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還要再結婚嗎?

2025-05-25 17:05:07 字數 4775 閱讀 2147

1樓:勇敢的灰哥

答案是否定的。

有人覺得婚姻應該退一步海闊天空,但是婚姻需要的確忍讓卻不需要一忍再忍,有些人根本不值得你去委屈自己。單身媽媽的日子不好過,但喪偶式婚姻更讓人心寒。

夫妻間要做到信任與尊重,遇到事情要冷靜,科學地處理,不傷害他人,切忌胡言亂語。有的人在教育孩子時,不管不顧,說出的話欠尊重,欠信任,導致夫妻矛盾增加,甚至婚姻破裂。另外,夫妻間要做到信任與尊重,還要尊重與信任愛人的家人,這一點很重要。

尊重、信任愛人的家人,就等於尊重愛人、信任愛人,贏得了愛人的心。有的人忽視了這個道理,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有的夫妻,三四十歲了,平時說話還可以,但是一遇到事情以後就管不住自己的嘴,管不住自己的眼睛,說起話來就傷人,眼睛露出**和懷疑的目光,有時候矛盾鬧得非常大,不可收場,事後夫妻都很痛苦。

1、首先婚姻當中,一定要有信任,因為婚姻當初的兩個人是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所以兩個人之間一定要有信任,但是想要對方信任自己,那沒需要的,彼此建立信任感,這樣的婚姻才能過得幸豎燃局福。

2、婚姻當中更應該有愛情,很多人認為,婚姻當中的愛情,慢慢時間久了就會變成親情,其實這是不對的,有愛情的餘讓婚姻才能更長久,不要忘記彼此當初為什麼走進婚姻,真是有了愛情才進入的婚姻。

3、在一段婚姻當中必須要段埋有理解與寬容,兩個人都是有個性的人,但是在生活當中必須要學會寬容對方,每個人都有做錯的時候,選擇諒解也是一種信任,這樣才能避免一些爭吵。

2樓:小助首領的品牌知識店

離了婚就不要再結婚了。

挺麻煩的。開心就好了。

我離婚了還能再結婚嗎

3樓:網友

因為婚姻不幸福而選擇離婚,並不想再結婚。……對我來說,如果有再選擇一次的機會,我依舊會選擇結婚。之碧此所以我會這樣選擇,是因為我認為乙個人就應該結婚、只有與自己所愛的人結婚才能擁有幸福生活,以及自己的婚姻非常幸福,如果重新選擇,自己當然會選擇結婚這三方面原因。

1,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在我的理念中,乙個人就應該結婚。

對於婚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作為我來說,我對婚姻的看法就是「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我認為乙個人應該結婚,只有結婚生活才是完整的。

而且在我看來,結婚是自然而然的選擇。……正是因為自己有這樣的觀念,所以無論怎麼選擇,我都會選擇結婚的。

2,只有與自己所愛的人結婚建立家庭,才能擁有幸福美滿的生活。

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幸福美滿的生活。而要想獲得幸福美滿的生活,自己就必須做出相應的舉動。……我的看法是,要想讓自己生活幸福,就必須與自己所愛的人結婚洞緩,建立家庭,才能獲得幸福美滿的生活。

正是因為自己的這個想法,所以即使自己重新選擇,依舊會選擇結婚的。

3,自己的婚姻非常幸福,因此如果重新選擇,自己肯定要選擇結婚。

從現實角度來說,自己的婚姻是非常幸福的,自己感到非常滿意。……正因為如此,即使自己重新選擇,自己也會選擇結婚。而且自己結婚的物件依舊會是自己現在的愛人。

自己已經獲得了幸福的婚姻,納慧模因此不管怎麼選,自己都會讓自己的幸福婚姻繼續下去。……正是因為上述幾方面原因,自己如果真的有重新選擇的機會,我依舊會選擇結婚。這是讓自己獲得幸福的正確選擇。

離婚後還能再結婚嗎

4樓:學長普法

我國法律對夫妻離婚後再復婚的有關規定。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到婚姻登記機關賀胡辦理登記手續,重新確立婚姻關係的行為。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說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

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但是,婚姻關係是一種法律關係,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繳回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恢復其合法的夫妻關係。

離婚當事人雙方不經復婚登記,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婚姻法》第28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首老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婚姻法登記辦法》第8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一起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還必須禪芹攔出具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婚姻登記機關即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或離婚法律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如果離婚了你還會再結婚嗎?

5樓:帳號已登出

我會的。生活中,有很多人,總是覺得想象中的婚姻美滿,於是遇到一點家庭矛盾就覺得自己婚姻不幸福,覺得自己的愛人一無是處,就會萌生離婚念頭。如果這時,外面有了婚外情,再加上對方的甜言蜜語,海誓山盟,於是就覺得自己找到了真愛,找到了幸福,但是有的人由於孩子的羈絆,再三權衡利弊,最終還是為了孩子,選擇婚姻繼續。

但是還有一部分人,被美滿婚姻的幻想衝昏了頭腦,最終還是狠心丟棄了孩子,選擇離婚!但是,這些人他實質上沒有理解婚姻的本質,婚姻是什麼?婚姻就是一對男女在一起過日子,面對的就是油鹽醬醋,鍋碗瓢盆,面對的是共同謀生,面對的是生活的瑣碎和矛盾,任何人的婚姻都不理外。

生活中大部分離婚人,最終都有悔意!他們發現,再婚後,新的婚姻不過如此,有時,還不如原生婚姻好!後任不如前任,由於是半路組合家庭,如果雙方過去都有孩子,那肯定是家庭你爭我吵,矛盾不斷,簡直是人間地獄,生不如死,還圖什麼幸福可言。

可你怪誰呀?這是你自找的!你就盡情受罪吧!

所以,愛情是甜蜜的,婚姻是平淡的,你不要把婚姻想的太理想,如果太理想,你只能去找馬雲,劉強東,還有哪些有錢大佬,他們會給你衣食無憂!但是這些人也不可能給你甜蜜愛情,為什麼?你應該知道。

塵世中,一般來說,婚姻還是原生的好!因為,原生婚姻是由丈夫,妻子,孩子三方感情融合起來的乙個無縫整體;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孩子是親生的,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也是你的孩子,一家人感情相融,不分彼此。

但是再婚家庭就不一樣了,他們彼此之間,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你的孩子是你的孩子,我的孩子是我的孩子,心有間隙,情有裂痕,感情難融,這樣一家人彼此之間絕不可能形成感情相融的無縫完美整體!而只能是一家人,人在一起,三心二意,四分五裂,各懷鬼胎!最終,為孩子吵,為各自利益吵,為瑣事吵,吵吵吵!

在這樣的家庭裡,你只能痛苦,抑鬱,壓抑!何談幸福!

再次奉勸大家,為了孩子,輕易不要離婚,一旦你捨棄孩子離婚,孩子對你的恨是終生也消除不了的,以後即使你再彌補這份親情,也是無濟於事。因為血緣親情中已經出現了裂痕,那是永遠也不會復原的!切記切記!

6樓:楊偉建平

這取決於你的情況。如果你確實有繼續婚姻的願望,那麼當然可以再結婚。但是,如果你不再有繼續婚姻的願望,那麼就不會再結婚了。

離婚後可以再結婚嗎

7樓:梁明

法律分析:可以。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法律租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弊漏跡,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搜租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離婚後還能再次結婚嗎?

8樓:網友

這是我離婚7年多被人問到最多的話題,那我覺得,當離婚已經成為這個社會上比較普遍的事情,那再婚也就是個普遍的事。

我對於這個答案是隨緣,可以聊一聊!我覺得我會碰到的男士無外乎就是四種情況。第一他沒有結婚,第二種情況就是對方離異,但是沒有孩子。

這兩種情況比較相似,那麼兩個人會面臨的問題,就是他是否要求你生乙個屬於你們倆的孩子,我有一迅纖個很可愛的孩子你們都知道的。我這個年齡再去懷孕生孩子,其實是剛好的。前提條件是經濟穩定,愛我並且愛我的孩子,並需要理解因為孩子的關係,我與前夫包括前夫的家庭會有聯絡。

那即便對方很愛我不需要我生孩子,我是否考慮對方父母的感受,是否需要考慮對方父母給他的壓力,他的一些感受,第三種情況就是,對方離異,有小孩但是跟著女方一起生活,那這個我會面臨到的問題,關於他們為了孩子聯絡,話者頻繁的聯絡,是否會影響到我和我與他之間的情感,還有就是我的孩子和他怎麼友好的相處。第四種情況最複雜,就是他離異有小孩,而且小孩跟著他一起生活,那在這個生活裡,我還有乙個身份就是後媽,我要怎麼扮演好這個角色,如何和這個孩子友好的相處,讓他喜歡我,我也喜歡他,我的孩子和這個孩子怎麼相處,我的孩子和畝檔仿他怎麼相處,等等一系列複雜的問題,所以呢,我覺得當我們每乙個人結束了一段婚姻,要進入另一段婚姻的時候,我們都應該好好總結一下,我們在上一段婚姻中得到的一些經驗,同時去思考一下我們下一段婚姻會遇到的一些問題,我希望把會發生的問題考慮在前面,而不是等我們遇到問題的時候束手無策。那當然我現在沒有走入第二段婚姻,有些東西我沒辦法給到大家我的一些經驗,我希望的就是,已經進步到第二段婚姻的人,可以給我留言。

給我分享一些,你們在第二段婚姻中的一蠢碼些經驗,讓我來借鑑一下,我也希望每個人都能夠找到自己的幸福,不管是走入第二段婚姻還是決定自己乙個人先走一段路!

離婚後再復婚算離過婚嗎之前離婚後又復婚了,這算二婚嗎

算,會有記錄。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 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 財產 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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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殘酷的數字為證,但我卻並不認同,離婚 女人的命運就一定悲慘回至極。其實離婚女人也分答兩類,一類是我們常見的那種怨婦,形容枯槁 神情沮喪,見了誰都要像祥林嫂一樣痛斥男人以及萬惡的婚姻生活。而另一類則是那些自強自立 有自己的追求和精神生活,並不會因離婚而喪失享受生活樂趣的獨特女性。大部分日夜愁嫁,...

離婚再復婚,會有幸福嗎,離婚後再得復婚能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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