因此,用人單位與員工協商並與員工就崗位調動達成協議是違法的。

公司以調崗為由迫使員工離職怎麼辦

10樓:鍾旺材

法律分析:公司故意調崗迫使員工辭職的可以這樣處理:1、發生公司惡意調崗逼迫員工自動離職的情況時,建議勞動者收集相關證據,然後,反映到仲裁委員會處理,申請賠償。

用人單位調整崗位不合法的,勞動者可以拒絕。2、用人單位調整崗位不符合法律規定,勞動者可以拒絕,強行調整崗位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故意調崗,逼員工自己離職,如何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11樓:葉落紅葉之歌

遇到這種情況不要同意公司的調崗決策,並且不要主動去辭職,通過讓勞動局介入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因為在這件事情上,作為員工是沒有任何犯錯行為的,在法律上是會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的。而且也不要擔心用人單位對於你的拒絕會在工作上針對或者是增加工作量。

在職場當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而且勞動合同更重要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勞動合同法當中大多數的問題,只要是員工沒有犯錯,那麼法律都會儘可能的去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的,因為在用人單位面前員工可以說是屬於弱者就會更加受到法律的保護。而用人單位想要辭退你,但是又不想賠償的話就會採取故意調崗的方式來逼迫員工自己離職,在這種情況下,員工一定不要去順從用人單位的決定。

即便是通過調崗的方式讓你覺得壓力大,但也不要輕易去辭職,並且對於調崗的決定你也可以選擇拒絕的,因為公司是沒有這個權利這樣做。真的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是可以上勞動局提起勞動仲裁的。因為這種方式就是針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矛盾的,而且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的時候,也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費用的這種方式是最有效並且最直接的。

最重要的是大多數的用人單位都不希望與員工之間的問題讓勞動局介入,這樣對於企業的生育是會受到影響的。

因此在職場當中遇到這種情況,要懂得讓勞動局介入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種方式是走法律形式。對於企業來講是不想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影響到公司的聲譽,對於招人才的過程當中會受到影響。

12樓:無能為力大蒜

我覺得員工就可以不同意調保,然後去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保留相關證據,去仲裁委員會申請維權。

13樓:蓉淼經驗之窗

員工大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去到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索要經濟賠償金來維護權益。

14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我認為應該掌握一定的證據,比如他和你的聊天記錄或者是錄音證明他是逼迫你辭職。然後直接把這些證據呈堂供證。

公司惡意調崗,逼迫員工主動離職?教你如何巧妙應對!

15樓:胡胡懂法

有些不正規的企業。

為了規避經濟賠償金的支付。

逼迫員工主動離職。

常常會使用一種伎倆——【調崗】

有個朋友說,他的領導半年前給他調崗,說是正常的崗位輪換,結果,到了新崗位幹了不到半年,自己就幹不下去了。

聽說以後,立刻讓他去打聽,其他同事有沒有類似的輪崗制度時,卻發現這是專門給他設計的。

那【調崗】究竟合不合法呢。

真遇到非法調崗逼迫離職又該怎麼辦。

今天就來普及普及~

調崗合法嗎?

勞動法有明確規定,調崗流程是員工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方可執行的。所以,如果是用人單位單方面通知你進行調崗或者是所謂的輪崗,那就是違法行為。

調崗的要求。

用人單位對員工進行調崗必須要有正式的審批程式,口頭通知是無效的,必須要有調崗使用的專用**,填寫後經過雙方簽字確認才可以。

同時,雙方協議調崗後一定要對勞動合同進行變更。如果公司沒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也視為違法。

擾咐非法調崗的慣用介面。

1、工作不合格進行調崗。公司試圖以你當前工作不合格為藉口,進而把你調整到其他崗位上去。

2、撤銷現有業務進行調崗。公司試圖以某個部門經營不善,被迫撤銷整個部門業務為藉口,進而把你調整到其他崗位上去。

3、內部創業。這也是最高階的一種藉口,把你變成加盟商、區域**商、內部創業的合夥人等等。

遇到被迫調崗怎麼辦?

1、明確表示自己不同意調崗。

2、堅決不在任何調崗同意書上簽字,不去新崗位報到。

3、收集被迫調崗的證據,準備維權。

4、堅決枝衝不要主動離職猛李殲,一定要改為被迫解除勞動關係。

5、先投訴後仲裁,坐等豐厚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拖欠八個月工資後,員工自行離職,公司反告員工賠償損失

只要員工沒有違法亂紀行為,那麼公司不發公司,員工有權離職,不需要提前天通知用人單位,辭職時還可以要求遊兄離職時的經濟補償金,以及個月的工資。由於公司長期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當事人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等等。勞動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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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可以,也是違反勞動法的。是否加班應徵得員工本人同意。加班是需要員工同意的,並不能強迫員工過度加班。公司可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 法律分析 法律中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是不得強制要求員工加班的,若是確實有需要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話,也需要與員工做出協商,不能直接強制要求加班,而員工對單位的加班要求也是有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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