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慧慧巨可愛了
法律分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當地的市長**進行舉報。**通知延遲復工,用人單位不可要求員工提前返崗。
用人單位在延遲復工期內,未經許可不得要求勞動者返崗,但可以向勞動者下達適合在家辦公的工作任務。勞動者在延遲復工期內,除遵守國家法律和疫情防控規定外,還應當保持聯絡暢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敏蔽跡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橋並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並汪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樓:七臺河李陽平
如果發燒已經影響了身體健康狀態了,用人單位還強制讓上班,系侵害勞動者生命健康權行為和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以依法追究行為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勞動者可以向培仿勞動保障監察機關投訴。
勞動法》第五十六條 勞動者橡中槐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梁友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在國企上班,感覺上班很無聊,天天上班就是混日子,生活一點意思也沒有,我的人生為什麼這麼灰暗
你這種狀態屬於上班過渡期,對自己的未來比較迷茫。其實人的一生中,總會多多少少有階段性的迷茫。這個時候不要急,可以仔細分析一下當前的處境,為自己設定乙個目標.不要定那種遠大目標,一年半載實現不了.最好定乙個階段目標,只要自己跳一跳就能實現的那種.等實現後,再定下乙個努力就能實現的目標,這樣一步一步就達...
發燒後你會選擇去上班嗎?
分輕重緩急吧。首先在當前新冠病毒在全球範圍內沒有被完全控制,在國內也沒有完全消失的情況下,如果發燒了,還是最好按需就診,症狀消除後再去上班,我想大部分公司也培世是支援這一點的。如果不考慮疫情因素的話,那就分情況而定 第一,假如有很重要 很緊急的工作,並且自己發燒並不嚴重,能夠輕鬆完成芹緩工作,配首肢...
在國企上班時做技術好還是做行政好呢?
技術工的工具是五金器具,高野行政人員的工具是筆桿子,選擇這兩種不同的工種得看你本人究竟是墨水喝得多,還是有做技術工的天賦,像我這種從小就愛鼓搗玩具的人,長大後幾乎見到啥新奇玩意,都能拆解了再安裝回去,因此特別具有做修理工的天賦,因此就淪落到了國企做了一名工程技工,並且一干就是這麼多年。我有個朋友書比...